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的民族紛爭:形成史,紛爭原因與當代政策

S.Wansai (撣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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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日訊】欲探討緬甸當前的民族紛爭,就有必要追溯該BURMA地區的形成史、紛爭根源以及當代政治。

BURMA的形成史

現在稱之爲緬甸BURMA的地區,在還未完全淪爲英國殖民地之前,即西元1885年之前,孟族、緬族、撣族在這裏你爭我奪,成者爲王、敗者爲寇,大家輪流坐莊。

緬族與非緬族的真正政治交合,始于二戰結束(非緬族是指除緬族外的衆民族,即孟族、撣族、克欽族、克倫族、克倫尼族、若開族、欽族。。。。等等)。

在爭取民族解放運動中,撣SHAN族、克欽KACHIN族、欽CHIN族等,各以互不隸屬的政治獨立體,在1947年與緬甸BURMA簽訂了歷史性的彬龍PANGLONG協定,開始與緬甸攜手合作,爭取聯合獨立。

爲了從英國手中取得自決權,當時英國分治下的克倫尼邦與撣邦,以兩個邦國STATES獨立體,聯合緬甸本部,也共同爭取聯合獨立。通過衆民族的聯合爭取,大家終於在1948年1月4日從英國手中獲得了聯合獨立。

顯而易見:現在大家所知道的緬甸BURMA,或被緬甸軍政府改了名的MYANMAR,是一個嶄新的政治聯合體或聯邦,它至少由三個國家合成:即緬甸本部BURMA PROPER,克倫尼邦KARENNI STATE,衆撣邦SHAN STATES。在那聯合獨立時期,若開ARAKAN、欽CHIN、克欽KACHIN、克倫KAREN、孟MON等地區,還未被法定爲邦,儘管他們從遠古時代就各自以邦國形式,一直在自己的土地上安居樂業。

在1962年,緬甸軍人發動政變而上臺統治,他宣佈廢止聯邦憲法。於是,存在於緬甸與非緬人衆民族之間的唯一合法紐帶,被緬人自己抛棄了。聯邦憲法一被作廢,緬甸聯邦就不復存在,而緬甸一夜之間也就成了侵略者,而不再是衆民族的同夥。歷屆緬甸軍政府一直採用軍事力量去支撐他那聯邦空殼,其實,真正的與唯一的解決方案是政治解決,而不是軍事。

爲了掙脫緬人的壓迫與統治,撣人與克倫尼人就進行武裝反抗,被緬甸軍人的大緬族主義強制同化的其他非緬人衆民族,也採取了同樣的抗爭行動。

明顯不同的是,撣人、克倫尼人與緬甸軍人之間的紛爭,可說是“國際性”的,因撣邦國與克倫尼邦國是以同等政治權(以獨立的邦國)加入緬甸聯邦的。聯邦憲法允許:由英國統治下共同獲得獨立後,該兩邦國可試加入聯邦十年,十年後有權離開。非緬族擁有聯邦土地的57%,非緬族的總人口,據保守估計占40%。

紛爭背後的大是大非:
欲瞭解緬甸聯邦的衆民族紛爭,首先必須深入研究概念的分歧、聯邦憲法危機、聯邦民族認同感、聯邦民族的結構,以及其他:如侵犯人權、毒品、環保等。

概念的分歧:
歷屆軍人政權,包括當前的國家安定發展委員會SPDC,總以爲緬甸自千多年前阿努律陀Anawrahtar統治以來就一直是統一的國家,而所有非緬族:撣族、克欽族、若開族、孟族、克倫族、克倫尼族等等,都是少數民族,都必須加以監控、鎮壓,以免國家分裂。而非緬人的衆民族則堅持:緬甸聯邦是嶄新組成的領土整體,是以彬龍協定爲基礎,由同等權利的各獨立領土合併出來的。

