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龍延:中共在信仰領域裡的階級鬥爭

龍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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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3日訊】中共的階級鬥爭理論在中共的思想和意識形態中根深蒂固﹐波及許多領域﹐表現形式也可能隨着環境領域和形勢的不同而變化。現在中共雖然說不搞「無產階級」戰勝「資產階級」的階級鬥爭﹐以發展經濟為中心﹐經濟領域內長期「姓社」還是「姓資」的階級鬥爭似乎告一段落。現在中共不再揪「走資派」﹐反而大搞官僚資本主義﹑買辦資本主義和原始的﹑無法無序的﹑公開掠奪式的資本主義。但是在政治領域裡﹐中共沒有停止搞階級鬥爭﹐打擊異己沒有任何放松的跡象﹐而且最近一些年來﹐趨於更加嚴厲。在宗教和信仰領域中﹐中共也沒有停止搞階級鬥爭。

從歷史來講﹐在中華民族五千年的文明歷史中﹐我們的祖先一直相信神﹑敬畏神﹐只有中共統治下的五十多年才用無神論統治信仰領域。從科學上來講﹐現代科學只是把無神論作為前提和假設﹐並沒有證明神不存在﹐而且現代科學方法也無法證明神不存在。在科學史上﹐許多傑出的科學家都是有神論者(如牛頓﹑愛因斯坦等等)﹐他們對神的信仰並沒有影響他們對科學﹑對人類作出的傑出貢獻。所以從科學角度來看﹐有神還是無神其實是個懸案﹐不過這不是本文討論的主題。

從純粹信仰角度來看﹐信和不信扮演着硬幣的兩個面。在西方社會裡﹐無神論和有神論純粹是個信仰問題﹐它們和平相處﹐沒有什麼政治內涵﹐和政治也沒有什麼關係。但是在中國﹐無神論是中共官方意識形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中共給無神論注入了政治的內涵﹐把無神論政治化﹐把無神論變成了「政治無神論」。為了區別于中共的「政治無神論」﹐我們把西方的無神論稱為「自然無神論」。中共的「政治無神論」把純粹的信仰問題政治化﹐把中共的「階級鬥爭」引入了宗教和信仰的領域裡來了﹐從而使得情況複雜化。從一定意義上來說﹐這也反映出中共政教合一的特性。

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力﹐這實際上同時給有神論和無神論提供法律上同等的保護。不過中共在宗教信仰領域裡實行「政治無神論」專政﹐大搞信仰領域裡的階級鬥爭﹐要用「政治無神論」戰勝有神論﹐這顯然違背了中國的憲法精神。

中共也有明文規定﹐強制中共黨團員不能信神﹐這其實都是違背憲法中信仰自由的精神﹐既然信仰自由﹐就不能強制公民信神或者不信神﹐每個公民都有憲法賦予的在沒有外力影響下自由選擇信仰的權力﹐更不能作為打擊和迫害的罪名和借口。其實中共黨團員作為國家公民﹐自然也有信仰的自由﹐中共強行剝奪自己成員信仰自由﹐這也是違反中國憲法的行為。

中共剝奪憲法賦予的公民具有信仰自由的權力﹐用「政治無神論」對有神論進行專政﹐在宗教和信仰領域裡搞階級鬥爭﹐用「愚昧」或「迷信」等多種借口對堅定自己信仰者進行政治迫害﹐在中國重演歐洲中世紀迫害異教徒的歷史悲劇。一些地方的公安和警察公開說﹕「信神就是反革命」﹐在中共看來﹐沒有被官方認可的有神論者都是信仰領域裡的反革命﹐需要搞階級鬥爭﹐用「政治無神論」來打擊「反革命」的有神論。

自中共掌權以來﹐在信仰領域中﹐中共並沒有停止搞階級鬥爭﹐尤其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各類教徒(佛教徒﹑道教徒﹑基督教徒﹑伊斯蘭教徒等等)被迫害和清洗﹐許多人被打死或者被逼自殺。「文化大革命」後﹐中共也沒有停止對各類教徒的鎮壓和迫害﹐例如繼續抓捕基督教徒﹑西藏喇嘛教徒和新疆回教徒等等。由於家庭教會的迅速發展﹐中共加緊對地下教會的鎮壓。作為一門氣功﹐法輪功的快速發展﹐也引起中共內部少數掌權者的不安﹐以至權力熏心的江澤民在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對法輪功進行鎮壓。法輪功相信神的存在﹐具有信仰的成份﹐但是並沒有具體信某一位神﹐也不同于宗教。法輪功講「以法為師」﹐按照「真善忍」來要求自己﹐所以也沒有搞個人崇拜。江澤民在鎮壓法輪功時就說過﹕不信無神論鬥不過有神論。這也反映出在中共政治運動中滾爬出來的江澤民在信仰領域裡用「政治無神論」搞階級鬥爭的心態。

「政治無神論」對中國是非常有害的﹐給中國人民帶來巨大的生命和財產的損失﹐嚴重敗壞國家在國際上的聲譽﹐同時也反映中國在信仰領域裡的黑暗和殘酷﹐毫無法治可言﹐和歐洲中世紀迫害異教徒沒有多大區別﹐這其實真正是愚昧。信仰自由作為人權的重要一部分﹐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

中共在信仰領域裡搞階級鬥爭﹐用暴力虐待﹑監禁或所謂的「春風化雨」的殘酷洗腦等等方式讓人們放棄自己的信仰﹐這都是違反人權﹑違反信仰自由和違反法律的。中國要真正地「依法治國」﹐就必須要保護廣大公民信仰自由的合法權益﹐把信仰中的政治因素去掉﹐停止在信仰領域裡搞階級鬥爭。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二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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