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4月24日訊】共產主義的實踐在人類歷史上留下了無數血與淚的教訓。縱觀近百年的歷史,從蘇聯到東歐,從中國到朝鮮,從巴黎公社到紅色高棉,共產主義的每一次實踐都伴隨著戰爭、飢荒、屠戮與暴力。人們不禁要問:為何共產主義的實踐幾乎總是導致極權獨裁?這些血腥與恐怖究竟源於共產主義理念本身,還是僅僅來自實踐者的道德墮落與權力腐敗?
許多共產主義的支持者認為,共產主義的理論是可取的,問題只是在於實踐中產生了偏差。他們將共產主義的失敗歸咎於暴力革命、錯誤的執行方式,或是個別領袖的專制。然而,歷史的血與淚是否證明了這一觀點?
共產主義自誕生以來,便以世界大同與人人平等的「崇高」理想為旗幟,吸引無數人投身其中。然而,這一理念的本質究竟是人類社會的救贖,還是其毀滅?時至今日,仍有許多人抱持幻想,認為過去的共產主義實踐——無論是蘇聯、東歐、中國還是其他共產政權——都只是「背叛」了真正的共產主義,從而導致極權與暴政的結果。然而,事實是否果真如此?
歷史的事實表明,共產主義不僅一次次導向極權與大規模屠殺,其理念本身更是埋下了人性墮落的種子。共產主義拒斥神性,摧毀傳統道德,並以虛幻、短視和膚淺的平等承諾蠱惑人心。人性本是善惡並存,一旦社會失去對神的正信與道德的約束,則自然會走向墮落。共產主義的反神性本質決定了它無法建立一個真正公正、和諧的社會,反而將人類社會一步步推向暴力與腐化。
《九評共產黨》對中共的本質和邪惡基因已經做出了深刻剖析。本文將從共產主義理念的內在邏輯出發,結合歷史中的具體實踐,分析其如何一步步將追隨者引向道德崩潰與社會墮落的深淵,並進一步揭露共產主義的虛假承諾。
共產主義與「平等」的虛妄
真正的平等是人類的終極理想之一。然而,何為真正的平等?人類社會中普遍認可的平等概念主要包括三個層面:
1. 人格平等:個體之間的精神與尊嚴平等,無論種族、性別、職業或財富狀況如何,都應獲得相同的尊重。
2. 機會平等:每個人都應該擁有公平競爭與發展自身能力的機會,而不應受到制度性限制。
3. 權利平等:所有人都應在法律面前一視同仁,無人享有特權。
然而,共產主義的平等觀卻截然不同。在《哥達綱領批判》中,馬克思將共產主義的「平等」劃分為兩個階段:初級階段為「各盡所能,按勞分配」,而高級階段則為「各盡所能,按需分配」。這一理論的核心,是將物質層面的平均化視為終極目標,而非基於尊嚴與機會的公平競爭。這種結果平等的邏輯,使得共產主義社會必須依賴外部強制手段來實現財富與利益的再分配,從而為極權制度提供了天然的基礎。
共產主義的「平等」神話為何必然成為極權現實?
那麼共產主義的平等主張與極權獨裁政體究竟有何關係?共產主義平等為極權獨裁政體提供了重要基礎——一個獨立於社會主體之外的,通過強制干預手段執行財富或利益分配的絕對權力。以物質層面為前提和以結果平等為目標這兩大特徵相輔相成,必然使得共產主義實踐致力於通過外部強制手段削弱甚至消除物質利益分配上的不均衡,從而導致平均主義傾向。而這種平均主義傾向以及與之相伴的強制干預手段則恰恰是導致極權主義的重要因素之一。其原因不難理解:要通過外部強制干預的方式強行實現某種程度的物質利益分配的「公平」,必然需要一個強有力的執行者,這一執行者將獨立於社會主體之外,扮演劫富濟貧的「仲裁者」角色。所有在社會中享有經濟優勢的成員,都要在無差別的強制標準之下被迫讓渡出其私人經濟優勢,服務於社會。所有在財富平均中遇到的阻力都是「人民」的敵人,社會的敵人,都要採用強制和暴力的措施予以解決。對於該社會而言,這一執行者至少在物質利益再分配這一方面享有絕對權力。由於其作為共產主義公平正義的最高執行者佔據了道德至高點,其絕對權力也因此神聖而不容撼動。如此一來,在實踐共產主義的社會中不存在對這一絕對權力的有效監督和制約,因為任何對這一絕對權力的監督、制約或質疑都是違背共產主義「道德」的,是「政治不正確」的、「反動」的、「反革命」的。
歷史上,斯大林為了推行農業集體化,將富農視為敵人,導致數百萬人被處決、流放或餓死。中共在推行共產主義「按需分配」的計畫經濟時,忽視經濟規律,導致「大躍進」與大饑荒。柬埔寨紅色高棉政權為實現極端社會平等和「純粹共產主義」,強迫城市居民遷往農村,並屠殺知識分子,最終導致大量人口死亡。共產主義以「為公」之名行極端暴力之實的罪行罄竹難書。
共產主義毀掉的是真正的平等與正義
共產主義的平等不僅不能促進人格平等、機會平等與權利平等,反而會反過來威脅乃至扼殺上述三者。其一,共產主義平等與人格平等相左,因為人格平等強調精神層面及個體尊嚴,而共產主義平等宣揚物質層面及利益均等。其二,共產主義平等與機會平等相悖,因為機會平等強調對個體自由發展機會的尊重以及個體努力實現其潛力過程中的正義,而共產主義平等則漠視程序正義而鼓吹結果上的平均。其三,共產主義實踐造成的極權獨裁體制自然會鞏固其特權,從而挑戰和威脅著權利平等。
共產主義的實踐者為何必然墮落?
