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8日訊】日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透過新聞發言人表示,目前正在考慮延長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而且首先考慮的是要延長女性法定退休年齡。
多年來我們一直擔心中國的養老金製度早晚會出問題,只是不知道居然來的這麼快。瞭解中國國有企業的人都知道,過去職工在職時每月工資裡以退休金為名扣下的錢,其實都直接用於再生產了,無論是企業還是政府,都沒有想過要把養老金形成一個基金,退休金的保值和升值也就更談不上了。所以,那時候各單位的退休待遇是不一樣的,效益好的待遇高些反之則低些。直到1996年前後,養老金社會統籌才真正擺上政府議事日程,而1999年前後發生在全國各地此起彼伏的退休工人示威靜坐抗議浪潮,才真正促使政府加快了養老金社會發放的速度。現在養老金從銀行直接領取便是那幾年退休工人示威抗議的成果。記得1999年秋天,位於甘肅省天水市的紅山機器廠退休工人曾經多次到市政府示威遊行,要求發放退休金,有退休工人在跟我談話時曾表示,他們被拖欠退休金時間最長的達兩年之久。而天水市社保局一名官員在接受我的詢問時則坦承,當時的養老基金根本就是空的,能否按時發放退休金,要視退休人員所在單位能否按時為在職職工交納養老保險金。也就是說,那時候雖然養老金社會統籌了,但由於過去各單位並沒有把從職工工資中扣除的退休金積累起來,以至名義上社會統籌並由政府社保局統一管理的養老基金其實就是一個空殼。
我們過去曾多次指出,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特別是由一個奉行社會主義理念的政黨主持執政的政府,不但早就應該意識到在擁有13億人口的中國沒有基本社會保障的嚴重性,更應該認識到建立社會保障制度是不可迴避的政府責任,但遺憾的是,這個政府卻始終沒有意識到這些。社會保障制度應該包括的公民基本醫療和兒童基礎教育等起碼保障就不說了,就算是國有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也是遲至1990年代中後期才開始。文革10年沒有管理好職工的退休金,這一責任可以推到毛澤東和四人幫身上,反正人死了也不能說話了,但從1980年改革開放到1990年代中後期的15年間失去的養老金積累,又該怪誰呢?當然得怪政府。
不過,已經發生的再怎麼說也發生了,好在從1990年代中後期開始養老金社會統籌了,否則,恐怕在今天國有企業一個接一個破產倒閉的浪潮中,退休職工的養老問題還不知要惹出甚麼禍吶!而就事論事來說,面對歷史和現實,無論是為了應付眼前每個月一分不能少的養老金發放問題,還是面對更長遠的建立全面社會保障問題,中國的養老金製度都必須得由政府出面統籌並承擔終極保障責任。
從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出的考慮延長法定退休年齡這一信息,我們有理由懷疑,政府不但不想承擔錯失15年養老金積累,致使中國職工養老基金先天不足這一責任,反而卻有意通過延長法定退休年齡這種技術手段,把政府多年決策失誤造成的後果轉嫁到工人身上,這樣的政府不單是不負責任的,更是不道德的。
考慮延長退休年齡並可能先從女性開始,就中國當前和未來一段時期的形勢來看,對於女性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這些年國家一窩蜂推行國企改制,效益不好的要改,效益好的也得改,結果是,鬧下崗的時候女工先下,搞買斷工齡也是女工優先。可說到再就業機會,連下崗買斷的身強力壯男人都很難再找到合適的工作,連剛剛畢業的大學生都飽嚐畢業就是失業的痛苦,何況那些被強迫下崗和買斷工齡的女工呢?她們中大部份人十多年、二十幾年在一個崗位上簡單操作,由於長期勞動保護不足使很多人落下各種病痛,現在失了業又沒了醫療保險,失業後政府也從未向她們提供過任何再就業技能培訓,沒有技能渾身病痛又人到中年甚至老年,上哪兒找工作呢?就算有找到工作的,但大部份也都是累死累活掙不了幾個錢,僱主又不依法為工人支付養老保險的工作。