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3日訊】古諺云:「生在蘇杭,死葬北邙」,九朝故都河南洛陽城北邙山一脈為歷代帝王顯貴埋骨之所,所謂「邙山無臥牛之地」。然而,盜墓行為也恰與洛陽的墓葬文化相始終。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洛陽盜掘古墓葬及倒賣走私文物甚猖獗,令邙山古墓群十墓九空。
據新京報報道,2002年末,一封海外來信令洛陽地下文物盜賣猖獗的現象進入國家公安部視野。當年12月10日,有關部門要求河南、廣東兩省公安查清洛陽經廣東直通境外的文物盜掘、倒賣網絡。就此,部督「12.10」專案組在河南洛陽展開調查行動。
2004年7月,被洛陽指控為洛陽文物倒賣集團首要人物的宋彥慶,以倒賣文物及非法拘禁兩項罪名,被判處徒刑5年半。不到兩個月之後,宋保外就醫。此時,宋彥慶之兄宋彥彬,專案組認定的文物集團另一頭目,至今負案在逃。
洛陽警方一度認定宋彥慶、宋彥彬兄弟團伙涉及203人,涉嫌各種罪案161起,但經檢方批捕者僅27人,法院判決12人。
報道稱,有關警方打擊盜掘古墓葬及倒賣走私文物行為,取證難成為一種普遍現象。因為地下文物一旦進入市場,非法盜掘的痕跡就在一次又一次的轉手中不斷洗刷。對於警方而言,人贓俱獲的機會微乎其微。
報道指出,手握文物暴利的違法分子,有可能通過各種途徑,為案件查處製造重重阻力。在這個中途擱淺的部督文物大案背後,中國文物保護法律暴露出打擊力不平衡的問題,文物販子和盜墓農民,其獲利狀況和刑罰風險並不對稱。
在現行文物體制下,警方打擊盜墓行動之艱難,而文物盜賣鏈條所形成的巨大利益,更足以令操縱者掌握與強力機構相博弈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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