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9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成都市血液中心2002年10月1日至2003年3月6日,從無償志願獻血者身上,採集的2萬多袋血液因為用了無證生產的血袋,導致血液污染。2003年3月20日晚,一批被污染的血漿,至少有50萬毫升,被隱秘倒進了下水道。成都市血液中心的職工震驚痛惜之餘,開始向有關部門投訴反映此事。7月16日,血液中心一科長被檢察機關收審,近日以失職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但血液中心的職工對誰是這起事件的真正責任人另有看法。
四川新聞網9月17日報導,據成都市血液中心職工今年6月中旬反映,該站因為使用來自北京德桑特輸血器材科技開發中心的無證生產的血袋采血,致使血液污染。被污染的血液是否有部分已經被用於臨床?職工們對此深表擔懮。據瞭解,成都市血液中心在5個多月中共採集鮮血23739袋,所提取的紅細胞懸液,全部被發往了各大醫院,用於臨床。
據知情人士透露,該血站使用無證生產的采血袋造成血液污染的隱情浮出水面之後,3月19日,成都市血液中心召開了一個只有很少人參加的會議。該會開至深夜11時左右,第二天,3月20日晚上,就實施了銷毀被污染血漿的行動,至少50萬毫升的血漿,被秘密地倒進了下水道。
*血漿深夜銷毀 行動相當隱秘
據知情者說,這批血是存放在發血室的4個冰櫃裏的,處理地點,則是在該血液中心的消毒供應科。發血室每晚都有人值班,當晚值班的是一名叫做張永鵬的職工,因為要處理這批血,當晚不值班的發血室主任嚴麗華臨時被叫去值班,換下張永鵬;血液中心的保衛部門則抽調了保衛人員值勤。
因為發血室離消毒供應科有一定的距離,血漿需先從發血室的冰櫃裏取出來,然後提到消毒供應科的消毒池裏去解凍銷毀。所以,還安排了一名叫做陳代壽的臨時工參與了當晚銷毀血液的秘密行動。
當晚銷毀這批血的程式大致是這樣的:將血袋從冰櫃裏拿出來,轉運到消毒供應科的消毒池裏,破袋,然後打開自來水龍頭用涼水沖擊解凍,解凍後的血,就順著消毒供應科的水消毒池,流進了下水道。
消毒供應科的消毒池長3米左右,寬0.6~08米,處理起來是比較方便的。
*血液中心:不知血袋無證
面對媒體記者的採訪,該血液中心張副主任在證實卻有其事時顯得很坦然,「今年3月6日以前, 我們尚不知道北京德桑特科技中心生產的血袋是不合格的。」
該站有關方面負責人說,北京德桑特科技中心在2002年國家藥監局組織的檢查驗收工作中沒有獲得新的產品注冊證等證件,自2002年10月1日以後生產的產品,即是無證產品。那麽,成都市血液中心為什麽還要繼續向其購買呢?
該負責人解釋說,成都市血液中心根本不知道這回事,德桑特對他們隱瞞了實情,所以2002年10月1日以後他們仍然向其買進了一批采血袋,「直到今年3月6日,國家藥監局要下來檢查,德桑特才告訴我們的。」據該負責人介紹,2002年10月1日至今年3月6日,成都市血液中心所采的全血為23739袋。但是記者看到,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國藥監[153]號文」《關於加強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生產監督工作的通知》的落款日期,寫得清清楚楚的是2002年4月30日。
*法院宣判 另有說法
造成這批血液污染的主要責任,已經歸咎於該血液中心器材科科長王旭。7月16日,王旭被檢察機關收審。
雖然該中心否認購買血袋前已知其屬無證產品,但據成都商報報導,王旭以國有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被判刑,是因為事先已知采購的血袋屬於無證產品,但還是購買了各型血袋7.2萬餘套,導致血液中心使用這種血袋盛裝的7000餘袋血漿被迫銷毀,造成經濟損失70萬元。報導還說由於王旭在司法機關介入前,能如實向單位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在法庭上也能如實供述,其行為應屬自首,武侯區人民法院判處王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傾倒鮮血 究竟誰之過
雖然王旭已被判刑,但對這起事件的責任人,血液中心的職工另有看法。他們認為,盡管在表面上,該血液中心哪怕是購買幾百元的東西,都要集體研究決定,都有一套非常煩瑣的簽字程式,其實,仍然是一把手「一錘定音」。因為采購的血袋不合格,造成這麽大的損失,身為一把手的血液中心主任孫啟鳳難道一點責任也沒有?
職工們反映,國家規定,男、女幹部的法定退休年齡分別是60歲和55歲,誰到了點,都應該退下來。而血液中心的女領導孫啟鳳現年已經57歲了,早就超過了法定退休年齡,卻仍然在位。 但記者幾次試圖與孫面對面采訪,最終未能如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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