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克劍:真實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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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3日訊】《TQ晚報》於元月15日以《真實的代價》為醒目標題報導了重慶涪陵JD辦事處橋頭居委65歲的陳姓居民三次被打一事,在當地及當事人中引起了喧然大波:我們的晚報怎麼能登出這樣的文章?我們的劉記者怎麼能聽一面之詞、不作充分的調查就草率的寫出了這樣不著邊際的報導?

「幾天來,陳老漢一直在家治病,左臉依然紅腫,全身還在疼痛。社長周合榮說,陳老漢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打的。第一次挨打是上屆選舉時,第二次是在上個月的選舉中。起因很簡單:當時有村民遞給陳老漢一支煙,要陳投他一票,陳在拒絕後就挨了一腳。」

記者在開頭說:「陳老漢是因為選舉第三次挨打了。」從上面的引文中,三次挨打的情形實在是有些不清不楚:第一次和第三次究竟是在怎麼樣的情景中發生的呢?周社長似乎沒有給記者說明白,記者似乎也是有意在裝糊塗:這麼重要的「真實」為甚麼沒有呢?而報導的「真實」性難道不是文章的生命力嗎?而第二次挨打更顯得有些荒唐:僅因拒絕「投他一票」就挨一腳——在講究法制的今天,一個上了歲數的老漢,在嚴肅的選舉中,這樣的事會發生嗎?

那麼,三次挨打的真相是甚麼呢?所謂的「三次挨打」其實只有一次:陳老漢在第二次選舉中罵謝某是「爛人」,謝某在事後問陳,他仍然說謝某是「爛人」時,很義憤的謝某才「在光天化日之下」與陳老漢發生了抓扯,這其實與「某人的落選」無關。

「事後,周社長經過詳細調查,要謝向陳道歉並賠償醫療費,但謝根本不理睬。反而弄得周社長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周社長僅是一位社長,在社長上面還有新選舉出的村長、村居委書記,在他們的上面還有辦事處主任、辦事處黨委書記……為甚麼會出現周社長「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的局面呢?「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的他,為甚麼卻偏偏想到了向報社記者提供虛假的材料,這說明了甚麼呢?說明了周社長無組織紀律性或者說無能呢,還是說明了周社長別有居心?

報導裡把陳老漢說成是一個「向來耿直,講正義」,「一點畏懼感也沒有」的人:「這些人打我,證明他們輸了,也說明我選的人是對的。選舉權是我們重要的權利,我們要珍惜,要敢於說真心話。為了真實,必須負出點代價。」已經負出了代價的陳老漢似乎直到現在還不明白一個基本的道理:村民擁有選舉權,也擁有被選舉權,但不能根據自己的好惡去影響他人行使自己的選舉權或被選舉權,更不能公開中傷他人,說出「某某某是爛人」的不利於安定團結有損他人人格的話。這次就因他大罵謝某是「爛人」才使他負出了「真實的代價」——當然謝某打人是不對的,有關部門應該依法進行處理。

現在的問題是:記者僅憑周社長們的一面之詞,在沒有調查另一方當事人(也沒有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調查核實)的情況下就草率的寫下這麼粗糙的文章發表,在社會上產生了極大的負面影響,並給謝某人們在政治上、在生活上、在精神上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在這個事情上,我們的《TQ晚報》到底有不有責任,該負甚麼責任?我們的記者在寫文章時該不該尊重客觀事實?我們的《TQ晚報》和記者該不該向受到了極大傷害的當事人們道歉?

我們認為,《TQ晚報》應該以認真負責的態度澄清事實,不負責任的記者應該向受傷害的人們公開道歉。

2002、1、31晚
草率的報導

《TQ晚報》元月15日登載的《真實的代價》一文,真的寫得很草率。他似乎是一個很不冷靜的人,或者說他通常是在有醉意的狀態下進行寫作……

在他醒目的《真實的代價》的大標題上面寫著這麼一個小標題:「就因堅持原則,六旬老翁在選舉中三次挨打」。我們看到這個標題後肯定會產生義憤:在當今這個年頭,在選舉中堅持原則竟遭三次挨打,並且是對一個六旬老翁,豈不是太過分了?由義憤而想知道究竟是怎麼回事——但很遺憾,記者卻沒有給我們提供一點兒的感性材料,雖然他提了那麼一點陳老漢挨一腳的事……

