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日訊】
「三反」回顧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毛澤東把東北局書記高崗的《關於開展增產節約運動,進一步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鬥爭的報告》批發全國,轟轟烈烈的以反貪污為中心的「三反」運動就在各地鋪開了。接著毛又連下幾道上諭,嚴旨切責各級黨委「應把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鬥爭看作如同鎮壓反革命的鬥爭一樣的重要,一樣的發動廣大群眾包括民主黨派及社會各界人士去進行,一樣的大張旗鼓去進行,一樣的首長負責,親自動手,號召坦白和檢舉,輕者批評教育,重者撤職、懲辦,判處徒刑(勞動改造),直到槍斃一大批最嚴重的貪污犯」,「全國可能須要槍斃一萬至幾萬貪污犯才能解決問題。」
文件還要求各地「立即抓緊鬥爭,縮短學文件的時間(有四五天就夠了),召開幹部會,限期(例如十天)展開鬥爭,送來報告,違者不是官僚主義分子,就是貪污分子,不管什麼人,一律撤職查辦。」要求各大軍區「互相比賽戰鬥成績,由中央加以評判。」(《毛澤東傳(1949-1976)》,中央文獻出版社, 2003)
大開殺戒
毛澤東特別指示要大開殺戒:「各地如有需要殺幾個貪污犯才有利於發動群眾,亦可殺幾個。」「滿一億元(據舊人民幣,折今日之人民幣為一萬元——引者注)或者不滿一億元,都可以定其為大貪污犯,判處死刑。」(《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1989)於是運動不斷升溫,逼供信盛行,全國機關、學校、工廠迅速陷入紅色恐怖之中。
所謂「三反」運動的典型案例——劉青山張子善案,二人總共貪污挪用公款約舊人民幣二百億元,即每人平均貪污挪用新人民幣約一百萬元,被判處死刑。這個案例作為「法紀嚴明、公正無私」、「真正做到從高級幹部抓起,敢於碰硬,從嚴治黨」的典型,吹噓了幾十年。(薄一波:《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人民出版社,1997)
但是現在共產黨的貪污腐敗卻愈演愈烈,大面積、巨額型、高層次、集團化的窩案、黑案、要案層出不窮。山東泰安案、福建遠華案、遼寧慕馬案、貴州劉方仁案、河北程維高案、雲南李嘉廷案、廣西成克杰案、上海周正毅案……無不讓人觸目驚心,目不暇給。
不受監督的權力必然腐敗
毛澤東以殺立威,用殺人比賽來肅貪的辦法也和朱元璋的剝皮楦草的反貪酷刑一樣,都遭到了失敗。
究其原因,皆因一個「權」字,即權力不受監督,凡是不受監督的權力一定腐敗,一定要一天天爛下去。
但是中共既得利益集團絕不肯吸取這個教訓,既拒絕行之有效的三權分立的政治制度,又拒絕還政於民、接受人民的監督,尤其是輿論的監督。
最近一二十年,中共當局一面高叫「不反貪就要亡黨」,一面又千方百計阻撓廉政立法,連《公務員財產申報制度》也不肯出台。不斷出籠的倒是一些光說不練、似是而非、名為反腐防腐實為保腐愛腐的「內部監督」條例和欺世盜利的「措施」。
兩極分化的國情
最近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共廣東省委書記張德江在該省紀律檢查委員會會議上拋出的「高薪養廉」法,據說是為了「創建適合國情的以俸養廉、以俸養能的從政制度」、「防止腐敗」云云,便極具欺騙性和虛偽性。
首先來看看所謂「國情」吧。據透露,今年財政安排,全國財政收入為23368億元,支出為26566億元,財政赤字繼續維持在去年3198億元的水平(《大公報》記者2月4日北京專電)。這是國家財政狀況,入不敷出,寅吃卯糧。
老百姓方面如何呢?以「首善之區」的北京市為例。據該市統計局調查顯示:有六成居民的收入低於全市平均線。高、低收入戶之間的收入差距,已由前年的二萬元,擴大到去年的二萬三千元。最低收入戶人均可支配收入僅為六千元(《大公報》2004年2月6日)。
至於西部地區,更有數以千萬計的年收入不足一二千元的貧苦農民。陝西旬陽縣湧泉村農民李立文被幹部逼交無理罰款,憤而自殺,他死前訴說:「一共要交五百六十元『罰款』,但家裡一年的收入連二百元都不到,吃鹽的錢都沒有。」他連自殺喝的農藥都是賒來的(中央電視台《新聞調查》2003年8月13日);還有數以千萬計的兒童無書可讀,許多孩子不得不依賴香港和國外的捐助得以繼續學業。
據統計,佔總人口90%的貧困階層只擁有社會財富的10%,而90%的財富卻讓僅佔總人口10%的中共特權集團及為其效勞的文化精英和經濟精英所佔有。
連吃帶拿的「高薪養廉」
在如此貧富極度懸殊的情況下,中共當權派仍不顧老百姓死活而拋出所謂「高薪養廉」制,繼續劫貧濟富,繼續擴大貧富差距,加劇社會不安定的險情,真不知他們安的是什麼心肝!
