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天安門前跳河 自焚者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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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2日訊】2003年“十一”期間,來自北京的葉國強跳入天安門前的金水河﹐來自福州的張理積在天安門廣場自焚未遂。昨天﹐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尋舋滋事罪、爆炸罪對兩人進行審查起訴。

  据京華時報11月12日報道﹐葉國強是北京宣武區人﹐他因不滿舊房拆遷工程,于10月1日上午10時左右,跳入勞動人民文化宮南門前的金水河內,造成眾人圍觀、秩序嚴重混亂。

  10月8日早8時左右,張理積駕駛自己裝有汽油和爆竹的小汽車來到天安門廣場﹐向外拋撒傳單,並試圖燒毀汽車。(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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