【大紀元1月7日訊】一,什麼是民主?
七十年代,我在獄中寫了一篇文章,題目是《關於階級、國家、政黨、軍隊等若干問題》。在文章中,我批判了毛澤東在階級、國家、民主、專政等方面的一系列錯誤,闡述階級、國家、國家實體和職能,內容和形式,民主和專政,鎮壓、管理和教育等各種問題。
毛澤東是一個學問淺薄,理論水平低,但又到處不懂裝懂,胡說八道,裝腔作勢,藉以嚇人的人。可惜民運及理論界中也大量存在毛澤東式的人物。他們淺薄異常,卻又喜歡到處出風頭。由於自己腹中無貨,於是好作驚人之論,雖然似懂非懂,但卻與眾不同,大出風頭。過去說是相對的,他就說是絕對的;過去說是手段,他就說是目的;過去主張無產階級,他就主張資產階級或中產階級;過去要用馬列主義或社會主義統一中國,他就主張用三民主義和雙十協定統一中國。如此等等。殊不知他只是不知不覺站在馬列主義的基礎理論觀點上,反對馬列主義的結論,犯的是同樣荒謬的錯誤。在民主問題上也是這樣。
在批判毛澤東無條件地把民主說成手段的時候,許多民運人士和理論家反過來無條件地把民主說成是目的。他們不知道,他們這樣做,其實是犯了與毛澤東同樣的,甚至更大的錯誤。為了搞清這個問題,我們先來講一下國家問題,不過是指治權意義上的國家,不是指地域和民族意義上的國家。
治權意義上國家是什麼呢?毛澤東和馬列主義的理論家們怎麼也搞不清楚。其實,治權意義上的國家,是一種社會組織,這種社會組織與其他社會組織不同,它代表全社會,並且是全社會的唯一正式代表,排他性的代表。它附有軍隊、員警等等配備有武器等物質附屬力量的強制社會服從的(組織)力量,並且佔有一定的地域空間,即領土領海領空。這種唯一代表的地位,曾遭到中世紀教會的挑戰。當腐朽國家統治機器即將垮臺的時候,這種唯一地位也將遭到其他組織的挑戰。
馬列主義把國家說成是階級組織,這是完全錯誤的。在國家中,可能會有某些階級、階層、集團、組織、民族、家庭、家族、個人佔優勢,但無論如何,國家是全社會的組織。是全社會的正式代表。任何佔有優勢的個人、集團、階級,都只能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控制國家,而不可能完全排除其他人的利益,把國家完全變成自己的私產,像共產黨那樣,以工人階級的名義,幾乎把國家變成一黨私產的情況,已經是歷史上的極端,並且在公開場合,還不得不聲稱包括許多階級,是勞動人民國家,同時完全否認國家是他們一黨私產,像周天子那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屬於個人,只是講講而已,是名義上的。
民主又是什麼呢?
這同樣是被毛澤東之流搞得混而又混的問題。其實,民主和專制(專政)、(專制、專政,在中文和外文中都是同義詞、近義詞),是兩種對立的國家(組織)形式。民主就是實行多數決定原則的國家形式。毛澤東把專政即專制這種形式和國家的職能或實現職能的手段之一,即鎮壓混同起來,而民主則和許多不同的東西:如人的自由,言論自由,發表不同意見;如聽取不同意見,集思廣益這樣比較科學的工作方法;如國家的教育職能,說服教育,以及管理職能的某些方面,等等等等,混同起來,攪成一鍋粥,以至許多老百姓及民運人士頭腦中至今仍然是一團亂麻。像許多人常說的發揚民主,其實基本上說的是提倡言論自由,以及聽取不同意見的工作方法,而決不是民主,即民主這樣一種國家形式。當然,廣義的,非本來意義上的民主,只是指多數決定原則,而不僅僅是國家形式。廣義民主適用於一切社會群體,而不是僅僅適用於國家。
因此,國家是一種組織,全社會的管理組織。國家,包括它的形式,無論專制還是民主,都只是進行社會管理,保證一定利益的手段。專制保證的是少數專制者的利益,民主保證的是全社會或大多數人的利益。國家越民主,就越是在更深更全面的程度上保證全社會和大多數人的利益。
二,民主的目的是什麼?
