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8日訊】童自榮自解“帖子風波”:這不是個人矛盾
据中華网引《金陵晚報》報道:記者27日打通了童自榮家里的電話證實网上帖子事件,童自榮告訴記者:“我不知道网上的情況,我不上网,但是网上個別小的出入難免,大的事情基本屬實,2000年至2003年近四年厂里沒有安排一個主要角色給我,具體的原因都沒法分析,提什么房子、手机這些都沒什么意義,現在的房子是我們向局里打報告申請來的。”
至于网上帖子從何而來,童自榮表示,“我不清楚,也許是關心我的觀眾從很多雜志、節目上看到我的情況,寫了這個帖子。如果你一年不給她(丁建華)配一個主要角色,可以想象嗎?我知道自己有缺點,那導演應該提醒我呀。厂里安排年輕人是應該的,關鍵是我不理解從2000年開始就不給我重要角色配。”記者問童自榮為什么沒和他們交流,反映一下自己的情況。童自榮無奈地說:“老兄呀!這种事應該是領導主動找我談,我只是普通的老百姓。”
之后,童自榮還希望本報幫助他呼吁一下,“我希望有話擺在桌面上說,關起門來說,上級領導應該下來調查、研究,我曾經向上呼吁過,因為這不是我個人和他們的矛盾,曹雷、狄菲菲、姜玉玲等等和他們簡直是勢不兩立、不共戴天。為了我們厂里的發展,希望你們媒體呼吁一下,引起人的注意,特別是現在譯制片不景气,大家需要的是團結呀!”
网上帖子起事端 喬榛:若迫害童自榮我是混蛋!
上海電影譯制厂厂長喬榛、譯制導演丁建華針對日前在网上廣為散布的《一個著名配音演員的遭遇》的帖子﹐于24日通過國內一知名网站發表聲明﹐稱:“發帖的人純屬造謠﹐所傳全部內容与真實情況完全不符﹐充斥了惡意的人身誣蔑和攻擊。”
据《華西都市報》報道:這篇帖子將喬榛簡稱為“Q”﹐將童自榮簡稱為“T”。据文章中敘述﹐T的業務精湛﹐是唯一一個配音不用看稿的优秀人才。可6年內﹐厂長Q只給T分配過几個僅有几句台詞的小角色。使几年間﹐人們听不到T的聲音。生活上﹐Q拼命打壓T。厂里所有人都分了房子﹐只有T始終住在石庫門里﹐后來﹐在上級領導的干預下﹐才勉強分了兩間房子給他﹐一間7平方米﹐一間9平方米。Q甚至不准T离開厂里半步。有一年元旦﹐T到外面參加了一場演出﹐Q以“不准走穴”為名﹐讓T在全厂作檢查。美國演出公司邀請T到美國演出﹐Q也不准。央視《新聞夜話》和《藝術人生》請T做節目﹐Q百般阻撓﹐最終只有《藝術人生》頂住壓力﹐請到了T。T夫婦倆身上沒有一件衣服超過50元﹐除了有限的工資﹐他沒有別的收入。
針對這個帖子帶來的惡劣影響﹐喬榛、丁建華二人發表了一篇公開聲明﹐指出作為具有社會良知和責任心的藝術工作者﹐他們堅信网友能明辨是非。他們已通過合法途徑﹐正在對造謠者和惡意誣蔑者進行正當的法律回應。
但据知情人士透露﹐童自榮的生活狀況确實不太好。童自榮現在的住房是一間16平方米、一間7平方米﹐房子是通過上海市廣播電影電視局分的﹐之前童自榮夫婦倆与父母、兩個孩子共6個人擠在一套3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數月前﹐原上海衛視記者到童自榮家里采訪時﹐因房間太小﹐連鏡頭都無法切換。
据《外灘畫報》今年9月在一篇題為《配音演員“老佐羅”童自榮:孤獨中的痴迷》的文章中曾這樣描述:說到這些年的事業低谷﹐童自榮臉色沉郁:“我……說不清楚﹐什么原因我真的不知道。厂里已經快5年時間沒有安排我配主要角色了﹐他們一直沒給我解釋﹐我也沒好意思去問。”
喬榛:若迫害他我是混蛋!
記者就廣為傳播的《一個著名配音演員的遭遇》一文向喬榛核實。喬榛在電話里生气地回應:“我若迫害童自榮我是混蛋!”
當問喬榛:“文章上說的事情是否屬實?”喬榛說:“童自榮應講良心﹐不能不顧事實真相說假話。文章中的許多事情都極不真實﹐童自榮裝出可怜的樣子﹐欺騙了觀眾。”記者又問:“童自榮住的房子是不是很小?”喬榛說:“胡說!當年﹐為給童自榮評高級職稱﹐我為他往上級主管部門跑傷了腿。高級職稱評到后﹐我又忙著為童自榮跑房子﹐我們專門為童自榮打了報告﹐到上海廣電局跑了多次﹐在我努力下﹐給他分到了一套很大的房子。大家想想﹐現在的上海﹐有誰相信童自榮住9平方米的房子?做人﹐一定要講真話。”
記者又問:“童自榮生活困難﹐你為什么不讓他出去演出?”喬榛:“只要合乎規定的演出﹐我都批准了的。但他有許多演出﹐純屬是個人商業走穴﹐作為厂長﹐我要按厂里的規定執行。”當再問喬榛有關童自榮的其他問題﹐喬榛說:“我現在不想再說這樣的事情。今天﹐我已經對媒體發表了聲明﹐童自榮所說的不真實的事情﹐是對我名譽的嚴重傷害。”
附:喬榛 丁建華致网友的公開信
近日,《一個著名的配音演員的遭遇》等帖子在网上廣為散布,11月26日,喬榛、丁建華就此事特別向全國知名网站發來一則聲明,全文如下:
鑒于2003年10月30日前后网上散布的《一個著名的配音演員的遭遇》等帖,現聲明如下———
首先,帖子所傳全部內容与真實情況完全不符,充斥了惡意的人身誣蔑和攻擊。事實終究是事實。我們之所以對這些帖子不采取一一駁斥的做法,不僅是因為羞于与造謠的小人為伍,而是作為具有社會良知和責任心的藝術工作者,我們堅信廣大网友能夠明辨是非,不為所惑。
其次,我們已通過合法途徑,正在對這些造謠和惡意誣蔑者進行正當的法律回應,同時,也對网站作出了事實真相的說明,我們保留對造謠者進一步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再則,身在藝術界,我們對媒體一直心存敬意和感激,因為媒體一直是我們藝術奉獻和公眾對我們藝術人生回饋的橋梁。這個事件對我們來說完全是一個意外和遺憾。我們借此机會也真誠地呼吁,作為新的媒體的互聯网,不該成為假惡丑彌漫的場所,而應該像我們不可須臾或离的空气一樣,充滿著一种清洁的精神。
簽名:丁建華 喬榛 2003年11月24日(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