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9日訊】審判長、審判員:
剛才市檢察院指控我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90條,第102條之規定,積極參加反革命集團罪,反革命宣傳煽動罪。我認為,市檢察院對我的指控沒有事實根據,不能成立。理由如下:
刑法規定:以推翻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為目的、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才構成反革命罪。96年的中國人權白皮書也明確指出:中國刑法中的反革命罪,是指危害國家安全,圖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即主觀上具有推翻國家政權的目的,客觀上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僅僅持有不同的政治觀點,而沒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我的政治觀點是什麼呢?《給中共中央的公開信》中寫得十分清楚:「你們只有站在中華民族整體利益的高度,站在歷史的高度作出明智選擇(請注意,是提請共產黨決策人作出選擇,決非我有推翻國家政權的目的)。毅然拋棄一黨專制,解除黨禁報禁,重新評價『6.4』運動,接納各方民主人士,召開圓桌會議,儘快制定寫進多黨競選、三權分立、新聞自由、保障人權等重大原則的新憲法,並確保中國的民主化進程和平過渡,以求得人民的諒解、歷史的寬恕,以求得後輩兒孫以及你們良心上的平衡與安寧」。共產黨現行的政策是什麼呢?96年的中國人權白皮書上是這樣寫的:「在中國有8個民主黨派,它們不是在野黨,而是參政黨。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由此看來,我同共產黨的政治主張基本上是一致的,都主張多黨民主,都反對一黨專制。40年代,共產黨同當時的著名愛國人士羅隆基、沈鈞儒、王造時、李公樸、聞一多等就堅決反對和抵制過國民黨一個主義,一個政黨,一個領袖的專制獨裁統治。我同共產黨的主張不同點在於,我主張中國的執政黨和參政黨都必須通過民主競選產生,而共產黨主張,由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這無可非議是認識問題,是不同的政治見解。因此,可以斷言,在主觀上我不存在有推翻國家政權的目的。
談到人權問題。本年度的中國人權白皮書上寫道:「中國一貫尊重《聯合國憲章》促進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宗旨和原則。1994年4月,中國政府副總理兼外長錢其琛在會見聯合國前秘書長瓦爾德海姆時重申:中國尊重《世界人權宣言》、《德黑蘭宣言》、《發展權宣言》等國際人權文書」。這充分說明在人權問題上,我同共產黨的主張仍然是一致的。我認為:中國的人權在某些方面沒有得到維護和保障。而中國人權白皮書上也承認:中國在人權問題上還有不盡人意的地方。事實證明人權的維護和保障是人民同政府共同的責任。中國人權不盡人意的地方,需要人民同政府共同去促進和改善。我倡導保障人權,完全是正義的、合法的,不存在要推翻國家政權。
客觀上我也沒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市檢察院指控我起草《給中共中央的公開信》,並帶到北京天安門廣場散發。還指控陳西等人要帶工人、學生上街遊行,進行罷工、罷課,要同省政府領導人對話(注:圍攻省政府之說純屬強加)。我認為,不管上述行為是否實施,都是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文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罷工的自由。」中國人權白皮書上也宣稱:「中國憲法規定的公民言論、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得到維護和保障。」這很重要,我再讀一遍:「中國憲法規定的公民言論、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得到維護和保障。」依上所述:我們要表明自己的政治見解,要遊行,要找省政府領導人對話,都是憲法賦予我們的正當權利。我們的言行不僅沒有危害國家安全,相反,我們的言行有利於促進國家民主生活的正常進行。我們的言行理應得到國家安全機構的維護和保障。然而,我們卻被無端關押了9個多月,現在還指控我們有罪。這公正嗎?這符合中國人權白皮書上向全國人民和國際社會作出的保證和承諾嗎?這符合中國憲憲法的規定嗎?
審判長、審判員:如果國家憲法規定的公民自由得不到兌現和保障,法不就變成了一紙空文了嗎?如果國家的憲法變成一紙空文,那將意味著什麼,我想,大家不會不清楚吧。
談到反革命集團。我同陳西認識才幾天,我既沒有看到他們有推翻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的政治綱領、行動綱領、組織形式、組織名稱、以及加入組織的有關手續和程序等文書。也沒有聽到他們談論過要推翻國家政權,更沒有發現他們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我不過覺得他們要求國家實行多黨民主的政治見解,同我的政治觀點比較接近,從而表示願意為促進中國的民主化進程作塊鋪路石而以。因此,指控我積極參加反革命集團罪不能成立。
綜上所述,我們現在可以清楚地看到。問題的焦點在於愛國有沒有罪?主張中國實行多黨民主制有沒有罪?如果你們強行認定我有罪,那你們就判我去服苦役吧。不過,我敢擔保﹐當你們回到你們家那富麗堂皇的客廳後,肯定會泡上一杯清香四溢的龍井茶,點上一支正宗紅塔山煙,然後靜靜地坐在柔軟舒適的真皮沙發上捫心自問:「這些人真有罪嗎?真該判他們去服苦役嗎?」若干年後,你們的兒女長大成人,他們倘若也向你們提出質疑:「這些人真有罪嗎?真該判他們去服苦役嗎?」那時,你們將怎樣回答他們呢?
盧勇祥
96年3日21日於省看守所
—–轉載<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