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5日訊】陝西省銅川礦務局王石凹煤礦公安科,僅憑「一看就有精神病」強制將上訪老人韓翠雲送進精神病院長達38天一事。消息見報後的第二天(7月30日)起,老人突然失蹤至今,令老人的兒子和鄰居感到不安。
據東方網報導,老人的兒子說,他自己找了好幾天也沒見到母親,他很擔憂。對於母親被強制送進精神病院一事,他很氣憤,認為如果不是自己找礦上要人,母親到現在還可能在精神病院被迫接受強制醫療。
對於精神病病人的界定,專家稱,如果病人有傷害性行為,必須由兩名以上精神科醫生實施緊急住院觀察,同時通知監護人。觀察72小時後,決定其是否住院。病人若無正在發生的暴力或危及他人的行為,不能採取防範性的強制救助措施。
據目前引用頗多的地方性法規,上海在2001年制訂的地方性精神衛生法———《精神衛生條例》,其中規定:有自知力的患者可以自己決定是否住院,喪失自知力的患者必須由監護人辦理住院手續。
報導說,一位對精神病引發的官司很有研究的西安律師說,公安科對老人強制醫療缺乏法律依據,即就是子女,在老人沒有完全喪失自知力的情況下,強制醫療也違背法律。他說,中國現有法律對精神病人的認定、監護、強制醫療等問題存在一定程度的空白,至今沒有統一的精神衛生法。@(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