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禁止貪官入境

人氣 4
標籤:

【大紀元1月18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申華採訪報道)美國總統布什星期一發佈禁令,禁止那些卷入官方貪污活動的移民及其家屬進入美國境內。布什是在墨西哥召開的美洲峰會上發佈這項禁令的,因為官員貪污問題在拉丁美洲非常嚴重。貪污腐敗同樣嚴重的中國也有很多貪官逃到美國,靠贓款過著奢靡的生活。美國的這一禁令是不是也會有助於中國政府的反貪行動呢?長期關注中國貪污腐敗問題的美國智庫威爾遜中心研究員夏明和美國紐約市立大學政治學教授孫燕則表示,中國政府的反貪行動要想得到外國政府的合作,還存在很多操作上的困難。

美國一項是各國逃避本國法律的天堂, 那麼現在為什麼美國要禁止貪官逃入美國呢?就此問題, 記者採訪了孫燕女士以及夏明先生。

孫燕女士:我想還是和911事件有關係, 911後, 美國發現把自己當做這個天堂也沒什麼好處的。所以911以後, 美國的法律開始追縱不明財產來處和去處了。這個法律通過後, 我們知道不少中國的貪官、錢財等已經開始被追查了。

夏明先生:我想這和美國國家安全有關, 那另外一個原因, 我補充一下, 就是和有組織犯罪形成連繫。當然我們講到毒品、販賣人口組織、洗錢, 資產轉移。美國往往是有組織犯罪的中心, 那麼貪污腐敗, 從政府國庫偷出來, 經由有組織犯罪進入到美國國土, 我想這個美國安全是沒法保障的。另外一個美國的考慮, 就是他目前促進的民主出口, 還有統治方式的透明化。我想這兩點, 都和美國這方面承諾有關係的。

據中國官方的媒體報導, 2001年中國就有超過四千名貪污、犯罪、嫌疑人挾帶十多億公款逃到國外, 美國是貪官最愛去的國家之一。中國政府是否樂於美國發佈這條禁令呢?孫燕女士表示

孫燕女士:我想從原則上、法律上來說, 是的。但是, 美國在執行法律方面, 以以前經驗來說, 還是有很多操作上的困難吧!首先, 好像中美兩國法律程序不太一樣。美國往往對中國法律程序不太尊重, 也不太相信。所以有時中國提出的名單, 美國也不是很當真。再一個就是人權這個觀念上也有分歧, 比如這中國有死刑, 沒有正當程序, 所以他們也不太願把人送回去。或許美國政府以後會更願意合作。

記者:這樣一來, 是否往後想逃到美國的貪污官員要三思而後行了?

孫燕女士:我想犯罪的這些人, 對這些都是很有方法的。比如說到美國鄉城賭博, 到拉斯維加斯賭博, 那些出手最大的, 都是中國來的, 尤其是那個東三省來的。所以很多人就通過賭場發邀請信去邀請他們來, 這只是其一呀, 我只是舉個例子。

記者:禁令上說任何從事過, 或因為政府貪污行為受益的人, 以及家人, 均不得進入美國境內。但沒有提到已在美國境內的貪官如何處理。

孫燕女士:對, 而且已經在中國每個地方正在判的貪官, 美國政府不可能知道的, 申請簽証, 名堂也很多的, 你換一個護照, 換個名字…執行當中困難有很多的。

記者:更何況說有一些貪官或家人, 早就有美國綠卡或護照了, 是吧?

孫燕女士:或者是澳大利亞、新西蘭、加拿大, 現在各種渠道很多, 而且現在代辦機構很多, 花錢都可以買到。

記者:我們知道加拿大有一個很有名的案子, 就是賴昌星的案子, 中國政府想要引度賴昌星回中國接受法律制裁, 但是加國政府就是不願放人。夏明先生, 您覺得除了美國之外,其他國家在這方面, 是不是也應該採取同樣措施, 才能扼阻中國貪官外逃呢?

夏明先生:賴昌星這個非常有意思的案子, 妳提出來。賴昌星案涉及到像李繼舟(音), 那麼他的女兒在美國留學, 賴昌星案打入50萬美元存款供他使用, 現在賴案也在鑽一個漏洞。西方政府和中國還是有很多相互不信任。對於像賴昌星案, 他有兩個原因, 一個就說是政治避難, 就說中國政府想利用賴昌星案來打擊其他對手, 所以賴昌星就說, 我的案子不是經濟案件, 是一個政治案件。那麼第二個, 我們知道中國是有死刑的, 在運用上是非常濫, 在這種情況下, 加拿大政府不願賴昌星回去。還有一個就是賴昌星送回去, 必死無疑, 因為在廈門的遠華案裏面, 槍斃的超過二十人以上, 所以中國想得西方政府的合作, 我想在他的完善人權、法治, 和重新省思死刑上面, 都必須做出努力。

(據自由亞洲電台錄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外界質疑中國現行反腐措施
誰使“貪官年輕化”?
中國媒體揭露大陸貪官攜款外逃醜態
阜陽貪污群案的背後 王懷忠和他的貪官部下們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