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9日訊】電視熒屏上的打打殺殺一直不絕﹐編創人員對血腥﹑匪氣的大肆渲染﹐無所不用其極。好像人間充斥的就是刀光劍影。這是對觀眾﹐尤其是青少年觀眾的視覺污染﹐造成他們對生命的淡漠。其危害不可小覷。
西方一位作家曾經戲說過﹐小說寫不下去﹐怎麼辦﹖你殺個人。用筆殺個人﹐自然能懸念疊出﹐情節曲折。這位作家的邏輯是﹕反正在紙上﹐人可以隨便殺﹐殺得越殘忍越過癮﹐這才迎合觀眾和讀者的需要。
喜歡觀看同類被殺﹐也許是某些人的嗜好﹐但這肯定不是一個健康人的正常心態。一個真正的作家﹐絕對不會用筆濫殺無辜﹐他們非常尊重人的生命﹐惟恐傷害人的一點毫毛。他們從生活出發﹐在寫作中進入虛擬的世界﹐情節的發展已經牢牢控制了作家的情緒﹐到了不得不殺死主人公的時候﹐作家是非常之痛苦的。巴爾扎克﹑托爾斯泰等文豪都為在作品中殺死人而傷心不已﹐都曾發出這樣的感嘆﹕“我怎麼能殺死了他呢﹖”“一個這麼好的人怎麼就能被殺呢﹖”這是大藝術家的悲憫。
自由是在限制中的自由﹐在限制中你才能顯出你的才氣。小說家也好﹐劇作家也好﹐因為情節進行不下去而去殺個人﹐這恰恰說明他們的無能和智慧缺乏。追根究底﹐還是沒有參透人生﹐沒有把握住生活的真諦。於是便粗製濫造﹐就隨便“殺人”﹐戴着藝術家的桂冠而輕薄生命﹐是對“藝術”二字的玷污。
藝術家的良知﹐不折不扣地體現在作品中。藝術家的審美情趣﹐從來不是去迎合讀者或觀眾﹐而是去健康地引導。被動的迎合﹐迎合的往往是低級趣味﹔主動的引導﹐則是擁抱大美和崇高。
生活中濫殺無辜﹐法律嚴懲﹔藝術中無故殺人﹐該當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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