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6日訊】(法新社東京二十六日電) 日本新潟地方法院今天宣布一項具有歷史意義的裁決,勒令日本政府以及一家民營公司必須賠償十二名中國奴工及其家屬損失。這批人於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遭強制帶到日本從事勞務工作。
一般認為,這是日本法院破天荒裁令政府與私人公司必須一起支付賠償金。
新潟地院裁令政府與新潟一家人力公司RinkoCorp. 必須一起支付每名原告八百萬日圓(七萬七千五百美元)的賠償。上述十二名原告包括十一名前奴工以及一名已故前奴工的家屬。 據共同社報導,主事法官宣判時說:「他們的生命、身體安全和自由都遭到侵犯。」
根據訴狀,這些原告於一九四四年遭日軍強制帶到新潟,在新潟港口及火車站從事搬運諸如糧食與煤等補給物資的粗重工作。他們於戰後重返中國,卻因在日本備受奴役,身心都已遭受傷害。
數十名這類被迫為奴工的中國人都曾對日本政府及公司提出類似控告,但多數案例都遭到駁回,理由是已過了二十年的追訴期。
二○○二年四月,日本南部福岡法院裁決三井礦業必須支付十五名中國奴工總額達一億六千五百萬日圓的賠償金,為這類控告案立下了里程碑。(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