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6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泰特報導) 美國國會議員正在考慮修改憲法,允許外國出生的美國人競選美國總統。
*哈奇:有關條款過時*
美國國會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奧林﹒哈奇參議員認為,美國的憲法要求美國總統必須是在美國出生的條款既不合乎時宜,也具有歧視性。他說,美國的先父們是兩個多世紀之前起草這一條款的,當時他們擔心歐洲皇族可能會進入美國,統治美國。
在委員會的聽證會上, 哈奇參議員介紹了他提出對憲法修改的建議,以便允許在外國出生的美國人競選美國最高的政治職務。
哈奇參議員說:“土生土長的要求是另一個時代人為規定的。現在是我們,這些被這個國家,包括移民在內的人民推選出來的代表們開始刪除這個人為的、過時了的、不必要的和不公平的障礙的時候了。”
*兩院提案*
哈奇參議員倡議,任何具有至少20年美國公民身份而在美國居住14年以上的人都可以競選美國總統。
在眾議院提出的類似法案將允許具有35年以上美國公民身份的美國人競選美國總統。
一些著名的美國人士,諸如加州州長施瓦辛格、前國務卿奧爾布賴特和基辛格,都因為他們不是在美國出生的而被禁止競選美國總統。
哈奇參議員指出,美國本土出生這一要求並不適用於其他美國政府官員的職位,包括國會議員、最高法院法官和總統內閣成員。
*反對之聲*
然而仍然有一些國會議員不太願意修訂憲法。加州民主黨參議員范斯坦說:“就擔任總統的人出生地的問題,憲法規定的權利,我認為我們不能輕易改動,因為憲法上對於本土出生的問題寫得非常明確,非常肯定。”
大多數國會議員都還沒有做好在較短的時間裡修改憲法,更改對總統出生地要求的準備。
對憲法的任何修改不但要求國會參、眾兩院都獲得三分之二以上議員的贊成,而且還要有四分之三以上的州議會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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