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1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
香港漁護署提出多項漁業管理建議,其中包括建議設立捕魚牌照制度,今日起管理方案展開全面諮詢。
漁護署助理署長梁肇輝博士表示,本港水域內漁業資源持續減少,政府經研究後擬訂了這些管理建議。該署會優先處理設立捕魚牌照制度及指定兩個漁業保護區,然後才考慮是否實施全港性休漁期。
他說,該署建議設立捕魚牌照制度,除休閒垂釣外,在香港水域內使用任何船隻進行捕魚活動,一律須申領捕魚牌照。捕魚牌照只簽發給本地漁船的船東,可以轉讓,有效期為兩年。
為促進恢復本港的漁業資源,漁護署建議把吐露港及牛尾海指定為漁業保護區。該兩處是重要的魚類產卵及育苗場,面積共13,700公頃。許可證只會簽發予慣常在有關漁業保護區內捕魚的捕魚牌照持有人,漁業保護區內亦會設立「禁捕區」,禁止一切以船隻進行的捕魚活動。沒有捕魚牌照或許可證進行捕魚活動,最高罰則為罰款25,000元及入獄六個月。
為了進一步存護本地的漁業資源,漁護署會探討每年實施休漁期的可行性。事實上,內地以至不少國家如澳洲、美國及日本等均設休漁期。不過,梁肇輝強調,休漁期的建議會進一步諮詢漁業界、公眾及有關團體,政府會在有需要時才予以實施。
規管機制的諮詢期將於明年3月6日結束,期間,漁護署會諮詢本地漁民及有關的漁業諮詢委員會、學者、環保團體、區議會、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生事務委員會和市民大眾。建議方案詳情已上載漁護署網頁www.afcd.gov.hk。意見書可寄往九龍長沙灣道三百零三號長沙灣政府合署五樓漁農自然護理署收,亦可傳真至2311 3731或電郵至fopm@afc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