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廢止舊收容遣送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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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8日報導】(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湖北省大學畢業生孫志剛,在廣州收容所被毒打致死一案,在中國引起人們對中國收容遣送制度的極大關注。中國國務院審議通過了新的有關行政規定,廢止舊有的收容遣送規定。下面是自由亞洲電台記者石山的報導。

中國總理溫家寶星期三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通過了《城市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草案)》。新華社報導說,該辦法經過進一步修改後,由國務院辦公廳公布,並且同時廢止現在實施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

舊的收容遣送辦法,是1982年公布的。新華社說,舊的辦法已經不適應中國新形勢的需要,因此中國政府制定新辦法,以”從根本上解決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問題。”

不過,報導沒有提到新的規定和舊的收容遣送辦法的區別。

北京理工大學教授胡星斗認為,最近中國社會對收容遣送的問題非常關注,所以估計新辦法會有所改進。

胡教授表示,湖北的大學畢業生孫志剛,在廣州收容所被毒打致死一案,引起了中國社會各界對有關法規強烈關注,應該是中國政府修改有關法規的原因。

孫志剛大學畢業後到廣州工作,尚未辦理廣州市的暫住證,結果在街上被警察拘留,並在收容所中遭到毒打致死。廣州市的法院,最近就這一案件開庭審判,判處多名涉案人員有期徒刑。案件發生後,三名分別來自華中科技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和北京郵電大學的法學博士上書中國人大常委,要求就政府宣布的”收容遣送辦法”是否違憲進行法律解釋。而中國五名法學專家賀衛方、盛洪、沈巋、蕭瀚、何海波,也聯合上書全國人大常委會,提請就孫志剛案及收容遣送制度實施狀況啟動特別調查程序。

美國加州大學法學博士,目前在舊金山職業的律師劉俊對自由亞洲電台說,中國的收容遣送辦法違反了中國的憲法和聯合國人權公約。

他認為,中國國務院對舊的辦法進行修改,當然是一種願意改進的表現。不過北京理工大學的胡教授認為,關鍵的問題是不能違反被收容管理人的自主意願。

胡教授表示,國務院新制定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是否合理,仍需要一段時間的觀察。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台記者石山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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