這是怎麼回事呢?是記者無能麼?這恐怕是不存在的吧?當今記者的綜合素質應該是很高的吧?我們僅僅從他的行文結構(這篇文章分三大片,即:起因很簡單:拒拉選票;陳老漢說:我不怕;律師:陳老漢應依法維權)知道,他的寫作的素養是不錯的。那麼,文章的內容為甚麼寫得這麼的草率呢?既沒有寫清楚陳老漢三次挨打的情形,又不作充分的調查,只憑周社長和陳老漢的一面之詞就匆匆的寫出了這篇文章——一個冷靜的記者應該首先聽一下雙方的說詞,再聽一下週圍群眾的反響,然後印證一下當地有關部門……在充分調查的情況下,在佔有大量的客觀材料下,在明瞭事實的本來面目後,然後以客觀的姿態寫出不加任何水分的真實的報導——這才是作為記者的基本素養……

真的,《真實的代價》一文裡,我們看不到「群眾」的影子,也看不到「謝某」等人的正面說詞,更看不到除周社長以外的當地部門的處理意見。也許是他太粗心了吧?或者他只聽了一面之詞就義憤填膺的沖昏了頭——他不屑於去問另一方當事人,也來不及去問當地有關部門,只顧興匆匆的忙著去請教重慶柯達的杜律師……他居然把杜律師也搞糊塗了,事情還沒有搞清楚,杜律師就忙不迭地「認為」:「陳老漢可以選擇兩種方法爭取自己的權利。一是向有關部門控告,二是向法院提起傷害賠償的訴訟。」並且還給陳老漢提供了《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15條的法律依據。劉大記者意猶未盡,最後還建議陳老漢:「還可個人起訴,一是傷害賠償的起訴,另外就是侵犯選舉權的起訴。」

你們看,劉大記者心還很細的吧?他倒是滿熱心熱腸的為陳老漢著想呢!像這麼一個好心腸的記者,他為甚麼會寫出這麼草率的報導呢?他究竟是怎麼「炮製」出這篇報導的,我們雖然可以想像一二,但在目前混亂的市場經濟狀況下,我們還是少惹是非為妙——打文筆官司可不是好玩的——所以這兒,我們先不作臆測。

現在,我真為劉大記者擔心:要是事實真的不符,對方反告你侵犯了「謝某」們的名譽權,並要求你恢復他們的名譽並賠償因此而來的精神損失費,劉大記者,你將如何招架?因此我們奉勸劉大記者現如今最好先在心理上作好準備,早早地找一下杜大律師,看這場官司該如何打——從後面的發展趨勢看來,劉大記者的官司基本上是吃定了;如果是這樣,那麼,我們的杜大律師就又有一筆業務可做了,這真真是好事一樁呢!

2002、2、4
拭目以待

謝某們是元月18日才見到《TQ晚報》。他們一看到《真實的代價》一文,心裏的滋味就不消說了,自然是打破了五味瓶一般:謝某在當地當了十年的幹部,這次不幸落選了,現在竟遭他人如此的誣陷……

他們給報社編輯部打了電話,可對方粗裡粗氣的說,他們有原始材料——就這一句,也不作過多的解釋。

他們也問過周社長,周社長說,他沒有那麼說,曉得記者是怎麼寫的喲!……

他們當天就複印了幾十分《真實的代價》一文分發給了JD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聽說辦事處黨委第二天就專門開會研究了此事,並很快的著手調查;聽說他們把調查得來的各種材料和JD辦事處寫的綜合材料一起已經寄給了《TQ晚報》編輯部……

聽說JD辦事處黨委很生氣:都見報了,他們居然不知道這事!聽說他們把此事當成政治事件來處理:一者因為這是選舉中所發生的事,這可不是鬧著玩的;二者謝某人們也不服,他們正式的向辦事處寫了「請求信」;三者,當初負責橋頭居委選舉的人大主席也不服氣,我不能讓人把我看白了——他曾任過某鄉的黨委書記……

現在,JD辦事處黨委決定要與報社理論,所以他們勸慰謝某們,不要輕舉妄動,一切聽候佳音。所以謝某們現在也在等待,等待著辦事處黨委與《TQ晚報》交涉的結果——他們很希望能夠得到圓滿解決。

