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垃圾郵件立法在即 減少垃圾郵件 有望囉!

人氣 1
標籤:

【大紀元1月3日訊】自由時報 文╱JANUS

 只要你擁有一個電子郵件信箱,相信一定也會為了信箱裡頭氾濫的垃圾郵件感到苦惱,根據去年11月1日到8日,由Twia台灣網際網路協會所進行的一項問卷調查中顯示,每天所收的郵件中,平均有一半以上都是垃圾郵件的電子郵件使用者就佔了68%,而更有27%的郵件使用者,甚至每天收到的垃圾郵件高達90%!

 垃圾郵件已經成為ISP業者及使用者的噩夢,政府也有心要立法來管理垃圾郵件,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籌備處和電信總局所研擬的「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草案,目前正由行政院審核。

 另外一項由台北市消費者電子商務協會(SOSA )與立法委員陳建銘共同提出的「濫發商業電子訊息管理法」草案,也已經通過交通部電信總局的認可,提交立法院審核中;不論哪一項法案可以通過,如果順利的話,預計今年我們就會有一個可以管制垃圾郵件的依據。

 垃圾郵件立法通過對我們有什麼好處?最大的重點就在於一般的郵件接收者將有拒絕接收垃圾郵件的權力,而且,也不用再像現在每天看著信件的標題,憑直覺猜測哪些信件是垃圾郵件,哪些不是。

 以「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草案來說,未來垃圾郵件發送者,所發送的信件必須要符合以下四個要點:
1.提供收信人得選擇不再接收來自同一發信人同類郵件之機制。

2.於郵件主旨欄加註「商業」、「廣告」、「ADV」或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足資辨識其為商業電子郵件之標示;但發信人事前已獲得收信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3.提供正確之信首資訊。

4.提供發信人之團體或個人名稱及其營業所或住居所之地址。

 以這個角度來看,目前我們所收到的垃圾郵件,幾乎95%以上的郵件都為不合法的垃圾郵件;因此,未來一般的使用者或是ISP業者就可以依照法令的規定,向這些垃圾郵件發送商求取賠償。

〈法令觀點1〉
法令真能有效規範垃圾郵件?

 要反制垃圾郵件濫發的現象,絕對不是光靠一條法律就可以解決的事情,但這至少是一個可以期待的起點,目前學界及業者都有一個共識,認為反制垃圾郵件,至少要從三個面向做起,而依三者的重要性排列如下:

1.郵件服務提供者的自律:
 郵件服務的提供者包括有提供付費或是免費POP3信箱的ISP業者,或是Webmail形式的服務提供者。
 這些服務提供者必須要有能力過濾垃圾郵件,以及要有技術能夠監控並且限制大量發送垃圾郵件者的真實身份。

2.法令的規範:
 法律是作為技術面的輔助,ISP業者負責第一道過濾把關的技術,而法律的作用在於建立起一套規則。

 業者得以向那些垃圾郵件的大盤商求償,消弭目前這些垃圾郵件商幾乎無限制的濫發情況。

3.發送成本回歸垃圾郵件發送者:
 最終的目的,是希望能訂定合理的垃圾郵件的價格制度,每發一封信,垃圾郵件業者應該付費給郵件服務提供者多少價格,由成本上來抑制目前垃圾郵件的數量。
 當垃圾郵件納入商業體系的規範之內,郵件成本的觀念建立之後,濫發的現象才能真正有所節制。

〈法令觀點2〉
兩條草案,把關的機制不同

 目前正在審理的兩條草案:「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及「濫發商業電子訊息管理法」草案,在內容上大同小異,除了「濫發商業電子訊息管理法」草案將手機的垃圾簡訊也納入管理辦法,以及兩者對於垃圾郵件的求償金額有所差異之外,最大的不同點在於,兩者對於垃圾郵件業者「第一次」發信的方式,有不同的立場。

 以「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來說,採用的是「OPT-OUT」(選擇退出 )的規範,業者在第一次發送商業廣告信件的時候,它可以不經由對方的同意,就將信件寄送到對方信箱,但是在這一封信件中,必須要有讓使用者可以選擇不要再收到類似信件的機制,這就是所謂的「OPT-OUT」。

 至於「濫發商業電子訊息管理法」草案,採用的則是「OPT-IN」(選擇加入 )的機制,則與前述的機制恰恰相反,業者不得隨意發送廣告信件到使用者的信箱,必須使用者先在業者的網站上勾選同意收到這些廣告信件,業者才能發送第一封的廣告信件給對方。
「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是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籌備處委由台灣網際網路協會及法界人士草擬的,而台灣網際網路協會則是由國內各家ISP業者所組成;「濫發商業電子訊息管理法」則是由台北市消費者電子商務協會與立委所提出,所以前者的立場是站在電子商務的推動為出發,而後者則是站在一般消費者、網路使用者來考量。

 不過這兩條草案也並非相互對立,雙方正在研究是否能將兩條法案整合為一的可能性;畢竟,雙方共同的目標還是希望能夠遏止目前垃圾郵件氾濫的嚴重狀況,希望能歸還使用者一個乾淨的郵件使用權。

〈3C小辭典1〉
什麼是垃圾郵件?

 我們成天收到垃圾郵件的種類有很多:色情光碟廣告、軟體大補帖、傳銷商、選舉政治、惡意謠言,還有些帶有病毒或募軟體的詐騙信件,也被我們歸類為垃圾郵件。

 但是,當垃圾郵件遇上立法,我們可能要重新認識「垃圾郵件」這四個字的定義,以「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草案內所規範的範圍來說,該法案僅針對涉及商業行為的郵件進行規範,換句話說,像是競選文宣、公益廣告,都不在這個法令的規範之內。

 至於像是病毒信件或是詐騙信件,沒有列在管理條例中的原因倒不是立法者並不重視這些現象,而是因為國內目前已有「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對於惡意破壞個人電腦資料的行為已有嚴加管理,所以不需要重複規範。

〈3C小辭典2〉
垃圾郵件哪裡來?

 每天接收這麼多的垃圾郵件,你有沒有想過,是誰發送這些垃圾郵件的呢?相信你也曾經收過類似以下描述的垃圾郵件內容:「在家工作系統,只需一台電腦、網路、郵件軟體即可,月入豐富…」、「只要你會打Word文書處理,你就可以利用多餘的頻寬賺錢…」,其實這些都是目前垃圾郵件大盤商在徵求下線的招募信。

 目前垃圾郵件的體制為垃圾大盤商由客戶那邊接到案子,然後將案子轉發給下線,然後這些下線就要各憑本事,想辦法發送大量的垃圾郵件出去,然後依照信件的點閱率來收錢。

 因此,你就會看到我們收到的垃圾郵件充滿了各種聳動的標題,甚至內容主要都是網路的轉寄文章,只是在信末附上一個不相干的連結,目的就是要騙取你點選到特定的網頁,至於廣告是否有成效,則不是這些下線的發送者所關注的重點。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全世界最大的垃圾郵件場~比爾蓋茲的電子信箱
比爾蓋茲每天收到四百萬封垃圾信
蓋茲:垃圾郵件可望在兩年內獲控制
網友:盼網路服務提供者多擔負阻擋垃圾郵件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