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法院擬收回死刑核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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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1日訊】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蕭揚前日在人大會議上表示,最高法院正考慮收回地方法院的死刑核准權,但暫未確定收回時間。最高法院前副院長唐德華也表示,死刑核准權是最高法院的權利,下放權力不合法。他認爲, 收回權力有利於嚴格掌握死刑標準,有利於執法統一。

海外媒體報道, 蕭揚是在前日參加人大山西代表團的小組討論時,作出上述表示的。不過蕭揚在他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並沒有寫明,最高法院將收回死刑核准權。

最高法院前副院長唐德華透露,收回死刑核准權是最高法院研究的內容之一,目前社會各界都有這樣的要求,而最高法院也有收權的願望,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會收回死刑的核准權。

唐德華指出,下放死刑核准權不合法律規定,因審核死刑是最高法院的權力和職責。他認爲, 處理死刑問題需要十分慎重,量刑的標準以及尺度要統一,證據要非常確鑿,法律依據要很充足。下放權力,各地方對於死刑尺度的掌握不完全一致,不容易統一掌握。

據悉, 在1983年中國施行嚴打刑事案件運動的時候,最高法院開始下放核准死刑的權力。首先是雲南省,隨之是廣東等省,現時除了毒品、走私、境外人員的犯罪案件之外,其他大部分死刑案件的核准權,都由地方高級人民法院執行。

據悉, 中國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權一事, 受到人大代表關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毛宇峨和人大代表李玉臻均向全國人大提交議案,要求由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管死刑核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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