可能要等到中國新年過後才有結果——謝某們如此說。

但是,他們的希望能不能實現呢?這個等待會不會是很漫長的呢?假如辦事處扳不過報社呢?假如辦事處與報社妥協了或者不了了之……我們如此猜想,因為在中國混亂而又腐敗的大地上,到處都有污七糟八的東西,何況每個官僚的屁股都不是很乾淨……官僚們是討厭記者的,但對記者又實在無可奈何——他們的筆就像蒼蠅的刺,哪兒有臭味他們都能聞得到。

所以,謝某人們應該多幾個心眼,不要對辦事處寄予太多的期望,正所謂期望越大失望就越大。

我們目前能作的,就只剩下了拭目以待。

2002、2、6
基層有「油水」乎

謝某人任基層幹部已經十年了。這屆選舉,他終於下了。他似乎顯得很輕鬆:

「干基層工作費力不討好,又得罪人——我早想退下來了:一個月大隊才給兩百多塊錢的工資,辦事處一個月才補助一百多塊錢,干好了加起來一個月平均才四五百塊錢。現在,我不幹這個了,目前我一個月就有一千多塊錢……」

他現在在一個大公司裡擔任管理人員,錢是原來的兩三倍,工作也輕鬆愜意。他似乎很慶幸自己終於能甩下「村幹部」這個包袱。

按他的說法,基層幹部似乎真的沒有甚麼好當的:錢少,又費力不討好,還拖累人,真不如出去打工的好。

如果事實真是這樣的話,為甚麼這屆選舉還有那麼多的人要採取五花八門的各種手段去爭呢?

橋頭居委轄區裡有區級企業——雖說目前正面臨著倒閉;有高等學府;它本身也建有幾個「鄉鎮企業」;這兒外來人口也較多……

聽說上一屆選舉中,當地就有一些人為了把他搞下課,也曾採取各種高尚的或卑劣的手法,甚至寫了揭發他貪污大量公款、大量收受賄賂等匿名材料交與公檢法。這一屆選舉,他們竟動用了新聞媒體的力量——人家已經下台了,還想把人家搞臭……他們為甚麼一而再再而三的這樣做呢?說穿了,無非是想自己坐上居委主任的這把交椅——如果沒有「油水」,誰還有這分閒心去爭這把交椅?

當了十年村幹部的謝某,是否撈到了不少的「油水」——憨厚老實的他也許根本就沒有撈到「油水」——我們這兒暫且不管,但從我們身邊的一些村幹部的所作所為中是完全可以推斷出基層並非是甚麼「清水衙門」,所以,基層的「油水」應該是有的,也許還不少呢!

那麼,基層裡究竟有哪些「油水」可撈呢?我們目前雖說沒有作具體的調查統計工作,但從我們周圍村幹部的一些行跡裡是完全可以窺視一斑的:用集體資金買車或辦甚麼企業,如果搞贏了,村主要領導按職位的大小來分紅,如果虧了,就記在集體的帳上;上面返回的各種款項(包括扶貧救濟款)私下裡分掉;村民房屋批建及村民外出務工證明蓋章等都可以收取一定的手續費用;村民有違犯計劃生育政策超生的,巨額罰款返回費——村上一年只要有那麼一個超生的,這裡面就可以撈到不少的「油水」呢;虛開各種招待費,這是最保險的撈「油水」法;承包工程的各種好處費……

上一屆選舉,插旗居委二組的居民們就沒有選舉本社的人當組長,而是從外社中聘請一個年輕人當組長——他就是插旗居委新起來的居委主任;一人任兩角,他可真有能耐。「本社的人一個二個的吞口可大了!……」他們幾乎都如是的說。這一屆選舉,他們又紛紛的把那位年輕人給刷了,又紛紛的選舉在七十年代曾當過村支部書記的現在已經上了歲數的人當組長。「用這樣的人保險些!……」他們又如是的說。但這屆沒當上二組組長的年輕人仍然是本屆的居委主任:「讓肥了的當比讓餓肚的當好!……」他們又如此的寬慰自己。

