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1日訊】銀行裏的人數錢,總以爲不是錢,是紙片。
報社裏的人寫新聞,總以爲不是新聞,是垃圾。
所謂新聞正義,所謂新聞理想,有時候與瞎掰的事情一模一樣,都是些毫無道理的道理。
馬俊仁被山西作家趙瑜揭開傷疤的時候疾呼“我比竇娥還冤”、“趙瑜是政治流氓”。這純粹地是媒體最需要的瞎掰,天底下比竇娥還冤的事還少嗎?比“楊乃武和小白菜”還冤枉的事情還少嗎?真理與正義又都站在哪里呢?
有兩個小警察,剛畢業就趕上一個刑訊逼供致人於死地的事情。死一個人,肯定不是一個警察打死了,也不是這兩個警察打死的,而是一幫警察打死的,但具體是誰下了最致命的一手,一時查不出來。死了人,卻不能沒有人對這個事情負責吧。於是,這個城區的公安局副局長出面了,告訴這兩個小警察——我也奇怪爲什麽不是告訴那些老警察呢?你們先承擔下來,就說是你們兩人打死的嫌疑犯,不會有什麽大的事情的,即使你們不當刑警了,還可以去當交警。組織對承擔責任的警察,決不會虧待的,即使判刑了組織還可以私下活動兩三年後就可以出來。再退一步即使當不了警察了,組織還可以幫你們聯絡當保安,當經警。小警察到底是小警察,然後組織又做通了他們父母等親屬的工作,基本上也就認同了。於是,按照法定程式,公訴,審理,判刑。後來,事實上並不是所謂副局長代表組織所說的那樣輕鬆。於是,成了“替罪羊”的兩個小警察和他們的家屬覺得受到這個副局長的騙了,遂說出真相。事實上正是這個副局長爲了保自己怕掉烏紗帽,怕受更多的連累和司法追究,所以通過精心安排和利誘兩個小警察及其家人,讓他們承認嫌犯是他們打死的。當然,嫌疑犯確實不單單是他倆打死的,他們承認打了,但打人的不止他們兩個,甚至更多,包括副局長都是指揮者和參與者,是大家輪著打的,而且輪到他們兩個小警察去下手的時候,嫌疑犯已經差不多就要死了。後來真的死了,據說公安局賠了死者家屬二十多萬,兩個小警察被判刑。被關在牢裏後,小警察不服,家人四處含冤,本以爲那個副局長會能替他們說說話,誰知那個小警察的家屬找到副局長時得到的“你給我滾開”的話,副局長就是老警察,老警察當然能夠說出這樣的話。於是他們的寒心了,再繼續向上級告狀,誰知越告事情越嚴重。據知情者說,那兩個小警察在服刑的時候分別加了刑,從不到十年加到都是十年以上。這難道不比“楊乃武與小白菜”還冤屈嗎?如果他們不繼續告狀,不四處找媒體要求公佈真相,他們還可以出來的早一些。越告狀越加刑,這就是現實,這也就是真理。新聞界怎麽能夠不感動呢?《中國青年報》和《工人日報》都刊登了,長篇大論,案子後來也再審了,但結果已經說出來了,結果出來並不能說明真相大白。最後兩個小警察被加刑的真相至今都沒有被沒有被媒體揭露,誰能說他們不比竇娥冤呢?一群人打死一個人,完全與兩個人打死一個人是兩碼事,但問題是能夠說清楚嗎?小警察的家人在巨大的對手面前,只有放棄努力,認命了。這是誰的悲哀?
人世間的事情用“真理”來總結,有時候多以“瞎掰”告終,無論是多委瑣的事情,還是多神聖的事情。大多時候,瞎掰還會成爲媒體的動力,成爲人世間的“行動指南”。媒體以瞎掰影響人類,不是說明人類脆弱,而是說明人類太需要這個了。
這兩天我讀到一篇關於媒體的戲說的故事《深喉》(2004年第一期《收穫》雜誌長篇小說,張欣著,占126-208頁碼),滿紙都是講媒體如何瞎掰的故事。看到最後總覺得內容差不多都是媒體生活的真實反映——這應該叫媒體超級故事吧。
故事是以南方《芒果日報》、《南中國大報》和《花城晚報》三個報業集團所牽涉出來的三足鼎立卻又相互爲敵的背景下開始的,不到四十歲的南方《芒果日報》總編輯接手時不過是一份發行量只有十萬來份的報紙,接手後卻能獲得空前的成功,率先自辦發行,然後並購擴張,甚至還發展房地産……最後成爲中國廣告收入第一報,自己也成爲報業“巴頓將軍”。該報成功的前提是用能人,膽子大,所以他們說的話都是別的媒體一輩子都沒有說過的話,再加上能人都是強硬派,自大派,機會多,資源廣,人脈多,終於把江山打下了。可是,“芒果”在行動,被簡稱“南報”的《南中國大報》也不會甘拜下風,它的掌門人也不是俗輩,先是生出政治方面新銳的《精英在線》——類似《南方周末》的風格,後有面向白領的《經濟導報》——有點《21世紀經濟報道》的味道,還有市民喜歡的《星報》——多麽像《南方都市報》呀,此外還有《花鳥魚蟲》,居然也都有一定的發行量和廣告。這個掌門人之所以不俗,就是他雖然不是中國廣告第一報,但是報界的諸葛亮,他的目標是賺錢賺錢賺錢,就是直逼市場,是市場不會倒的老大。
