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語學院院長涉嫌剽竊

「劉新民剽竊」風波引發南京高校學術反腐的舉報不斷

人氣 1
標籤: ,

【大紀元9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綜合外電報導/繼「一工程院士被證實有剽竊行為」,「東南大學校長卷入剽竊風波」,「重慶教授論文抄襲判賠一元」,「西南師大[剽竊教授]輸官司賠一元」之後,又爆出河海大學11老師聯名揭發該校一院長剽竊行為的消息,「劉新民剽竊」風波引發南京高校學術反腐的舉報不斷。

據南方都市報報導,8月25日,河海大學11位教授、講師聯名向南京《江南時報》揭露了河海大學外國語學院院長劉新民「有預謀的系列剽竊行為」。

一稿多用,不同的標題,相同的內容

報導說,劉新民先後發表的《濟慈詩歌藝術風格散論》、《Negative Capability及其漢譯的思考》以及《濟慈詩歌新論二題》這三篇論文,都是Negative Capability(自我否定力)的來龍去脈進行敘述,三篇文章約70%以上的內容是雷同的,劉卻作為論文三次投稿,並且用它們反覆報獎。

剽竊他人之嫌

報導還說,劉新民發表在2001年第4期大連外國語學院《外語與外語教學》上的論文《再談英語論文寫作規範》,和劉新民主編、2003年5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英語論文寫作規範》一書兩次剽竊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從美國現代語言協會引進版權出版的《MAL科研論文寫作規範》一書(該書在2001年由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買下版權,在中國首次出版發行)。報導稱舉報信詳細列舉了劉新民具體「剽竊」的地方。

在《再談英語論文寫作規範》一文中,共有四個參考文獻,其中文獻二就是《MAL科研論文寫作規範》,劉的論文中有十九處抄襲該書。全部文章除了開頭和結尾外,70%以上是抄襲的。而在劉的《英語論文寫作規範》一書中,除對原版的《MAL科研論文寫作規範》作了順序和部分例句的改變外,基本上是「剽竊」的。而且書後沒有任何參考書目。

十一位教授和講師在舉報信中分析道:「劉新民之所以敢於抄襲,因為他以為國內不會出版(《MAL科研論文寫作規範》)。」碰巧的是,這本書於2001年由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引進出版,被河海大學一位老師買到。

由十一位教授、講師聯名對一院長提出剽竊質疑,這種現象在中國教育界和學術界極為罕見。

劉新民本人解釋

報導說,8月30日,記者接通了劉新民家的電話,找到了劉新民。但是劉卻以「組織正在調查」為由,堅決拒絕了記者的採訪要求。

在此之前的8月25日,劉新民在接受《江南時報》採訪時,曾經一口否認了「剽竊」一說。就《英語論文寫作規範》一書,劉新民院長解釋說,在出書以前,他就曾經和高等教育出版社的有關人士協商過這個問題,經商討,大家得出的結果是,《MAL科研論文寫作規範》一書是屬於公共教材的,是所有人都可以享用的,所以才出了這本教材,而不是論文。

針對質疑為什麼其不寫明參考文獻、參考資料的出處時,劉新民回答說,當時出版社也沒有提出來,自己也沒有想到那麼多。對於三篇文章中內容多處重複,劉則回答說,他覺得自己有必要對以前自己所寫的論文做一個總結。

河海大學副書記鄭大俊表示,其實在媒體報導這件事之前,他們已經收到教授們聯名寫的材料。從8月29日開始,學校已經著手調查。

目前此案還在調查中。

就在「劉新民剽竊風波」發生以後的一段時間內,幾乎每天都會有揭露學者剽竊的舉報投信《江南時報》。8月28日,南京師範大學一位教授帶著五位教授的調查資料以及一份由十二位教師簽名的舉報材料來到《江南時報》,舉報該大學某學院領導A教授存在學術腐敗問題。8月29日,江蘇省警官學院(原江蘇公安專科學校)退休副教授艾方白舉報,該院管理系副主任翁副教授在其所編寫的幾部著作中涉嫌抄襲、剽竊他人著作多達三百八十多處。9月1日,從事社會學教學和研究多年的A教授反映,南京師範大學一位資深的社會學B教授所出的專著涉嫌剽竊等。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紐約時報大變革 將設監察員
中共中央“三不能提”鉗制民意新告示
吳中英:官僚政治与議會政治
中國工程院士初選多名高官企業家落選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