「高薪養廉」真的是靈丹妙藥嗎?當然不是,我們不需到古今中外的資料中去尋找根據,只需看看中共近幾年不斷給公務員加薪的情況,即可知道。例如一九九九年,那年給公務員加薪三成,國家投入資金五百四十億元人民幣,結果當年因公職人員貪污受賄等所損失的資金竟達一千一百六十億元,遠遠超過一九八二年——一九九二年間每年平均損失的五百多億元的水平。
在沒有有效監督制度下的「高薪養廉」,只會給國家造成雙損失:明一份,暗一份,真正是又吃又偷。
中共居然以新加坡和香港為例。說什麼「新加坡和香港是國際上公認的官員腐敗最少的地方,主要原因就是兩地均實行高薪養廉的制度。」簡直是無恥的歪曲和欺騙。新加坡有《預防腐敗法》和嚴格的執法機制。香港也是得益於有效的監督,即輿論的公開、自由和廉政公署獨立而高效的運作。如果高薪能保證廉潔的話,一九七四年以前的香港公務員薪金也很高,為什麼那時就貪污橫行、警匪一家呢?
三權分立才能實現有效監督
當前的世界潮流是政治民主化,經濟自由化,民主和人權的普世價值已得到廣泛的承認。所有實行民主憲政的國家或地區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反貪污、防腐敗的機制。三權分立、言論自由、新聞出版自由、民主選舉以及反對黨的合法存在,才是監督權力、監督政府、監督公職人員的真正法寶。
可是中共既得利益集團偏偏無視民主政制,極端仇視三權分立,對喪失壟斷十分恐懼。所以他們絕不肯借鑑民主國家的有效的反貪防貪的理念與措施,唯恐防礙他們對廣大人民的壓榨和對國家資產的掠奪。
在人民群眾包括許多正直的共產黨員對貪污遍地、賄賂公行的現狀表現日益強烈不滿的情況下,中共當局只好用「以俸養廉、以俸養能,是符合國際通行的國家治理理念的,也是多個國家和地區對反腐敗問題所具有的共識」(《大公報》2004年2月6日)這樣的歪論來蒙蔽老百姓以及廣大黨員。
上行下效 吏治日壞
一九四九年五月,當時的中共浙江省委書記兼杭州市委書記譚震林(後來的國務院副總理、文革「二月逆流」幹將)在幹部大會上說:「現在毛主席在北京當了皇帝,我們是封疆諸侯。」新皇上三把火,剛剛爬上金鑾寶殿做了始皇帝的毛太祖,確實也想到過李闖王其興也勃、其亡也忽的教訓,告誡他的臣僕們:「我是不學李自成的,你們要學劉宗敏,我勸你們不要學。」(《毛澤東傳(1949-1976)》)
誰曾想,沒過幾天,當他覺得屁股已經坐穩了的時候,就「和尚打傘,無法無天」起來,驕奢淫逸,無惡不作。如是上行下效,吏治日壞,禮失樂崩,貪污腐敗像癌細胞一樣迅速地擴散到共產黨的整個軀體,陷入無藥可救的絕境:至二○○二年的前五年中,當局共查處了腐敗官員八十五萬人。這只是官方公佈「被查處」的。至於未曝光、被包庇及未被查處的到底還有多少,只有天曉得了。
到了這般田地,共產黨仍然羞羞答答,諱疾忌醫,還在裝模作樣地走過場,還在鄭重其事地搞欺騙。請問這種騙人的把戲還要玩到幾時?
--轉載《爭鳴》3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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