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4月03日訊】一對老人在上海用660萬(人民幣,下同)全款買了棟房養老,但十年來沒有辦下房產證,現在因開發商破產,老人的房子被查封,老人不得以只好提起訴訟,希望討回公道。
4月3日,一條「全款買房十年辦不出房證 最終被查封」的消息登上了熱搜。
據看看新聞報導,龐阿婆和老伴兒都出生於上海,但二人都有香港居住證,20年前,兩人退休後決定到上海養老。
2016年,龐阿婆和老伴桑老伯賣掉了在上海唯一的房子,之後一次性付清了660餘萬元的購房款,置換了正榮府小區一套120多平米的一手房。付款後,夫婦二人拿到了購房發票,與開發商簽訂了商品房預售合同並辦理了網簽手續。
2018年初,房屋正式交付,夫婦倆順利住進了這套新房。不料半年後,龐阿婆卻被房產交易中心告知,無法辦理房產證。在他們簽訂購房合同之前,上海要求外籍人士購房要繳滿一年的社保或者個稅,兩個老人回上海養老時都早已退休,自然沒有繳納過這些。無奈之下,龐阿婆在上海的女兒想辦法幫他們又找了公司掛靠,並繳納了一年的個稅。
不過,等一年後他們再去交易中心,又被告知補繳是沒用的……
問題是,如果當年龐阿婆夫婦不符合購房資格,那網簽是怎麼通過的呢?對此,青浦區房地產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員查詢後表示,當年,開發商並沒有將龐阿婆夫婦材料拿到交易中心做前置查詢,也就是沒有讓交易中心審核其資質。而之所以可以跳過這個步驟,是因為龐阿婆他們當時並沒有貸款是全款買房。
龐阿婆的房子被查封的原因是,開發商母公司正榮集團瀕臨破產官司纏身,名下眾多資產陸續被查封。一家供應商工程款被拖欠工程款,遂將開發商告上了法庭,因龐阿婆房子的產權一直在開發商名下,青浦法院在2024年的11月查封了龐阿婆的房子。
對此,有房地產專家表示,小區開發商在交易流程中存在沒有進行資質核驗的情況,顯然存在過錯。同時,他認為當年房地產交易中心的網簽系統也存在一定漏洞。
當龐阿婆和家人發現房子被查封後迅速聯繫律師處理此事。之後,律師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向青浦區法院提交財產保全異議申請書。
該法條規定,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並實際占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但一個多月過去,查封能否撤銷依然沒有定論。
該消息引發網民熱議。
「寫手華表」表示:「這下子房子和錢是徹底都沒有了。」
「張惠明吧吧主」也說:「沒有發現老人有過錯。」
「夢也何曾到謝橋」質疑道:「已經網簽的房子憑什麼查封?」
「yjjbp77」感嘆:「個人又輸了,這個不是個例了。」
但另據澎湃新聞3月19日報導,和龐阿婆有相似經歷的山東省德州市趙某在2016年3月購買了某置業公司開發的房產A,全款支付購房款,還繳納了物業費、垃圾清運費等費用,均取得了某置業公司出具的收據,實際擁有房屋多年。
2023年,因某電梯公司與某置業公司買賣合同糾紛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法院於2023年5月裁定凍結相關帳戶或查封同等價值財產,並查封了某置業公司名下的案涉房產,其中就包括趙某已購的房產A。之後,包含趙某已購的房產A被強制執行,趙某提出執行異議被駁回,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排除強制執行。
最後,經審理後,趙某對案涉房產A享有排除強制執行的權利,保住了自己的房產。
有相關法律界人士提醒民眾,購房需謹慎,應及時辦理相關產權登記手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如無法辦理產權登記,則應妥善保存合同、付款憑證等材料,若遇類似糾紛,可依法提起執行異議之訴,維護自身權益。
責任編輯:劉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