BS原來是窮村,但要嚴格說起來,現在也許仍是窮村。但從村上支部書記和村長的風光看起來,BS村是早已冒出了油的:他們都有車開,在城裡似乎都買了商品房,他們的子女都安排了好工作……假如他們不是村幹部,他們能有車開?沒有車開,他們能一夜之間就發達得了麼?……

我們老家有個姓吳的表叔,他過去曾當過多年村幹部,平時很是風光,在當地打紅欺綠的,誰也不敢得罪他——他在當地公開的包著二奶……上屆選舉中,他被選落了,當地老百姓都很高興。可是聽說這屆他(他上面佔人)又起來了,但他的兒子對直的對他說:你當官可以,但不要像過去那樣太整人了,今後我們還要過日子呢!……聽說這位表叔過去就撈了不少的「油水」呢!

我有兩位兄弟都曾找過某村幹部辦事——僅僅蓋個當地的公章,他們都是被迫先拿錢再辦事的。

「還是親戚呢!……」他們不滿地說。

但我能理解,因為這位親戚的兄弟曾在一次喝酒中醉意朦朧地直說道:「現在的幹部,不靠貪污、不想些歪門錢,光靠那點兒死工資就想養家餬口哇?……」

所以,我們的基層幹部在基層中還是多少有些「油水」可撈的,雖然不能像大貪官們那樣瀟灑地撈,即使撈也撈不到那麼的多……

近幾年,我們常常看到一些基層幹部在各種場合下盡叫苦叫累:盡幹著吃力不討好的事,待遇又低,又不被人理解……上面一些官僚也在幫著他們一起叫「苦」:現在的基層工作不好抓,在基層工作的幹部真是兩頭受氣……

但是,如果叫他們自動的放棄那個讓他受苦的職位,他又絕對不甘心:唉呀,下面該我收上來的,我又哪一樣沒有如數收上來?為甚麼要撤我的職?——如果他們真以為這是苦差事的話,也許我們廣大的農村早就癱瘓了!如果基層真的沒有甚麼「油水」可撈的話,基層幹部就不會顯得那麼的龐大、那麼的臃腫了,我們的鄉鎮財政就不是「吃飯財政」了!……

這絕不是我們在這兒無事找事,只要我們剝開基層幹部的漂亮的外衣看一看他們滾圓的肚肌眼就知道了:他們的肚肌眼絕對是圓而深的洞……

所以,能說基層無「油水」乎?

2002、3、16
地方官員的難堪

鄉鎮一級地方官員威風起來有時很讓人義憤,但有時他們又非常讓人同情……

在附中慶祝千禧年的那個大會上,JD辦事處某主任就很驕傲的談到了一件事:某村村民因為不願繳那麼二十八塊錢,結果卻多繳了二百多塊錢。

這是怎麼回事呢?原來,那個村民把國家的和地方的各種稅都繳了,但只留下這二十八塊錢的尾巴不繳:他以為這二十八塊錢是冤枉的,所以就賴著不繳。但村上幹部非要他繳不可。辦事處為了殺一儆百,就組織了一大批人——辦事處的和派出所的,分乖幾輛漂亮的小轎車很威風的開到了當地,找到了那個不願繳那麼二十八塊錢的「刁民」——在辦事處領導的眼裡:你今天是繳還是不繳?可不想那個「刁民」還認為自己有理,還與他們理論,堅持說這錢不該繳。於是辦事處領導發話道:把他銬起來!

「我們把他銬起來後,他才著慌了。因為我們對他說:我們把你抓起來,這二十八塊錢還得繳!並且,關起來期間的費用還得你自己負責。我們今天出工的所有費用你還得負擔……他聽了這些後,他才軟了下來,才終於答應了要繳……他當時沒有錢,但還是東拼西湊的借來繳了,並且,不光是那二十八塊錢,我們把我們出來的務工和派出所出車的費用等,讓他多繳了二百多塊錢……」

這就是我們的地方官員的嘴臉或準確的說是素質,這事很讓他們威風,似乎這事是最值得他們炫耀的政治資本了。而他下面的聽眾卻是JD教育界的「精英」們:有當時還是涪陵師專的領導、涪陵師專附中的領導和老師、JD各學校的校長、JD全體退休老教師……

