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築圍牆 國際法庭判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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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0日訊】〔自由時報編譯張沛元9日報導〕聯合國大會輔助機構國際法庭9日針對以色列政府基於安全理由在巴勒斯坦人居住的約旦河西岸築牆隔離巴人一案做出裁示,直指以色列此舉違反國際法,「嚴重侵犯」巴人的權利,軍事需要或國家安全不足以做為設立這些隔離牆的理由。國際法庭並要求以色列拆除隔離牆、補償土地遭到沒收的巴勒斯坦人。

國際法庭的十五名法官以十四票對一票,做出上述不具約束力的裁決。以方早就表示不會在乎國際法庭的裁示,巴人則稱會繼續透過聯合國進一步爭取拆除這道隔離牆。國際法庭承認以色列政府有義務維護以國國民的安全,但稱此舉應合乎法律規定,以及補償因為興建這道隔離牆以致家園或土地遭徵收或毀損的巴人。國際法庭十五名法官中唯一投下反對票的是美國籍法官伯格漢索爾。

應巴勒斯坦人的要求,聯合國大會去年12月針對這道結合八公尺高的水泥牆、鐵絲網柵欄、戰壕與看守塔、總長六百八十五公里的隔離牆,諮詢國際法庭的意見。這道隔離牆目前已有約四分之一完工,位置與一九六七年以前的以巴邊界相去不遠,但部分切進西岸地區。結果,國際法庭駁回以方的築牆理由,也未理會美國與歐洲多國呼籲國際法庭勿介入此事以免危及美國主導的中東「路線圖」和平計畫。

巴勒斯坦駐聯合國觀察員基德瓦早在8日便預測國際法庭會做出有利巴人的判決,並稱若真如此,巴人將會尋求聯合國大會做出要求以色列拆牆的決議案;倘若以色列拒絕,巴人將訴諸安理會強制執行,然此舉可能遭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以色列主要盟國美國阻撓。

以色列的築牆理由是要防堵巴人自殺炸彈客,並稱自該牆啟建後,成功滲透進入以色列的巴人自殺炸彈客已大幅減少;但巴人指出,這道隔離牆將巴人百姓與學校、農田或工作場所阻隔開來,對他們造成難以忍受的痛苦。以色列最高法院上週也曾就本案做出有利巴人的判決,要求以國政府修改一段靠近耶路撒冷、長約四十公里的隔離牆路徑,。

由十五名法官組成的國際法庭屬於聯合國大會的輔助機構,總部設在荷蘭海牙,具有訴訟管理與顧問管轄等兩大職權,本案便是國際法庭根據其顧問管轄權向聯合國大會提供法律諮詢,抒發顧問意見;國際法庭的顧問意見雖不具約束力,但在道德與歷史性意義上卻頗具份量。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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