共產主義打著消滅人性中的「私」為旗號,謊稱要在人世間建立一個「無私」的「大同」社會。在共產主義的理論框架下,相對富裕的社會成員其財富所得無論多麼正當都是不正當的,因為私有制即是原罪,即是「為私」。在這樣的理論指導下,發動和引領共產主義實踐或革命的一小部分群體即打著「無私」的旗號,在社會上強取豪奪,不顧一切推行物質利益的平均化以及消滅階級。如此一來,在對大多數群體被欺騙與洗腦的基礎上,這一小部分群體通過發動一系列社會運動,自然而然地佔據了道德至高點,壟斷了社會道德評判標準,成為社會中最「神聖」最「政治正確」的道德楷模,同時他們也自動扮演起了上述通過外部強制手段推行共產主義平等的執行者角色。成為最高外部執行者的這一小部分群體看似深深嵌於社會之中並「與廣大人民群眾相聯繫」,實則是利用他們靠欺騙和利誘換來的民眾的支持,超脫於社會之外,凌駕於社會之上,以超越一切的姿態審判著整個社會。其扮演的角色實際與上帝無異。
如此一來,共產主義的欺騙性盡顯。那個代替上帝審判整個社會的最高外部執行者以消滅人性中的「私」為名義,壟斷道德評判標準以及財富分配的最高權力,但是構成這一執行者的每個個體本身是否是真正的道德完人呢?是否已經完全消滅了其人性中的「私」呢?當這一小部分群體在面對能夠審判整個社會並且支配一切社會資源的絕對最高權力時,是否又永遠能夠抑制住自己的私慾和私念,做到像神明一樣的大公無私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因為他們畢竟是人而不是神,更何況共產主義者拒斥神性和信仰,徹底擺脫了傳統道德的約束並斷絕了道德提升之路,但是他們卻會為自己封神,強迫整個社會奉其為神明,讓其成為全社會的崇拜對象,以為公之名行為私之實,放縱著手中的權力。因此,這一小部分人群不當權則已,一旦奪取政權則註定成為獨裁者。曾經的「無產者」搖身一變成為統治新貴和新的「資本家」,其建立的政權必將走向腐敗,其統治的社會必定處處不公不義。
引領共產主義實踐或革命的這一小部分群體在奪權後建立的共產主義社會體制普遍缺乏有效的對其權力的法律制約,這是因為這一小部分人群在奪權之後為了鞏固其名義上的絕對道德優勢以及對全社會的道德審判權,他們站在道德制高點上,以根據自己喜好隨意定義的共產主義道德評價標準衡量和審判社會上的一切行為。一切達不到由當權者所定義的「崇高」的共產主義道德標準的行為都將面臨被判罪的風險。眾所周知,法律是通過劃定人類社會中可接受的行為底線的方式起到對人類行為的制約作用的。在法律規定的行為底線之上,人們享有相對的自由。然而在共產主義社會中,真正起作用的不是法律規定的底線,而是由當權者定義的共產主義道德評價標準。在某個設定標準之下的一切行為都是有瑕疵的,都是不夠政治正確的,也都是可以拿來被批判乃至判罪的。這就是為何共產主義社會中永遠不乏「上綱上線」和「道德綁架」。這樣一來,法律就被架空,成為一紙空文,不再具備其實效性,那麼這樣的社會也就更無法治可言。最可怕的是,在不同時期不同背景下,當權者對共產主義道德標準的設定會隨機而變,按需而變。對於特定行為是否違背共產主義道德標準、是否應當遭受懲處,以及遭受何等程度懲處的審判的標準永遠是模糊的,甚至是可以變幻莫測、反覆無常、前後矛盾的。然而對共產主義道德標準的定義權和最終解釋權卻永遠牢牢掌握在當權者手中。這就能解釋為何在實踐共產主義的社會中「先整人後平反」的現象層出不窮。這樣一來,人們永遠都不知道自己何時會踩中紅線,每個人都是潛在的罪人,被管制的對象,稍有不慎就可能因犯「政治性錯誤」而面臨無法預料的駭人後果,於是人人自危,在恐懼的驅使下,以出賣他人、告密和妥協的方式求得自保的現象便層出不窮。這就能夠從其中一方面詮釋共產主義政權的恐怖統治機制是如何運作的。
「階級鬥爭」的共產主義理念如何促成暴力極權恐怖統治?
