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中國經貿緊密關係安排有七大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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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6日報導】(中央社台北6日電)香港與中國大陸建立經貿緊密關係安排 (CEPA)實施已近一年,對香港經濟發展有其功能,不過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對外經濟研究所專家,仍總結出七大不足,主要涉及服務業的門檻及渠道問題。

 香港文匯報引述指出,這七大不足分別是:

一、 CEPA對香港服務提供者的限制性條款,即俗稱的「門檻」過高。主要是限制香港中小企業進入商業服務、電信服務等行業,而且涉及到汽車零售、油品零售、特許經營等業務。中國並未公佈具體辦法,無法操作,造成盲點。

二、CEPA涉及的法律、會計等專業服務,無實質開放進展,投資者興趣不大。

三、CEPA規定「香港服務提供者在香港提供服務的性質和範圍應包括其擬在內地提供服務的性質和範圍」,要求在香港從事的業務與在中國大陸擬從事的業務實質一致,且需提供的資料繁瑣,時間、費用不菲,投資者頗感困惑。

四、CEPA絕大部分承諾均須報中國商務部等部門審批,審批周期很長。實施中很多具體問題,因為CEPA的規定不明確,作為CEPA日常辦公室的商務部港澳司,也無法回覆。

五、香港部分企業對CEPA的有關規定不甚了解,使部分符合CEPA原產地標準的香港原產商品,未能享受到中國大陸的進口優惠。

六、中國大陸的口岸的通關設施和管理都有待改善,以提高通關效率。 

七、部分香港投資者反映對中國大陸的政策法規,以及相應的行政環境、經營環境等,缺乏有效了解渠道。同時也建議,應儘快推出相關配套措施,包括處理監管執法中涉及的三地法律適用、港澳個體戶在經營活動中所受到的資金流動限制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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