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長亞當斯貪腐案被法官永久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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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04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黃小堂紐約報導)美國聯邦法官週三(4月2日)駁回對紐約市長亞當斯(Eric Adams)的貪污案指控,並裁定本案為「有偏見撤案」(dismissed with prejudice),意味著聯邦政府不得以相同證據重新提出起訴,為這起倍受矚目的案件畫下句點。這對亞當斯試圖競選連任來說是個好消息。

本案起於2024年9月,亞當斯被聯邦檢察官以五項罪名起訴,內容涉及收受非法政治獻金與其它不當利益。起訴書指出,亞當斯疑似接受總額逾10萬美元的款項與旅遊優惠,來自意圖影響市府政策的捐贈者,其中包括一名土耳其官員。亞當斯否認所有指控,並在庭上堅稱無罪。

案件發展在今年年初出現轉折。司法部於2月間提出撤案動議,由司法部代理副部長博夫(Emil Bove)主導。

他主張案件具有政治動機,是由前聯邦政府任命的曼哈頓聯邦檢察官威廉斯(Damian Williams)所推動,並表示持續審理將妨礙亞當斯履行職務,因其在案件未決期間無法獲取涉及市政安全的機密簡報。

司法部最初要求撤案時,希望法官採取「無偏見撤案」的形式,使未來仍有可能重新起訴。然而,聯邦地方法官何‧戴爾(Dale Ho,音譯)最終駁回該請求,轉而下令「有偏見撤案」,永久終結本案。

何法官在裁定書中指出,若保留起訴空間,將可能引發外界認為亞當斯對聯邦政府政策的支持與其人身自由之間存在關聯,進而損害公職人員對選民的責任歸屬。

何法官此一決定,意味著司法部即使未來獲得新證據,也無法就同一事件重啟訴訟。

法庭文件顯示,何法官在作出裁定前曾諮詢前聯邦總檢察長克萊門特(Paul Clement)。克萊門特認為,在現行法律框架下,法庭無權任命特別檢察官,也難以另尋其它法律途徑,並建議為維護司法獨立性與公共信任,應以「有偏見撤案」終結本案。

此案也對司法部內部造成影響。紐約南區檢察官辦公室代理主任薩松(Danielle Sassoon)在撤案後提交辭呈,其辭職信中對亞當斯與聯邦政府間可能存在的「條件交換」(quid pro quo)表達關切。

儘管亞當斯避免了刑事責任,該案對其政治前景仍構成挑戰。他目前正尋求連任市長,但面臨包括前州長庫默(Andrew Cuomo)在內的多位競爭者。民調顯示,亞當斯在民主黨內部選民中的支持度受此案影響而有所下降。

在距離市長初選不到三個月的時間內,亞當斯團隊正加緊展開競選活動,試圖重建政治形象,並鞏固市府領導地位。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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