對這概念分歧,緬甸軍政府就以捍衛“國家主權”與“民族團結”的名義,不惜代價、無所不用其極地進行鎮壓。歷來的大緬人主義與最近半世紀的鎮壓與侵犯人權,遂造就了緬甸軍人不可一世、無法無天,惟我獨尊。這可從以下事件一覽無遺:1990年全國大選後,軍政府拒絕轉交政權給勝選者--全國民主聯盟NLD、撣民族民主聯盟SNLD及其他民族政黨。全國民主聯盟與衆民族所信奉的真正聯邦綱領,對軍政府的種族主義、專制主義與支配欲來說,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憲法危機
現今緬甸的苦難,深深植根於1947年不健全的聯邦憲法草案上。當年制定該聯邦憲法時,既草率又匆忙,它沒體現彬龍協定的精神。非緬人的衆民族地區雖被憲法承認爲立憲邦,但所有權利卻集中於中央政府,亦即緬甸本部。幾乎所有非緬人與緬人的民主黨團(即在野反對勢力)都同意:民族紛爭完全不能與社會改革、政治改革、經濟改革互相分開。要解決民族紛爭,唯一解決辦法是遵照彬龍協議,對1947年的憲法進行修正,使衆立憲邦的平等權、志願加入權與自決權,成爲緬甸聯邦共和國的基礎。

國家民族的認同
對於國家認同,歷屆緬甸政府,包括目前的國家安定發展委員會SPDC,看法從來不清晰。他們甚至要爲聯邦取什麽名,都無所適從。他們在BAMAR與MYANMAR上打轉,不知該取哪個集體通稱(即國家認同)才妥當。Myanmar, Bamar, Burmese, Burman等,一般都是指下緬甸平原與緬人,非緬人的衆民族從來不接受或不認爲Myanmar, Bamar,Burmese, Burman等是大家的集體通稱,自己包括在其內。

幾年前,現屆緬甸軍政府改Burma爲Myanmar,其用意據說是要讓緬甸聯邦境內的各族人民産生國家民族共同感。但Myanmar一向是指下緬甸平原,所以這項努力早就注定失敗。何況這國家通稱並沒徵求過非緬人的衆民族意見,它是各族人民恨透了的緬甸軍政府強迫人民硬吞下去的。

本人從沒聽國人說他或她是Myanmar緬人,Myanmar撣人,Myanmar克欽人,Myanmar克倫人,正如美國人通常慣用的美國華人(華裔美國人)、美國日本人(日裔美國人)、美國非洲人(非裔美國人)那樣。

把前歐洲殖民者劃下的邊界,視爲神聖不可侵犯的邦界國界,這看法催生了沒完沒了的民族紛爭,影響國際穩定。緬甸聯邦就處身於這民族與社會紛爭中而無法自拔。歷屆緬甸政府所謂的“國家民族建設”努力是都是徒勞的,最近幾年更陷入虛無縹緲的狀態。所以,對“國家民族通稱”,真不知該從何談起。

較爲實事求是的是:暫用目前存在的、衆民族所慣用的名稱,等將來真正聯邦誕生時,再和各族人民(包括緬人)一起探討嶄新的國家民族通稱。

民族結構之多數與少數
多數民族-少數民族的誤用濫用,首先已使媒體與學術界感到困擾,極需澄清。在數量上,緬人在緬甸本部(下緬甸平原)占多數,但在衆撣邦、若開邦、欽邦、克欽邦、克倫尼邦、克倫邦、孟邦等,緬人占少數,當地民族是多數。

此外,緬甸Burma,是在彬龍協定的基礎上,於獨立前一年,即1947年才組成的 ,當時是由以昂山Aung San爲首的緬甸本部過渡政府、總撣邦、欽山區、克欽山區等的首領們,共同在撣邦彬龍地區簽訂該協定的。該協定可說是後殖民時期即現今緬甸Burma的出生紙。

所以,緬甸Burma的各土族,即撣人、若開人、欽人、克欽人、克倫尼人、克倫人、孟人、包括緬人等,不是什麽多數少數,大家都是緬甸聯邦土地上的同夥,大家平等。

新聞媒體
新聞媒體每天都少不了要報導撣邦的毒品、軍政府在各邦粗暴侵犯人權的罪行,也不得不棒喝泰緬計劃中的薩爾溫江水壩與湄公河的枯萎--這些都會帶來環保的大破壞與生態的大災難。