前兩份“老大”,都有黨報的名頭,對“第三者”《花城晚報》來說確實他們是老大,但“第三者”並沒有氣餒的意思,想當年晚報也是老大,只不過現在需要更大的變化而已,快車沒跟上,但可以加速呀。於是乎,三家媒體打了起來,無一不是爲了全新新聞理念,創造新聞價值,實現新聞理想。可是,這只是他們瞎掰的表像,他們惟一不瞎掰的就是利益。沒有永遠的瞎掰,只有永遠的利益。所謂全新新聞理念,創造新聞價值,實現新聞理想,都可以一一放棄,但不能沒有利益;一旦利益受損需要全新新聞理念,創造新聞價值,實現新聞理想時,他們會重新拾起,繼續包裝,繼續拼殺,繼續獲得永遠的利益。
三家媒體拼殺的故事就是從線人傳來的兇殺案開始的,一個黑社會老大的女兒被殺,警方很快懷疑其丈夫是兇手。於是,黑老大兼超級富翁的岳父一定要這個女婿兇手償命,事實上法院也是這樣判的,法院完全被黑社會老大買通了。但是,這個案子後來發現是冤案,殺人證據不足,在律師的努力下,最後死刑變成死緩。後來這個事件就使媒體有了“過年”的感覺。六年後,真凶出現,已經壯大的媒體卻不同以往了,開始知道保護自己了,再也沒有“過年”的感覺了。但法制口的幾位元記者不是這樣的,他們是自由而執著的。只是,令他們惟一感到不協調的是公檢法三家都不願意接受記者的採訪,想弄到線索就看記者的表現了。
媒體之間相互競爭,是爲了利益。而記者,則無一不是報社使用的工具,報業老闆才是報社的主人。對於主人來說,博取利益,就應該做大事情,新聞採訪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於是,各家報紙開始爭相擴版,從日出八版到日出五十大版,甚至香港回歸、千禧年還可以擴到二百版、一百版。媒體就是燒錢,錢燒多了就能換來更多的錢。《芒果日報》就是這樣做的,成爲中國第一家報業集團後,一口氣延伸出七個子報,有面向投資者的《發財獅子》,有專門給球傻子看的《球報》,還有一些小資、女性報紙以及一家出版社。從此財富開始呈幾何公式上揚,發行量一百六十多萬份,排中國第二,也就是僅次於《人民日報》,總資産高達40億。這家報紙的老大,也就成了報業的“巴頓將軍”,他敢於捅兇殺案,但卻不是爲了正義,而是實現個人的理想和事業和利益。雖然老大爲此事還被宣傳部訓斥,但也僅僅如此。他不是怕出事,而是怕不出事。剛開始創業的時候正是這樣的心態,殺吧,搶吧,都有理由。可是,隨著事業見了高度,報業有了大的規模,他仍然號稱膽子最大但步子卻越小,他已經明白了“在這個世界除了他之外還有更多的老大”。老大是看不見,甚至有時候連他的聲音也聽不見,他是上面的,名字就是“深喉”。省委宣傳部的老兄說,“深喉”的最簡單定義就是事件背後所發出的那個更深層次的聲音。比如有了“深喉”的照應,反腐敗反官倒都可以平安無事;而沒有“深喉”照應,喝口涼水都可以噎死。比如省委強書記說,我們要樹立監督就是支援的觀念,不能讓這一有效的機制成爲空談。可是,話到了省委宣傳部報刊處副處長的嘴裏就成了“沒有孤島上的名記,其實政治上的成熟才是一種真正意義上的成長。辦報紙不是爲領導減分,而是加分,這就叫做踩到點子上。”
吳思說,“潛規則”是中國的特色,人治的現實標本。確實如此,幹新聞辦報紙同樣需要潛規則,甚至每一句話怎麽說都是潛規則。按照《深喉》的說法,連省委宣傳部報刊處副處長自己都不相信自己的話,卻都能說出口,而且還頭頭是道。正如領導也是人,報社要養人,人也要養報社一樣,爲了新聞他們可以奮不顧身,但一旦涉及權勢和切身利益,比如烏紗帽就要被摘掉的時候,“沒有孤島上的名記”真的應驗了,報業老大成了“縮頭烏龜”,記者的稿子沒有一家媒體敢用,甚至記者最崇拜的人,同時也是最欣賞記者這種精神的崇拜偶像,都一一講政治講原則去了。記者出生入死,卻陷入窮途末路,最後差點被人陷害。幸好,故事中的“兇殺案真兄”最後殺人償命,被冤屈的人無罪,真正的黑老大音信遙無,操縱案子黑白顛倒的法院院長畏罪自殺,《芒果日報》老大涉嫌貪污被關進監獄,有良知的記者重新回到以前供職的報社,終於在當事人死的死,傷的傷以後發表稿子,公佈“遲到的真相”。最後,到了皆大不歡喜的結尾時刻,剩餘的瞎掰就不那麽瞎掰了,有良知的記者到監獄會見他以前的頂頭上司、前《芒果日報》老大時,他們得出共同的結論:權力喪失以後才能恢復人性,接近真理。尤其是當一個人什麽都沒有的時候最接近真理。在一切可以改變人的因素中,如女人、權力等等,最後一個才是真理。
以上就是《深喉》的故事,雖然這是一位名叫張欣的作家筆下的瞎掰故事,但閱讀起來卻是那麽的真真切切,有時候就覺得那個《芒果日報》的老大不就是被收審的某報業集團老大某某某嗎?那個南報、那個花城晚報,不都有其現實中的原型嗎?這樣的故事豈能說是瞎掰嗎?
媒體可以對讀者瞎掰一氣,但媒體對媒體自己卻不是瞎掰一氣。明明是垃圾,他們也要按照蛋糕的樣子去做,做給讀者吃。所謂真理,所謂正義,都隨著報紙進入垃圾堆吧。否則,報紙怎麽會有“娛樂媒體”之雅稱呢?其實他們不僅僅是娛樂大衆,更多的是在愚弄大衆——惟獨不愚弄自己,否則他們不就成了雷鋒了。(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