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文回顧】羅永忠:天火同人

羅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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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0日訊】洪哲勝按:

吉林省長春市的35歲中國公民僅僅在網上發表言論於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羅永永忠的《判決書》與《刑事上訴狀》請參見 2003.10.18《民主通訊》。  

                    
我們接到杜導斌先生送來一本未署編者姓名的電子書,裡面收集了羅永忠的百多篇網上文章。我們特地給予編排,分數期提供給讀者們參考。希望大家上網給羅永忠講幾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話,同時介紹這位殘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羅永忠:天火同人

  同人於曠野
  同人,曠野,火,彙集
  君子類聚
  幾百年的近代民主之野火
  還是在曠野點燃
  還是遠離了喧囂

  六月流星
  是天上的星火
  以正衣冠
  天與火同人一體
  還有地獄之火
  燃燒著所有冤魂

  需要火,照亮短暫的黑暗
  需要火,溫暖黎明前的寒冷
  火焰向上升騰
  光明照亮蒼穹
  天邊篝火,鐵血同人
  在曠野裏沸騰歡呼

  把公認的腐朽結束
  讓大同的民主健出
  必須奮起保護我們的生命
  必須奮起捍衛我們的尊嚴

  同類的生命如此脆弱
  同類的人權如此薄單
  還有什麽理由坐視旁觀
  還有什麽理由信馬南山

  不是要去革命
  是不改變不行

  天火高高在上
  地火灼熱燃燒
  天地大德謂之生
  塗炭生靈天理不容

  我憤怒了
  羅永忠
  怯懦的集體中
  又一個孤獨人的沖了出去

  實在不能夠再承受
  不只是一點憂愁
  生活的真諦
  清晰而不神秘
  和諧的道理
  不允許歧視的行爲

  可以拿走窮人的錢
  別拿走窮人的尊嚴
  人不怕碗裏沒肉
  就怕心裏難受
  活著就不要放棄生命的尊嚴
  活著就要成爲一個大寫的人

  褫奪可憐的尊嚴
  摧殘脆弱的人權
  還不許我呐喊
  還不許我維權
  我憤怒了
  我就要宣戰

  (2003.5.19)

轉自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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