毒品
撣通訊社Shan Herald Agency for News最近發表一篇標題爲“仰光在撣邦的毒品戰爭”的文章,說:調查證實毒品工業是軍政府用來安定與控制撣邦的政治策略。結論:只有政治改革,緬甸的毒品問題才能解決。

既要控制撣邦,而又不想與當地人民達成政治解決,軍政府就允許當地大小民兵團與停戰團體生産毒品,以換取與軍政府的合作。同時,軍政府也讓其工作人員參與毒品買賣,以養活自己與駐守當地的緬人軍隊。

就是因爲毒品買賣是軍政府用來控制撣邦的政治策略,若不進行政治改革,國際的多大援助金額,都解決不了毒品問題。正如撣通訊社幾十年來所一直強調:真正和平、民主、法制重新恢復了後,毒品問題才能迎刃而解。

侵犯人權
(軍政府打了50多年內戰,總消滅不了衆民族的反抗。爲了切斷衆民族軍民的魚水關系,軍政府在克倫邦、克倫尼邦、衆撣邦等大搞堅壁清野、集體輪姦婦女,暴力強迫村民離鄉背井)。到底緬甸國內被強迫遷移的人數有多少?無確切資料。據估計有60-100萬人。僅僅在克倫邦,最近估計就有20萬人。據2002年1月10日聯合國人權報告para100:撣邦高達30萬人。

撣人權基金會的一篇文章寫道:“1996年四月,撣難民由強遷區開始抵達泰國,至五月份,逃抵泰國的估計已達2萬人。難民繼續湧來,至1998年三月份,已達8萬左右。據撣人權基金會SHRF與撣婦女行動組織SWAN估計,1996至2002年6月,在泰國,撣難民已高達15萬人”

結論:
多年來,國際社會、緬甸民主力量、非緬人衆民族力量等一直向軍政府爭取和解與民主,但都不成功。對歐共體與美國的嚴厲制裁,軍政府好像已産生了抗體。泰國最近對緬甸採取的積極主動或接觸政策,已大大減低了國際制裁的殺傷力,使軍政府更是巍然不動。美國在阿富汗與伊拉克泥足深陷,不可能對緬甸發動人道干涉或催生新政府。寄望聯合國力促三方(軍政府、緬人民主力量、非緬人衆民族力量)對話,更是遙遙無期。

所以,對於衆民族與緬人反對力量來說,唯有:
1。參加軍政府國民會議的緬人與非緬人團體、黨派,武裝力量等應盡其所能,在統治集團內部爭取民主與自由,想方設法削弱或牽制軍政府的獨裁與專制。
2。不參加國民會議的全國民主聯盟NLD,必須保持最大的緬人反對派政黨角色,團結國內外民主勢力,爭取更大的影響力、發言權與主動權,盡可能發動各項合法的遊行示威、抗爭、罷工、罷課、罷市等,進行各項合法鬥爭。
3。不參加國民會議的克倫民族聯盟KNU、撣民族民主聯盟SNLD、衆民族團結同盟UNA等非緬族武裝力量、政黨、團體,必須逼迫軍政府開三方會議(軍政府、緬人民主力量、非緬人衆民族力量),自己不但要加入,同時要不斷擴大本身的勢力與影響力。
4。流亡國外的所有反對勢力,必須繼續遊說歐共體、美國、日本,聯合國組織等,加強聯合國的壓力與國際的制裁。

(原文發表於2004年1月27日,本文略有刪節)。
作者簡介:
作者Sai Wansai是撣人,生於北撣邦,年輕時代遷居南撣邦,從小參加撣民族運動,畢業于曼德勒大學(文科學士),後赴德國漢堡大學專攻政治學。九十年代,作者負責撣邦人民代表委員會的海外新聞工作,1996-2000期間任撣民主聯盟SDU副主席, 現升任撣民主聯盟秘書長,他也是駐荷蘭海牙非聯合國成員國組織UNPO的衆撣邦Shan States代表。
撣民主聯盟是流亡國外的撣人組織,它與所有撣政治團體:撣民族民主聯盟SNLD、撣邦重建委員會RCSS、撣邦組織SSO等保持密切合作。

(Burma’s Chinese 貌強 供稿)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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