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少坤:多麽幸運的趙燕

郭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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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3日訊】一個普通的中國人在美國被警察打了,儘管沒有致死致殘,卻已引
起了美國政府的高度重視。司法界介入。律師和人道的援助乃至那位叱吒風雲的國務卿鮑威爾也出來向受害人趙燕慰問,並向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道歉。如此隆重,真不能不叫趙燕感到幸運,也著實令我們這些遭受到各種肉體迫害、身心痛苦的無數中國人爲之欣羡
不已。

趙燕之所以會如此幸運,是因爲她是在美國被打的。要是打她的是中國大陸的警察或准警察,大概不會引起這麽大的社會震動和輿論關注,更不可能使得國務卿級的國家領導人出面賠禮、道歉。這樣的中國質疑那樣的美國的人權。不是很奇怪嗎?

我喜歡讓事實說話,因此,想舉幾個例子讓那些在電視上正襟危坐、侃侃而談、指責美國人權的禦用文人和喉舌們看一看、比一比,用良心想一想,然後再去秉公發言。

首先舉我自己的例子。我是一名忠於職守的警察,被犯罪分子打成重傷致殘。犯罪分子並沒有被依法懲處,因爲犯罪分子都是他們“党的孩子”,中共官員公然包庇他們。即使後來公安部長作了明確批示,地方党的領導仍然拒不查辦。這算什麽法治、人權!更可悲的是,由於我崇尚民主法治、支援反腐敗的學生,中共不但開除了我的公職,竟然連我的傷病也不給治療了!

其二,我手裏有一盤錄音帶,那是在1999年元月我的父老鄉親因上訪被當地公安部門抓捕、毆打、漫駡、從公安局放回後哭訴其經過的錄音。它記錄了幾十名男女老少的哭訴,至今我每聽一次,就心酸一次。可誰又見到中共哪一級政府的官員向被打罵的農民們賠
禮、道歉、並依法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責任了呢?他們所做的唯一“好事”就是把我這個向媒體透露真相的“異己分子”抓起來判了2年刑。

其三,我在中共的警察部門供職時,遇到了、見到了警察打死人、打傷人得無數事件。我會在個人的傳記加以披露。在此只舉一個我親自接待的事件。1994年春,數名百姓來訪,說他們的孩子被民警夏某某開槍打傷,不但不送醫院,反而繼續審查,結果不治身亡。
我向上級反映後,始終沒見到肇事警察被依法處理,只聽說後來賠償死者3萬元了事。當然,更沒有任何一級的領導出面道歉。

其四,前不久發生在哈爾濱的“寶馬案”,又有哪個政府領導人出面賠禮、道歉並包賠其損失呢?只因公衆發出輿論,此案才得到曝光,但又依法懲處誰了呢!

當然,象“6.4”期間那種公然屠戮學生和平民百姓的事情,就更不准人們公開評論其是非,也更沒有任何一個國家領導人站出來承擔責任。真不知丁子霖、張先玲等等天安門母親把自己的孩子和趙燕所受到的待遇相比,會發出什麽樣的感歎。

不過,我們應當承認這一事實:在中國,警察是不會毆打、迫害外國人的。因爲,中國政府重視、關注外國人的人權,採取不同的標准。這主要是因爲打了外國人,會引起國際關係變化,輕者引起外國政府的批評、指責,重者又丟失了一個能在聯合國幫助中國度過
每年一次批評中國人權記錄的反對者,乃至承認“只有一個中國”的“友邦”。即使自己的大使館被炸了,不也就那麽回事嘛!至於打自己的同胞,那就無所謂了。因爲不論打誰、誰來打、怎樣打、打到什麽程度都無所謂。反正,外國不得干涉中國內政嘛!否則,
就是霸權主義。至於被打的任何物件,也更無所謂了,因爲,有了這麽強大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人民警察隊伍,尤其是現代化的裝備,諒你中國人又能怎樣!

我希望那些批評、指責美國人權的喉舌看一看,想一想,也希望遠在美國的趙燕和還在國內挨打的苦難同胞們都來想一想、比一比。就這樣吧,誰苦誰甜誰知道。

(2004年8月1日)

──轉自《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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