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園區教育局關於停止“東珍小學”辦學的處理決定
東珍小學:
經調查,你校在我區辦學,未有任何合法辦學手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學促進法》第十一條規定:“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它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據此,令你校停止辦學。自本決定下達之日起,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自行處理好一切善後事宜。
特此決定。
梁園區教育局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
二00四年三月十七日
文件圖片鏈接 http://www.zhaomingsi.org/tbtz.jpg
———————————————-
東珍學校 校長
東珍艾滋孤兒救助項目 主任
河南省商丘市梁園區民安二街92號
http://www.chinaaidsorphans.org
manchuriansun@hotmail.com
QQ:82934051
(網路文摘)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