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4日訊】歷經兩年多的蒙特利爾《華僑時報》案再次於2月23日至25日開庭,此案的被告周錦興系僑報社長,曾撰文十數次攻擊法輪功修煉者,原告是蒙特利爾及多倫多近二百名法輪功修煉者。加拿大魁北克省高等法院將在雙方律師結案陳詞後作出判決。
無獨有偶,2月3日,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判處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誹謗罪,明令潘新春支付賠償金和法律費用。起因是潘在多倫多星報上指法輪功學員屬“罪惡的邪教”。這是世界上第一樁中國外交官由於散布對法輪功的仇恨而被西方法庭判有罪的案例。
誹謗與散布仇恨的工具
《華僑時報》已有21年歷史,是蒙特利爾最早的中文周報。在中國大陸鎮壓法輪功1年多後,由周錦興任社長的《華僑時報》開始陸續刊登、轉載、及照抄中國大陸攻擊法輪功的文章,周錦興並親自撰文,用極其惡毒與下流的詞描繪法輪功修煉者。
此案的原告律師麥克爾.博格曼(MichaelBergman)表示:《華僑時報》轉自中國的材料,又被中國《人民日報》等官方控制的大陸媒體引用,重新導入中國。這樣做的結果是:幾千萬甚至上億的中國人會說:看,這是來自法制健全、言論自由的加拿大的報道,那裡說的法輪功和中國說的一樣。而加拿大人也可能受到僑報仇恨宣傳的誤導。《華僑時報》通過與大陸媒體的“來往配合”,為江澤民血腥鎮壓法輪功充當了有效的輿論工具。
散布仇恨 不僅僅通過海外媒體
許多多倫多當地的僑領都曾收到過一本書,名為《現代社會的罌粟》。書編制得非常精美,通篇攻擊法輪功,所引用的內容全部來自中國大陸。有意思的是:此書即無印刷廠、也無書號,更無出版地址和出版商,僅僅一個標注:中國關愛協會編。就象中國大陸打擊假冒偽劣產品時常用的詞:三無產品!仿佛編制此書的人知道自己在做見不得人的事。據稱,這本書被中領館派發到眾多海外僑領的手中,要這些海外僑領從這些編造的謊言中了解“法輪功的故事”。
另在中國駐多倫多領事館內,整面牆壁懸掛著來自中國大陸誣蔑、誹謗法輪功的圖片與文字,曾有人試圖把這些內容拍照,不想領事館人員反應強烈,上前搶奪相機,甚至要叫警察逮捕拍照者。
既然掛出來展覽,就是要給人看的,拍照下來可以再傳遞給他人,不是很好嗎,為什麼強烈反對呢?中國人說,理直方才氣壯,但有時,“中干”者也會“外強”,甚至比理直的一方更強,蓋這種“強”,要裝出來掩蓋其內心的恐懼,就象小偷怕人見他偷東西,妓女怕人知道她是妓女,撒謊者怕人揭穿他的謊言。
與中領館對法輪功的仇恨攻擊相反的是,在加拿大,截至2004年1月底,加拿大皇家騎警已把江澤民、李嵐清、羅干等45名責任人列入了監視名單,因這些人直接迫害法輪功,對無辜民眾犯下了令人發指的罪行。
有趣的是,2月20日傳來一則消息,加拿大最高法院法官路易斯.阿博爾(LouiseArbour)被聯合國秘書長安南任命為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高級專員。阿博爾曾任盧旺達滅絕種族罪國際特別法庭檢察官,以及前南斯拉夫種族屠殺特別法庭的總檢察長。正是這位法官,將南斯拉夫前總統米洛索維奇送上了國際法庭,得到了國際社會的贊同和尊敬。阿博爾說過一句話:“悲哀的事實是,謀殺成千上萬的人比殺死一個人更容易逃避懲罰。如果我們將有一個國際法庭,(它)必須將此改變。”
不難看出,隨時間推移,加拿大有關誹謗法輪功事件的法律程序正在不斷推進,而其它西方國家,以致全球范圍內的阻止散播仇恨的行動也在陸續出現,江澤民已經在世界多個國家都做了遭迫害的法輪功修煉者的被告。
回首中國共產黨建國以來的歷次運動,平反,翻案的已不在少了,那麼對法輪功這樣的血腥鎮壓能持續多久,我們不妨留一個心眼看看。
而象潘新春那樣為了得主子歡心,不惜誹謗他人的官場中人,或那些追隨江澤民迫害無辜修煉者的人,希望到法輪功平反的那天,你不會跑到法輪功學員的面前說:對不起,我那時不知道!
有的時候,“對不起”說晚了,就不管用了。
看來猴年2月,很可能是某些權貴及其追隨者們一個不妙的開端,他們憑借權力而蔑視人權、肆意誹謗、甚至滅絕他人的生命與信仰,也許,是要他們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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