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2日訊】近日有重大突破的遼粵川數億元國有資產特大連環詐騙案,主犯港商林少華及其同夥靠甚麼騙走了數億元的國有資產?圍繞著這一特大連環詐騙案,台前幕後究竟有甚麼文章?
據中華工商時報報導,港商林少華及其同夥從1986年開始,先後在鞍山詐騙本金及利息一億多元人民幣,致使鞍山市軋鋼廠破產倒閉,上千國營企業職工下崗失業。靠此款作本錢起家的林少華詐騙團伙投資汕頭松山電廠,又以松山電廠為誘餌詐騙深圳約4億人民幣,在成都林少華與同夥更是變本加厲 。
林少華在成都公開宣稱:「我在四川不認識一個人,在花了一千多萬元後就有了很多有權有勢的朋友。」從92年9月至93年3月間成紡公司與林少華先後合資成立了四家公司。成紡公司與林少華的合資,是按成都市政府一位分管副市長的指令,不情願地簽訂合同的。同樣是按這個上級的指令,成紡公司資金和房屋被林少華、洪挺舉辦的成都娛樂有限公司佔用。娛樂公司的15%股份是屬於成都市公安局的;另一個15%股份是屬於成都市計委的。因此,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長、市計委一位副主任、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一位支隊長等人員分別出任這個娛樂公司的副董事長或董事。至次,在林少華的「協調」下,娛樂公司累計應支付給友誼大廈的房租就超過近6000萬元,不僅分文未付,而且成紡公司友誼商店欠下娛樂公司1929.4萬元本金的債務,友誼商店每年還要倒付他300多萬元的欠債利息,且還要「自願」將兩層樓抵押給他。
同時,林少華開始大量向銀行貸款。先是沒有擔保和抵押,後以偽造的簽名和董事會決議,就從銀行動輒貸款幾千萬,累計貸款兩億六千多萬元.
1994年,成紡公司突然查出公司所屬先後建於1984年和1991年的成紡公司貿易中心批發大廈和成都友誼商場大廈(友誼大廈A座) 兩座建築物根基的國有土地變成了林少華合資企業屋業公司的開發用地。林少華向成都市國土局僅交了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一半即180萬元,價值上億元的成都春熙路口黃金地段的國有土地,僅憑一紙篡改的複印合同和180萬元的超低廉價格全部劃為林少華私人所有。
1995年初,成紡公司多次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政府負責人匯報,並希望通過法律程序終止與林少華的合資合同和追回被其佔有的國有資產。成紡公司的上級主管部門卻傳達了那位副市長「不准打官司」的指示,傳達市委常委的決定:「不准要、不准告、不准鬧」;並再次強調「要與外方長期合作下去」。
在那位副市長直接干預下,林少華的同夥洪挺強行以2200萬元收購了成紡公司價值為8000多萬元的友誼廣場B座50%股權。同時那位副市長直接干預,洪挺最後就連這2200萬元都沒有實際支付給成紡公司,就把成都成紡公司的全部股份拿走了。
1998年7,成紡公司查實了林少華大量犯罪問題,於是向成都市公安局七處報案。七處卻兩年多始終不給立案。2000年7月,二處承辦該案的主辦人員,被免掉了科長職務,奉在娛樂公司任副董事長的那位成都市公安局副局長的命令成都公安局二處將該案移交給七處。2000年7月之後的3年多,成都市公安局七處對於成紡公司狀告林少華及其同夥詐騙一事,一直拖延不予立案。而成紡公司交給公安局七處的主要涉嫌人鄭偉平,送到後不到一個小時就從公安局七處大門口大搖大擺地走了出來。第二天,鄭偉平就帶著涉案的證據材料離開了成都,移民到國外定居。
在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的情況下,成紡公司的職工又於2003年8月16日向中紀委緊急舉 報:「希望中央有關部門直接查處成都市有關負責人的瀆職和包庇犯罪份子的違法、違紀問題。而不是批轉給四川及成都查處!只有中央直接督促成都公安部門儘快 地對林少華、洪挺等人合夥詐騙數家銀行巨額信貸資金、詐騙數億的國有資產的詐騙犯罪案件立案查處,才能確保國有資產不再流失。緊急!緊急!事情已經被成都 故意拖延5年了!」而成都市公安局卻向上級匯報說,洪挺案件的性質是「以貸款還貸款」,不構成詐騙。中紀委、監察部負責人又親自對此案做出批示,責成四川省有關部門處理。但是案件轉到四川後,又石沉大海了。
目前,林龍、林少毅還潛逃在國外,其犯罪集團數名案犯仍逍遙法外,數億國有資產被轉移至境外。近日,這起特大詐騙國有資產案件有了重大突破。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