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改數碼通訊遲通報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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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0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蔡家緯報導)警方新界南及北總區前晚深夜開始使用第三代通訊系統CC3。警員隨身的通訊機較以往的「小露寶」輕巧,功能多多,警員以後可用通訊機直接輸入被截查者的身分證號碼,以查核其身分,毋須再透過電台對答。

可防竊聽的警方第三代數碼通訊系統(CC3)前晚深夜正式在新界南、北總區開始使用,首天運作暢順。

由於傳媒不能再透過無線電接收警方通訊得悉區內突發事件,警方承諾設通報機制,把涉公眾利益的突發消息盡快通報傳媒採訪,以保障市民的知情權,但通報機制昨首日實施,延誤平均達兩小時,一宗縱火案更在事發後5小時才通知傳媒。新聞系學者指這種延誤不合理兼妨礙採訪,動機亦難免令人起疑,指警方有責任解釋及改善,警監會必要時或應介入。

由前晚11時起的24小時內,警方只曾把7宗新界警區的突發事件通報傳媒,而往日傳媒感興趣的新界突發事故一般每日逾20宗。對於突發消息銳減,香港記者協會主席張炳玲指令人疑惑,質疑警方是否曾「篩走」部分新聞消息。

她指出,超過1小時的通報延誤屬不可接受,會影響到採訪權,亦與新聞自由這概念背道而馳,故記協會繼續促請警方改善消息通報的機制。

警察公共關係科(PPRB)總警司馬維騄昨承認,突發消息延誤1小時、甚至5小時才通知傳媒,是做得不夠好,個別事件或有人疏忽,但他希望傳媒相信警方絕對無意隱瞞新聞消息﹔延誤部分原因是人手不足及系統首日應用仍未熟習,日後會不斷改善。他說警方昨已得悉有傳媒不滿,會聽取意見。

警方早前曾表示,希望較重要的突發新聞可在發生後20分鐘內通知傳媒。馬維騄解釋,案件要在警員接報到場確認並非虛報後,才會考慮通知傳媒,通報需時會較長。

本港傳媒過去依靠接收警方通訊,以得悉重要突發事件,包括搶劫、傷人、兇殺的初步資料,以決定是否採訪及報道。但防截聽的CC3前日深夜11時在新界南北總區開始應用,至2006年初更會擴至全港所有區域,屆時記者將幾乎無法即時得悉突發事件的發生,無法選擇採訪與公眾利益有關的新聞,公眾對罪案消息等的知情權會被嚴重削弱。

警方為解決此問題,設立一個有限度資訊發放制度,由警察999電台的警司及督察級人員,自行篩選一些相信記者有興趣的突發新聞消息告知PPRB,再透過新聞處電子系統通報傳媒,一些如「失業漢偷菠蘿包」等「雞毛蒜皮」的新聞將不復見。

但前晚11時至昨晚11時24小時內,新通報機制只發出6宗事件(見表)的消息,平均延誤兩小時,除了落馬洲一宗塞車事件警方能在事發後5分鐘內通報傳媒外,其餘6宗事件(包括車禍、墮樓、縱火等)消息,均約延誤1至2小時,其中早上7時半在屯門發生的縱火案更遲了5小時公布,而整日警方未有公布過任何爆竊、搶劫或傷人案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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