就是這位威風八面的某主任,去年七月二十七日那天上午卻感到非常的難堪:不得不站在烈日下,冒著滿身的汗,苦口婆心的很嘶啞地對插旗二組的居民反覆的說:

「今天,我站在這兒和你們最後一次說話,說得好,我還是你們的主任,說得不好,也許明天我就不是你們的主任了。但我站在這兒,不是為我自己著想,我是為大家著想:我怕你們要吃虧。上面文件都下了,雖然我手裡拿著的是複印件,上面今天也給我下了死命令,要我一定要勸勸大家,不然吃虧的還是大家——如果硬是不聽的話,他們絕對是要抓人的……」

他站在那兒,頭上冒著汗,他不停的用自己的手巾揩著。終於有人看不過了,叫他到樹蔭下再說。但他摯意的不肯。於是有人要給他草帽,但他不戴。於是有人就給他拿濕帕子……

「不說你們生氣,連我也生氣。為了你們的事,我親自找過區委領導要他們給你們公正的解決,甚至跟他們吵了起來。我也曾多次的找過金帝集團的領導,可他們連我也不接見,門都不要我們進……」

他一邊用濕帕子揩著汗一邊很生氣的說。他似乎一點不顧自己是地方官員的架子或面子,聲音雖然很嘶啞了,但還是苦口婆心的勸著大家,給大家講著道理——他站在那兒的形象真讓人同情,真讓人尊敬,真讓人敬佩……

「大家有甚麼要求,可以給我們提出來,事情是可以得到解決的,無論是組上的帳務問題,還是水電問題……」

也許是他站在烈日下曝曬的形象感動了大家吧,大家終於答應下午再來和平談判,因為這時早已過中午了。

其實這事根本就不關辦事處甚麼事,當然也不能怪金帝集團的領導沒有禮貌,更不能說區上某領導幫企業說話:區上保護重點企業是應該的;企業該出的錢是出足了的;辦事處在這事上完全不沾邊,他們幾乎沒有得到甚麼「油水」……這純粹是插旗居委主任的個人行為:他承包了金帝集團埋設排污管道的工程,而他為了多撈好處而肆意侵佔了二組居民的利益,居民們不干,因而掀起了這次不應掀起的風波……

去年七月,插旗居委主任私下承包了金帝集團排污管道的埋設工程。這排污管道本來應埋設在公路邊的地下,但這位主任為了減少工程量,多撈些「油水」,偏把它懸在路邊,既影響環境的美觀,又妨礙將來的發展,因而二組的居民們集體抗議。事發後,這位主任卻否認是自己承包的,也不作過多的解釋、疏導工作,不理不睬,因而激起大家採取了實際行動:不准工作人員繼續施工。而企業的這項工程是要搶時間的,於是這企業也採取了過激的行動,竟停了附近居民們十多天的水和電——居民們不讓施工,他們就不給放水和開電,想迫使居民們就範。但居民們也不是好欺負的,據理力爭,就是不讓他們繼續違規施工。其間,居委的有關領導進行協調,不行;辦事處也來協調,不頂用。這事就如此這般的了鬧到區上,而區上是要保護這家目前還興旺的企業的,所以,區上某領導就給JD辦事處下了軍令狀:務必在七月二十七日勸服二組的居民們,保證企業工程項目的施工不受影響,否則就給我下課……因此,我們的原本威風的地方官員們才不得已而為之,才動情的演了這場戲——居民們哪裏見過這樣的陣勢,上面一威嚇,私心裏一權衡,最後都作了縮頭烏龜……

這次風波,最後在政治家們的強權(派出所的人們早已等在一邊,隨時聽令抓人)壓制下——所謂小腿硬不過大腿——終於平息了,但留給人們的思索卻很多:該怎麼樣還得怎麼樣,該咋辦的還得咋辦,吃虧的仍是老百姓——撈「油水」的仍繼續撈他的「油水」;當主任的仍繼續當他的主任;企業領導仍是那麼目中無人似的驕橫無禮;區上的官僚們仍照樣的執行著地方保護主義……

現在細細想來,我們的地方官員們有時真的很有些無奈,有時真的很要受些委屈——有時真的到了像哈巴狗一樣要極力的委屈求全呢,雖然平時大多的時候是夠威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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