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21日電)台北縣一名七十一歲的劉姓老翁,因長期接受女看護照料,雙方互生感情,竟偽造女兒及女婿的同意書,偷偷將一筆土地以假買賣方式送給女看護吳姓婦人,事後被女婿發現,訴請檢方偵辦;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將劉姓老翁與吳姓婦人依偽造文書罪提訴。
檢方查出,從事專業土地代書的劉姓老翁,因女兒、女婿均住在台北市而獨自住在台北縣住處,由於行動不便需人照料,在友人介紹下由五十五歲的吳姓婦人長期照料生活起居,劉姓老翁後來更住進吳婦之子的家中就近接受照顧,由於吳婦細心照顧,劉姓老翁與她漸生情愫,劉姓老翁遂有意將一塊苗栗縣三灣鄉的土地交給吳婦。
劉姓老翁為將該筆土地轉送給吳婦,竟於民國88年10月間以「假買賣」方式,用極低的價錢將土地「賣」給吳婦,由於該筆土地係在劉姓老翁、劉的女兒、女婿三人名下,劉姓老翁竟因此偽造女兒、女婿印鑑及委託書等文件,偷偷將該筆土地送給吳婦;劉姓老翁的女兒是在接到稅捐處通知後才知情,憤而興訟。
檢方經查訪相關證人及土地資料後,認為全案事證明確,劉姓老翁身為代書,竟知法犯法偽造文書,且吳婦事前亦知情,因此將兩人起訴,至於吳婦被控詐欺的部分,則因難以認定,因此請法官依犯行情節皆相關聯,依較重的偽造文書罪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