談及共產主義政體的恐怖統治就必談及「階級鬥爭」。「階級鬥爭」是共產主義政體實現和維持其恐怖極權統治和奴役大眾的典型方式,也是造成「紅色恐怖」的直接原因。同時,作為共產主義理念在實踐維度上的一大構成要素,「階級鬥爭」也為共產主義政體的恐怖極權統治提供了合法化的理論基礎。
根據馬克思的理論,「階級」是對社會中具備相同或相似的經濟條件和社會地位的不同群體的統稱。在馬克思和恩格斯看來,「階級鬥爭」是人類歷史發展的源動力,人類社會的歷史就是階級鬥爭的歷史。因此,無產階級發動階級鬥爭從而消滅資產階級就成為人類社會向共產主義邁進的道路上必不可少且無比正當的一步。由此可見,「階級鬥爭」不僅是一種理論和一種實踐方式,更是共產主義價值觀的集中體現。它體現出共產主義價值觀暗含的三大特點:其一,階級凌駕於個體之上,個體價值由階級定義,個體由階級塑造,而且一旦塑造就無法擺脫其階級烙印;其二,階級由經濟條件和物質待遇決定,進而個體價值也由經濟條件和物質待遇決定;其三,刻意突出利益衝突和對抗在人類社會發展中的作用,不相信超越利益訴求的道德和信仰追求的真正存在,不相信跨階層個體之間存在的善意合作與互助。這三大特點共同作用將導致十分可怕的後果,大清洗大屠殺就是最典型的直接表現。
共產主義理論的哲學基礎之一是唯物論,其極端表現就是認為客觀物質因素和客觀物質條件決定一切,對於個體價值的衡量和評判也不例外。在共產主義實踐當中,外在物質因素註定會成為衡量個體階級狀況的基礎。伴隨著集體性的狂熱以及個體私憤的發洩,所謂「階級鬥爭的擴大化」就不可避免。在社會對於平均主義的集體傾向之下以及妒嫉心的驅使之下,個體所享有的外在物質因素上的一切優勢都可以上升為階級問題,從而使這些個體成為階級鬥爭的鬥爭對象。這些外在物質因素上的優勢可以表現在方方面面,包括個人財富、學歷、衣著、言談舉止等等。在變幻莫測的由當權者定義的社會道德評判標準下,享有特定外在優勢的個體其優勢一旦被識別和針對,就即刻背負上了階級的原罪,註定要面對來自烏合之眾的殘酷審判乃至非人折磨。
「階級鬥爭」也是維護當權者絕對權力的有效手段。其一,從國家暴力機器的角度講,為了維護「無產階級專政」,為了「永遠不要忘記階級鬥爭」,當權者動用一系列暴力工具和祕密警察「消滅敵對階級」,實行國家恐怖主義就成為必然。其二,從大眾傳媒的角度講,大眾傳媒也被認為是一種階級鬥爭的工具,必須要為政治服務,因而壟斷資訊並嚴格管控言論也就不可避免。其三,從民眾的角度講,通過發動廣大民眾實踐「階級鬥爭」能夠進一步塑造和鞏固民眾對權力的攀附,從而穩固當權者的權力。在個體內在生命價值被扼殺的極權體制下,個體者對權力的攀附和討好就會成為一種普遍存在的標榜個人價值和尋求社會認可的方式。在攀附權力力圖獲得當權者認可的同時,個體者也會體驗到「階級鬥爭」過程中那種只有超越傳統道德規範束縛才能感受到的個人私憤發洩的快感,從而陷入其中無法自拔。而這種快感在「階級鬥爭」或「政治正確」等被當權者認可或默許的「正當」名義之下則被合法化甚至被鼓勵。如此一來,癡迷於階級鬥爭的民眾與當權者之間就形成一種詭異的利益共同體——當權者為階級鬥爭狂徒發洩個人私慾提供「偉大光明正確」的政治藉口,而階級鬥爭狂徒則以放辟邪侈的鬥爭方式向絕對權力攀附、討好、表忠心。當權者坐享其成,無論階級鬥爭帶來的社會矛盾如何尖銳如何激烈,其享有的絕對權力都不會受到威脅反而會得到鞏固。
在歷史現實中,祕密警察體制不僅是『階級鬥爭』理念的具體實踐與制度化延伸,更在共產主義對信仰的打壓與摧毀之下,徹底破壞了人與人之間的信任。這種體制極大地降低了個體對他人的道德預期,使社會整體的道德底線不斷滑落。以捷克斯洛伐克為例,共產政權通過國家祕密警察的廣泛監視、恐嚇與滲透,迫使人們互相揭發,導致親子之間噤聲,朋友之間因恐懼而疏遠。即便在共產政權垮台後,這種社會裂痕依然難以修復,使捷克成為當今歐洲信任度最低的國家之一。
