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日訊】(中央社記者江瀛舊金山一日專電)盛香珍食品公司被控所生產的椰果果凍噎死九歲女童蜜雪兒案,正式在聖荷西高等法院開審。原告律師在開庭陳辭中,提出盛香珍果凍有相當大的危險性。被告盛香珍的律師則置疑,女童蜜雪兒雖然是被果凍噎到,但是不是吃盛香珍果凍,則有很大的疑點。
盛香珍的律師瑞維爾指出,矽谷聖塔克拉拉縣近年就已經發生高達三百宗咽噎事件,吃熱狗都有可能被噎到,而盛香珍果凍是否會自動噎人?
瑞維爾律師同時質疑蜜雪兒在出事當時,不是被盛香珍果凍,而是其他品牌果凍噎住。他說,事發當時,到場的醫療人員證實蜜雪兒是被果凍噎到,但當時蜜雪兒家中冰箱有三袋果凍,分別是盛香珍和金寶(譯音)品牌。
瑞維爾律師說,蜜雪兒家人沒有把出事的食品袋保存下來,事隔二天,蜜雪兒的姑媽拿的,不是盛香珍而是金寶果凍去聯邦食品及藥物管理局投訴和測試,所以肇事的果凍,是不是盛香珍產品,還是個大問號。
原告律師歐萊利在一開庭就展示死者蜜雪兒的大幅照片,並在陳辭中,指出此產品自從在日本問世就造成多起意外。他說,盛香珍明知有危險性,卻在產品包裝上,只有印”請嚼碎後再吞食,三歲以下請勿使用”,沒有做到足夠的警告標識。
盛香珍在先前因堅持責任不在其產品,所以拒絕仲裁法庭裁定盛香珍應以二千三百萬美元與原告達成和解的建議,才使本案正式走向司法程序。
目前控方尚未提出賠償金額,但歐萊利律師表示,要盛香珍賠償蜜雪兒生命無辜死亡、龐大醫療費用、家人精神損失和家人對她日以繼夜照顧的所有費用。(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