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少年犯兇案 逃過死刑相視而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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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4日訊】4名一臉稚氣的少年,平均年齡在16歲左右,因綁架人質勒索150萬(人民幣)贖金,並在贖金到手前將人質殺害,此起重大惡性案件於11月11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據悉,該院一審宣判,分別將這4名兇手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在聽到法庭判決後,4少年竟然相視而笑,慶幸逃過死刑。

案件始末:不滿18週歲不會判死刑

這4名少年分別是任某(18歲)、南某(16歲)、楊某(15歲)、於某(16歲),全部小學畢業流落在外。

今年3月的一天,任某找到南某和楊某,三個人談論著如何弄點錢花用。商議過程中,有人建議:「咱們要做就做個大的,反正咱們都是小孩,沒到18歲,法律會從輕的,不能判死刑。」於是,三個人決定在附近熟悉的學校尋找一名有錢的學生作為綁架目標,殺死後再向家屬勒索錢財。

首先,他們先選好埋屍地點,再尋找作案目標。通過朋友介紹,南某認識了大興區內某實驗中學的16歲學生曉雨,南某向任某說:「這小孩家裡肯定有錢,他家住幹部樓。」於是,他們把目標鎖定在曉雨身上。

4月20日晚上8點左右,南某先騙出曉雨,任某等人帶著曉雨到一塊拆遷地。三人用木棍將曉雨打倒在地,再用電線、腰帶勒斃曉雨。

犯兇後,任某3人又叫來了16歲的於某,合力將曉雨的屍體掩埋,並在掩埋地壓上了一塊大石板。

4月21日一早,由任某等三人輪番撥打電話,恐嚇勒索曉雨的親屬,稱要贖金150萬元。曉雨的家屬馬上報警。兩天後,警方一舉將4人抓獲歸案。

11月11日,據北京晚報報導,北京市一中院第23法庭判決,法院以綁架罪判處任某、南某無期徒刑,判處楊某有期徒刑15年,三人附帶民事賠償29萬餘元;於某則被法院以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在聽到法庭判決時,4少年竟然相視而笑,慶幸自己逃過死刑。

什麼原因使這些少年的心靈如此邪惡?

報導說,一中院在本周之內審理了三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前兩起分別是10名青少年輪姦少女案以及15歲少年趙某因怕受責將表弟殺死案。專家說,短短一周之內,10幾名未成年人因犯重罪而被判刑,這些涉世不深、正值花季的青少年犯下的殺人、輪姦、綁架等罪行令人觸目驚心。特別是4少年逃過死刑後的微笑,連法官們都感到震驚:是什麼使這些少年的心靈如此邪惡?

專家指出3點警示:

1、心理健康不容忽視。許多學校和家庭只注意培養青少年的健康體魄、提高學習成績上下工夫,有的雖然知道身心健康應並重,但仍無法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重視,致使一些青少年心理發生扭曲,甚至出現惡性膨脹,走向犯罪深淵。

2、作為孩子家長,管教責任不容推卸。

3、成長環境不容污染。受社會上一些不良思想影響,盲目攀比,過多地追求商業效益,暴力色情充斥其中,對青少年產生了巨大的負面影響。4少年之一即稱,綁架殺人手段是借鑒警匪片,他們用了近一個月的時間,精心策劃,選擇目標,勘察路線,籌備作案工具,到最後向其家屬索要150萬元贖金時,都是從電視、電影上學來的。

宣判法官表示,如今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犯罪性質日益惡劣,值得整個社會的警醒、深思。@(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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