共產主義的邪教特徵:中共入黨誓詞的啟示
共產主義的理念往往包裝著表面的理想與誘惑,使追隨者難以憑藉理性洞悉其真正的邪惡意圖。而在所有體現其邪惡屬性的要素中,中共的入黨誓詞無疑是一個最具代表性的例證,直觀地揭示了共產主義的精神控制本質。
普通政黨的入黨宣言通常僅涉及對憲法與國家利益的承諾,或對國家與人民的責任,而非要求個體將生命與信仰完全獻給某個組織。然而,在中共的入黨誓詞中卻要求個體對黨絕對忠誠,甚至「隨時準備為黨和人民犧牲一切」。這種誓詞本質上並非單純的政治承諾,而是一種徹底的精神控制機制。它要求黨員放棄個人意志,將自身完全交付給黨,從而形成對組織的極端服從,與宗教邪教組織對信徒的精神桎梏如出一轍。在中共的誓詞中「人民」的表述只是幌子,實際上個體的忠誠對象是黨,而非真正的人民。這種效忠機制與極端宗教組織的獻身儀式相似,其目的在於讓個體將自身價值與黨的存續綁定在一起,使其無論面對多大的道德衝突或人性掙扎,都不得不選擇服從。正因為如此,中共黨員在歷次政治運動中,即便面對明顯違反人性的行為,如鎮壓異見者、迫害宗教信仰者,甚至揭發出賣親友,仍能以「黨的利益高於一切」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這種思想控制機制最終導致了徹底泯滅人性的集體狂熱,使得整個社會陷入道德崩壞與極權統治的深淵。
結語
本文在剖析共產主義政體及其權力運作方式的基礎上,進一步論證了共產主義的平等理念為何必然導致極權獨裁。概括而言,共產主義理念註定走向極權統治,主要基於以下四個原因:
第一,共產主義的平等主張要求外部絕對權力的強制執行。
由於共產主義強調結果上的「平等」,這種不符合人性與社會現實的理想只能依靠強權來強制推行。因此,這一理念本身便為極權體制奠定了基礎,使得個體的自由與社會的多樣性成為被打壓的對象。
第二,共產主義對實踐者的要求決定了其最終的獨裁本質。
共產主義的執行者被要求對黨和「革命事業」絕對忠誠,並願意為此犧牲一切。在這種政治文化下,最能無情執行意識形態要求的人,往往成為權力的掌控者,而這些人也必然以獨裁與鎮壓來維護自身統治,最終形成極權結構。
第三,「階級鬥爭」為極權體制提供了維護與擴張權力的手段。
共產主義將社會劃分為敵我對立的階級,並將「鬥爭」視為社會發展的核心動力。這種劃分不僅製造永無止境的社會衝突,也為統治者提供了不斷消滅異己、打擊潛在對手的正當性,確保了政權的絕對控制。
第四,共產主義對神性與正信的摧毀,導致社會道德的全面墮落。
共產主義拒絕神性,並對傳統信仰和道德進行徹底打壓,從而消解人類社會的道德約束。當社會失去對神的敬畏與道德的自律,人性中的貪婪、暴力與背叛便無限制地膨脹,這也正是共產主義社會普遍充斥著背叛、監控與恐怖統治的根源。
基於這些分析,回溯歷史不難發現,共產主義實踐中的血腥、恐怖與黑暗,並非源於實踐者的「誤入歧途」或對馬克思主義的「偏離」,而恰恰是共產主義理念自身的必然結果。共產主義並非「為公」,而是以公為名,行私慾之實;它打著平等的旗號摧毀真正的平等,以道德的名義消滅人類的道德。歷史一再證明,共產主義的實踐者越是忠誠於這一理念,社會就越深陷於專制、壓迫與災難之中。
至此,共產主義的欺騙性便昭然若揭:它表面上標榜解放人類、創造福祉,實則意在摧毀傳統信仰,瓦解社會道德,扼殺人類的靈性,最終切斷人類精神與道德回升之路。這不僅是一場政治與經濟的災難,更是一場針對人類文明與靈魂的徹底毀滅。
責任編輯:高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