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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2日訊】 近日﹐北京當局對異議人士王炳章先生重判無期徒刑﹐表面其侵害人權的行徑進一步升級。這樁疑點叢叢的案例﹐充滿了人為捏造的痕跡和強加於王炳章頭上的不實之詞。
第一﹐據北京當局宣稱﹕王炳章等三人﹐在越南境內遭到綁架﹐又經“綁匪”輾千裡﹐劫持到中國。那麼﹐不管是中國政府﹐還是越南政府﹐其首要的責任﹐都是追捕綁匪﹐將綁匪繩之以法﹔如果綁匪逃之夭夭﹐北京當局和河內當局都應立即通報國際刑警組織﹐要求協助輯凶。然而﹐北京當局審判的﹐不是綁匪 ﹐反倒是遭綁架劫持的受害人。如此荒唐和顛倒的“法治”﹐恰恰暗示﹐最大的綁架嫌犯﹐可能正是北京當局自己。如此﹐他們開創了由一個獨裁政權公然跨越他國﹑或與他國獨裁政權合謀﹐綁架和迫害異議人士的惡劣先例。將“國家恐怖主義”﹐升級為“國際恐怖主義”。長此以往﹐所有流亡於海外﹑尤其流亡於東南亞各國的中國異議人士﹐將失去基本的人身安全保障。
第二﹐北京當局指控王炳章“從事間諜活動”﹐僅僅是因為王炳章在海外從事民主運動的早期﹐與台灣各界交往﹐接受過台灣各界的若干資助。依照這種邏輯﹐凡是旅居海外的中國人﹐不論出自何種原因﹐只要受到台灣各界的資助﹐包括民間資助﹐都可以被冠以“間諜”罪。眾所週知﹐海外中國人﹐在文化﹑教育﹑科技﹑乃至政治等諸多領域﹐都多多少少與台灣政府或民間團體發生關係﹐產生合作。比如每年一度的“台灣之旅”﹐就是一項由台灣方面資助和組織的文化交流活動﹐受邀前往台灣訪問觀光的﹐包括海外中國大陸人的不同成份﹐如留學生﹐學者﹐商人﹐及其他普通民眾﹐甚至包括部分親共人士﹐依照北京當局的邏輯﹐這些人﹐當他們返回中國大陸時﹐都可能被指控為“間諜”了。事實上正是如此﹐從宋永毅到高瞻﹑李少民﹐吳建民﹐覃光廣等﹐不都是僅僅是因為學術研究﹐收集一些公開的資料﹐就被指控為“間諜”嗎﹖北京當局的做法﹐有意令旅居海外的中國人﹐人人自危﹐哪怕短暫回國﹐也可能面臨被捕和遭迫害的命運。另外﹐我們不得不指出的是﹕北京當局動輒將與台灣方面正常交往的大陸人士指為“間諜”﹐正是變相宣揚“兩國論”。
第三﹐北京當局指控王炳章“從事暴力恐怖活動”﹐卻不能列舉任何一件具體事由﹐及其時間﹑地點﹑人物﹑後果。僅僅以王炳章在海外刊物或網絡上發表文章﹐曾提出“暴力推翻中共”的主張﹐而加以定罪。這分明是以言治罪。更為重要的是﹐王炳章先生旅居北美地區二十餘年﹐所有文章﹑言論皆發表於海外﹐遠不在中共治理範圍。北京當局的指控和判決﹐正如前述跨國綁架行徑一樣﹐表明他們決心將其意志和迫害延伸到海外﹐甚至延伸到像美國這樣的民主大國。將其專制強權凌駕於基本的國際關係和國際準則之上。這不僅是對民主與自由的挑戰﹐也是對他國主權的挑舋。北京當局利用“反恐”的借口和條例﹐重判王炳章﹐更是對國際“反恐”聯盟的公然嘲弄。
第四﹐既然北京當局一直授意駐外使領館﹐拒絕為海外異議人士簽發或延長中國護照﹐那麼﹐他們應該清楚﹐流亡海外二十餘年的王炳章﹐早已被中共”開除“了國籍﹐成為一名”無國籍’人士。面對這樣一位不被當局承認﹑又長期旅居他國的“前國民”﹐如何又適用於中共的“管轄權”﹖
第五﹐在對王炳章起訴和審判的整個過程中﹐北京當局拒絕公開審判﹐拒絕外界旁聽﹐拒絕媒體採訪﹐堅持“黑箱作業”﹑“有罪推定”﹐其弄虛作假和做賊心虛昭然若揭。“判處”王炳章“無期徒刑”﹐創下自七十年代以來﹐北京當局重判異議人士的最高記錄。顯然﹐這只能是以江澤民為首都強硬派所為。江澤民集團利用當前國際形勢﹐對異議人士的迫害臻於登峰造極﹐顯示其獨步天下﹐肆無忌憚的驕悍和橫蠻。
我們強烈譴責江澤民集團對王炳章的野蠻重判﹐要求立即釋放包括王炳章﹑楊建利等在內的所有被關押的異議人士。我們強烈呼籲國際社會﹐持續關注中國不斷惡化的人權狀況。我們也寄希望於北京新領導層﹐與江澤民集團的倒行逆施相劃清相區別﹐早日順應世界主流文明﹐主動開創中華民族的新紀元。
簽名﹕王丹﹐劉賓雁﹐王軍濤﹐嚴家其﹐胡平﹐鄭義﹐徐文立﹐戈揚﹐司馬璐﹐金堯如﹐于浩成﹐薛偉﹐項小吉﹐張菁﹐陳小平﹐王希哲﹐陳軍﹐李進進﹐陳破空﹐劉國凱﹐倪育賢﹐易丹軒﹐易改﹐熊焱﹐周鋒鎖﹐呂京花﹐李林﹐宋書元﹐唐元雋﹐李洪寬﹐魏泉寶﹐官平非﹐高寒﹐高光俊﹐劉俊國﹐李恆清﹐余厚強﹐傅申奇﹐林光﹐賈文巍﹐莫逢傑﹐傅申平﹐汪岷﹐林牧晨﹐李偉﹐刑大昆﹐陳立群﹐蔡桂華﹐金岩﹐郭平﹐陳漢中﹐李青﹐孟九﹐劉士賢﹐林正央﹐周延風﹐楊國軍﹐林其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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