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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6日訊】【大紀元2月14日訊】2002年9月1日下午,傳道人孫永鳳,遼寧省寬甸滿族自治縣人,到孫桂榮女友家傳福音,孫桂榮72歲,住寬甸滿族自治縣古樓子鎮砬子溝村,下午4時左右,當她返回時,一輛吉普車突然在她面前停住,從車上跳下鎮派出所所長張雲勝和司機劉鵬二人。張所長如土匪般一把搶走了孫的背包,沒收了孫的聖經及僅有的47元錢。這時,孫想要回自己的包,可是張所長卻一把抓住她的頭髮並猛踢其臀部,將她踹倒在地,隨即強行給她戴上手銬,押至派出所。
中國宗教迫害真相調查委員會2月13日報道,到了派出所,張所長審問孫:“聖經是哪來的?”“神給的。”話音剛落,張所長就抓住她的頭髮狠狠抽了她幾個耳光,又猛一腳將她踹倒在地,並不許爬起來,強制她坐在地上。
次日上午8時,張所長審問孫是不是傳道的,雖然孫一直不答,但還是被強行按了手印。于中午12時許,張所長等人將孫押送到本縣公安局拘留所,警察以“擾亂社會秩序”爲罪名,將孫永鳳拘留了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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