對於民主運動說來,民主就是它的直接目的。因此,說民主不是目的,是錯誤的。但民主不是最終目的。相對于最終目的,民主又只是手段。民主究竟是目的還是手段,在於它是相對於什麼而言。民運人士把民主稱為目的,這也是自然而然的。但如果以此來反對民主是手段的說法,那就錯了。好多年前,我堅持民主最終只是手段,一位迄今我一直非常尊敬的、德高望重的老先生對我大為惱火,大發脾氣。以後我寫了許多同類內容,老先生似乎又不響了,也不知他贊成了沒有。那麼,民主的最終目的是什麼呢?民主的最終目的就是人權和自由。
人權是人類最基本的原則,而自由,則是人權的核心。為了保障人權和自由,人類實行兩個政治原則;一個是多數原則,多數決定的原則,即民主原則;另一個是少數原則,即保護少數原則,多數必須保護少數人的人權和自由。多數原則必須以少數原則為補充。如果把民主當作最終目的,否定人權和自由的最終目的,也就是肯定多數原則,否定少數原則,就可能導致侵犯少數人人權和自由的多數人的暴政。人權和自由,是民主的目的,也是民主得以產生的前提和先決條件,以及民主賴以生存的基礎。當然,民主的直接社會、政治前提和基礎是平等,因篇幅有限,平等問題及它和自由民主之間的關係,本文不詳談。如果進一步詳細分析,在民主和最終目的人權和自由之間,還有一系列中間環節,一系列中間目的。
有一個親共的陳必紅,在電腦網路上說,不管是專制還是民主,關鍵還是領導人好不好,民主並不重要。於是,有的朋友就說,關鍵是要建立民主制度,領導人好不好不要緊,並不重要。陳必紅否定民主,當然不對。但反駁他的人否定民主的中間目標,這就完全錯了。我是一個很早就強調制度的人。一投入民運,最初的文章,即一九七三年的文章和一九七四年三月二日的大字報,其中心內容,就是強調論述:問題不是其他,問題在於制度,在於反對特權官僚專制制度,實行民主制度。但是,建立民主制度的目的,還是為了人,為了能選出較好的領導人,能罷免較壞的領導人。像改良派和取消派那樣,只換劇本不換人,只要手段,不要目的,完全是荒謬的。
在管理問題上,關鍵的當然是領導人好不好,無論國家還是企業,都是這樣。私營企業一般不實行民主,私營企業的興衰,往往就取決於企業主或其任命的管理人員的素質。而國家,由民主選出的,像馬科斯,或者由合法程式上臺的,如希特勒、袁世凱,也可能給人民帶來災難。馬科斯、希特勒和袁世凱上臺後實行的是專制。因此,領導人好不好,不是不要緊,而是很要緊,民主選舉或者其他合法民主程序如果選出壞的領導人,不僅危害國家管理,而且可能危害民主制度本身,尤其當民主制度還沒有鞏固時,更是這樣。美國革命即獨立戰爭後,國家非常落後,文盲遍地,沒有任何現代工業和通訊工具,還存在奴隸制度,當時老百姓的習慣想法是由新的國王取代英國國王,民主非常脆弱,但由於選出的領導人華盛頓和其他開國元勳非常開明,使得美國成為共和制民主國家的榜樣和領頭羊。
而辛亥革命以後的中國,希特勒上臺前已經現代化的德國,馬科斯上臺前的菲律賓,還有目前中國等大量專制國家,除民主等制度以外,其進步程度都遠遠超過當時的美國,結果卻完全不同,形成鮮明的對照,原因就在於領導人或領導層。當然,由專制產生的領導人,好的少,壞的卻不勝枚舉。這就是民主制度勝過專制制度的主要原因。選舉的目的是選出好的領導人,並且加以監督。如果專制制度產生的領導人比民主制度好,還要民主作什麼?至多制訂法律,大力加強監督就可以了。因此,只有選出好的領導人,才能保障人民的人權和自由,實現民主的最終目的。
這裏的問題是:
一,如何知道人選的好壞?
二,大家公認比較好的人,怎樣上臺?
三,怎樣知道領導人做不做壞事?
四,怎樣鼓勵領導人做好事,不做壞事?
五,怎樣監督,防止領導人做壞事?
六,做壞事的領導人,能不能罷免?怎樣罷免?
要解決上述問題,必須實行自由民主。
一般說來,民主不易選出最好的領導人,尤其不易選出符合長遠目標的人,更不易選出為了長遠目標,不得不暫時犧牲近期目標的人。認識一個人不容易,需要經過長期考驗,還需要有識人的能力和水平。這是一個很大的本事,否則,好的合適的領導人擺在面前,人們也是認識不了的。可惜,具備這種本事的人不太多。要廣大老百姓認識一個人,更是一件難事。一般情況下,民眾容易選出中間化的,比較媚俗的,甚至有些急功近利的人,反對符合長遠利益的真正好的領導人。後者往往要經過大多數人的反對,在實踐中卻被證明其正確,才能為大多數人所接受。
因此,民主是要選出比較好一點的人來進行管理,防止臭名昭著的人上臺。但是,成熟的、鞏固的民主有一個好處,就是容易換掉很壞的人。除非民主不鞏固,被袁世凱,馬科斯,希特勒這樣的人破壞。而專制卻很難去掉壞人。這就是專制制度下壞人猖獗的原因。希特勒,史達林,毛澤東,馬科斯,波爾布特,都是靠專制保護。至於我們能不能想出一種更好的制度,或者比現實的民主制度更先進的民主制度,能比現實民主更容易選出更好的領導人,目前還不清楚,至少目前還沒有找出來。在未來的文章中,我將討論這個問題。因此,比較穩妥的方法 ,還是實行已有榜樣的現實民主。
1999 年4月(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