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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紀元記者吳雪兒1月29日報道】香港政府昨天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建議提出9項修訂,但保安局長葉劉淑儀堅稱政府並非作出讓步,而是將23條立法建議進一步澄清而已。在媒體一再追問下,葉太仍不肯正面回答政府會否向公眾進行第2輪諮詢,以及會否推出藍紙或白紙草案。
葉太:不是讓步只是澄清
政府公布第23條立法建議諮詢結果,葉太在記者會上三番四次強調,雖然部份立法條文有所修改及刪除,但是政府今次只是把條例進一步澄清,並非讓步。她說:「今次政府是消除市民的疑慮,何必太執著於承認是政府讓步。」
葉太表示,不管藍紙與白紙草案,若有合理的理由也可以修改。現在的版本與去年9月時的都是最合理和最寬鬆的,現在只是向大眾澄清。
輕蔑蘋果記者語帶威脅
香港《蘋果日報》立場鮮明地反對第23條立法,該報記者提問時,葉太表現異常,顯得相當歧視該名記者,接二連三地提高聲調斥責該名記者不要胡亂解讀她的談話,要求記者寫清楚。語帶威脅,有失高官的身份。
不管什麼紙內容最重要
在記者會上,葉太被多次問及政府是否已否決發表白紙草案,她沒有正面說不,只是反覆地回答:「其實藍紙、白紙都不是那麼重要,最重要的是內容,要看內容是否可以做到一方面維護國家安全,另一方面不會影響港人的人權自由和生活方式,就算稍後條例草案向立法會提交,政府也會繼續聆聽市民的意見。」
就政府的立法期限是否在今年七月,她也沒正面回答,只說會根據程度去做,至於什麼時間才通過法例,則由立法會決定。
實際戰爭武裝衝突才叛國
葉太表示,經行政會議討論後,對23條作出方向性澄清,在叛國罪方面,將會明確訂出發動戰爭的定義,而公眾騷亂則不包括在內,只包括以實際戰爭或武裝衝突進行叛國才會被檢控。
針對有關叛國罪適用的範圍,葉太指出,將會收窄範圍只適用於香港特區的中國公民或在境外特區永久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所以不會適用於外國人。清朝末年,西方列強侵佔中土,清朝每每戰敗,並與各列強簽訂了《望廈條約》、《天津條約》等多條不平等條約,除要向外開放港口外,外國人在中原更享有領事裁判權,與中國人發生爭端或殺了中國人,他們不受中國法律制裁。
刪隱匿叛國管有煽動刊物罪
至於隱匿叛國問題,即知道別人叛國而不報,政府建議刪除有關法例,也不會有成文法,以消除市民的疑慮。
另一條建議刪除的條文屬於煽動刊物方面,葉太提出,無需保留管有煽動性刊物的罪名,至於處理煽動刊物罪,政府則會訂明需有明確的意圖,才能入罪。
黑客賄賂方式竊密才入罪
至於官方機密罪方面,葉太指出,在未經授權取得機密資料方面,將明確界定黑客、盜竊、爆竊、搶劫及賄賂等五種方法為未經授權取得。
對於中央與特區關係方面的資料,政府將只規限於特區有關的,而屬中央政府負責的事,而有關披露會損害國家機密,才會入罪。
收窄分裂顛覆罪範圍
在分裂國家顛覆罪方面,政府將收窄範圍,威嚇使用武力將不包括在分裂國家及顛覆罪中,以免影響言論自由。
葉太還提出,在拒抗中央行使主權方面,政府會訂明是嚴重使用暴力將國家主權分裂出去,不是指現時情況,即不包括現時台灣擁軍隊對抗大陸的情況。
禁制被取締組織須符人權法
葉太表示,政府將明確訂明保安局長只有在中央根據國家安全理由「明令取締」內地組織後,而某在香港的組織是從屬於該內地組織,才會考慮是否需要「禁制」該在港組織。
有記者指此一做法無疑把內地的法制引入香港,葉太則強調,保安局長作出任何的禁制決定,必須符合適用於香港的《國際人權公約》標準。而有關的上訴機制將會在法庭進行,不會另設機構。
為釋市民對第23條賦予警方過大的權力過大問題,葉太強調,在警方緊急進入調查權方面,政府將修改原本由警司級批准,變為總警司或以上才可批准在極少數情況下,進入機構搜查行動。
司法保障方面,葉太建議被第23條控告的人有權選擇以陪審團審訊。
28日早上,董建華與行政會議成員討論關於第23條立法的諮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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