遠的不用說,就讓我們看看自己家裏的親人和左鄰右舍,這樣的女性難道不是比比皆是嗎?誰都知道,現在大部份失業後找不到新工作的女性,都是家裏沒有門路的窮工人,找到新工作但僱主拒絕依法支付養老保險金的女工,也都是來自窮的差不多揭不開鍋的家庭。記得湖北省隨州原鐵樹紡織集團一名擋車工在電話裡曾經告訴我,她被廠領導欺騙脅迫買斷工齡之後,便到附近一家民營紡織廠找了一份擋車工工作,明知道原廠工人們一直在上街示威請願,爭取包括她本人在內的每個買斷工齡工人多一些補償金,但她卻無暇參加。不是不想參加,而是沒時間參加。為了給在武漢上大學的女兒交學費,她得每天工作12個小時,星期六星期天節假日都不能休息。就這樣每個月也只能拿到700多元錢,而且,企業主也不按勞動法規定給工人上醫療保險和繳納養老保險金。這名女工告訴我,跟她一起在這家民營企業做工的女工們很多人都沒錢交養老保險金,但她卻省吃儉用每個月都按時繳納,而且是連僱主該交的部份也由自己交。這名47歲的女工對我說,醫療保險不買也就算了,大不了病了忍忍,可沒有養老保險以後老了怎麼辦呢?她說,再熬8年到55歲就能拿退休金了。
可如果要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想法,為減輕國家的養老金支付負擔而把女性退休年齡從55歲延長到60歲的話,這名女工就得勒緊褲帶多交5年養老保險金,同時又晚享受5年退休金保障。要真這樣做的話,到時候得有多少像湖北隨州那名女擋車工那樣的年屆50歲的女工,將為此付出巨大代價呢?她們當中又有多少人在拚死拚活交夠了養老保險金之後,自己卻可能因為過度勞累積勞成疾而根本活不到60歲便含恨而去了呢?到那時候,國家養老金支付的壓力可能解決了,但是,我們社會良心上的壓力又從何而解呢?當然,如果我們的官員要真像很多人所說的那樣,從來就沒有過良心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了。
讓人不能接受的是,政府在再就業培訓上想不起失業女工來,也不願意在落實勞動法上下功夫,設法促使各種僱主依法為工人繳納養老保險金,從而既保障工人的合法權利又長遠的為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增加繳費收入,反而卻在國家的社會養老保險金支付感到壓力的時候,馬上就想到要延長女性的退休年齡。難道,除了剝奪壓搾女人之外,真的沒有其它辦法來解決養老基金支付危機問題嗎?當然不是!
我認為,解決養老金支付壓力的根本辦法是開源。首先要用強制力強制那些拒絕依法為工人繳納養老保險金的民營、私營和外資企業僱主,必須依法履行僱主責任,按時足額為本企業工人繳納養老保險金。縱觀中國企業拖欠和拒絕為工人繳納養老保險金的現狀,最少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企業不為工人交養老保險,基於此,只要政府嚴格執行勞動法,養老保險金支付危機便不愁解決。總之,可行的辦法有的是,把手伸向貧困無助的女工這種缺德想法,作為政府,想都不該想!我們留意到,自從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公開表示了延長女性退休年齡的意向之後,網上這些天舖天蓋地的反對聲討之聲不絕。到9月18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長鄭斯林終於在北京召開的國際社會保障協會第28屆全球大會上澄清說:「延長退休年齡並不是當前中國立即需要實行的政策。」看起來,由互聯網形成的有形壓力對於政府的施政已經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力,這是毋庸置疑的。不過,我到想請鄭部長把他的話改一下,既,基於中國將長期面對巨大的就業壓力這一「國情」,只有鐵腕落實勞動法,強制僱主履行責任為工人繳交養老保險金,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養老金入不敷出的問題。
(轉載自《公民議政》;www.chinesecitizen.org)(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