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8日訊】一個時期以來,我國報紙每天都整版整版地刊登美軍在伊拉克虐待俘虜的消息,而且配以攝影圖片、評論文章,非常熱鬧。但在有些報紙的報導和標題的用語中,我卻察覺到一些幸災樂禍的反帝氣息。進而又想,國內有那麼多虐待囚犯、迫害公民的暴行,為什麼不見媒體報導呢?這不成了一百步笑五十步嗎?
《孟子樑惠王上》記載了五十步笑百步的比喻:“孟子對曰:‘王好戰,請以戰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棄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後止,或五十步而後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則何如?’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樑惠王認為,在戰場上“棄甲曳兵而走”五十步的士兵,沒有權利嘲笑走一百步的士兵,因為都是逃兵。從戰士變成逃兵,這是質的變化;五十步和百步之間,只是量的差別。但是,畢竟還有五十步的差別在那裡,所以五十步笑百步還情有可原。如果是一百步笑五十步,那就有點荒唐了。
問題不在於應不應該揭露美軍的醜行,這是不成問題的。美軍的醜行為全世界媒體提供了新聞熱點,我們當然不能置身事外。媒體對美軍醜行的批判,如說美國“在人權問題上奉行雙重標準”,醜行是“對人類文明的踐踏”,“踐踏人權的又一新記錄”,“置國際人權公約於不顧”,“美國應該加強對自己的人權教育”等等,都沒有什麼不妥之處。問題在於我們在譏笑別人走五十步的時候,為什麼不想想自己走一百步的事實?
近一年來,我在網上看到許多執法機關虐待囚犯、迫害公民的事例,往往讀得心驚肉跳,毛骨悚然。這種對囚犯(多是清白的平民)施暴的醜行,在勞教所、拘留所、精神病院等處,早已習以為常。虐待致死的無辜者也不在少數,孫志剛事件不過是冰山的一角。如果把美軍的醜行比作走五十步,那說我們走一百步絕對沒有過分。五十步和一百步只不過是量的差別,但圍繞事情所展現出來的問題,卻具有質的差異。
第一個差異:這個醜聞最初是由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在4月30日通過攝影圖片揭露的,接著,各國媒體也都跟進報導。醜行本身固然令人齒冷,但能夠及時揭露出來,公之於世,卻表現了民主社會的新聞自由。而在我們這裡,許多更為嚴重、更為惡劣的暴行卻始終捂著蓋子,不許揭露,不許發表。有些大膽的媒體躲過輿論導向的壓制,偶而透露某些事實真相,便免不了遭受打擊報復。《南方都市報》便是一個很能說明問題的典型事例。
第二個差異:這一事件引起了全世界的震驚,但對當事者的美國來說,除了政府威信受損、布什的選票可能將有所減少之外,整個社會幾乎沒有因此受到負面影響。相反,揭露了問題,可以及時糾正,推動社會穩步前進。這正體現了民主制度的穩定性。我們這裡呢?總是諱疾忌醫。孫志剛事件已經證明,揭露問題有助於糾正社會弊病和政府的工作缺陷,但我們沒有舉一反三,對嚴重問題仍然是照捂不誤。理由是揭露問題會影響社會穩定,損害黨和政府的威信。殊不知實際情況恰恰相反,正是這些暴行的存在,損害了黨和國家的威信。只有充分揭露,及時處理,並且從制度上杜絕類似問題的發生,才能保持社會穩定,維護黨和國家的威信。掩蓋暴行只能助長暴行。如今此類暴行幾乎遍及全國,不正是因為沒有及時揭露處理,並從制度上加以防止嗎?
第三個差異:事件發生後,美國總統布什和國防部長拉姆斯菲爾德先後公開道歉,在全世界輿論面前為美軍的醜行承擔責任。這表明美國的這些領導人是負責任的領導人。在我們這裡,發生不幸事件後,應當承擔責任的官員往往在關係網的掩護下逃脫罪責。最近,重慶和浙江海寧等地有一些官員因為對導致多人死亡的不幸事件負有責任而受到處理,這是很大的進步。但有些牽動全國人心的大案,事涉高層領導,卻始終未見動靜;鎮壓八九學運已經15年,迄今無人作出像樣的說明。
第四個差異:美軍醜行受到美國國會的嚴厲譴責,有些國會議員已經提出撤消拉姆斯菲爾德的國防部長職務。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立法機構的作用。作為三權分立的民主制度的主要構件之一,議會對政府行為的干預和制約,是國家權力得以正常行使、不致越出軌道的重要保證。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也應當發揮制約監督行政機構的積極作用,但事實上卻至今仍和這個要求相距甚遠。十多年來,幾乎每年都有人向人大提出為八九學運平反正名的呼籲書,卻沒有一次受到人大的注意。漠視民意,放棄對政府的制約監督,由此可見一斑。
上述四點差異,是通過對虐俘事件的對比反映出來的,可以看作是五十步和一百步之間的質的差距。我們的媒體如果在報導美軍虐俘的同時,也能注意到國內的虐囚醜行,注意到圍繞類似事件所表現出來的差距,告訴人們應當從這個差距中吸取哪些積極的教益,那就太好了。
2004年5月19日
──轉自《新世紀》(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