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4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馬尚恩洛杉磯報導)為解決上百萬宗庇護案件積壓問題,美國司法部近日發出的工作指南明確提出,對於存有法律缺陷的庇護案,如移民官認為有直接拒批的理由,可不經法庭聽證直接終止申請。
新指南:有法律缺陷案件無須聽證
上週五(4月11日),司法部移民審查執行辦公室(Executive Office for Immigration Review,EOIR)發給工作人員的備忘錄指出,EOIR的審裁員有責任有效管理其受理的案件。然而目前,審裁員們在預先拒批有法律缺陷的庇護申請方面,缺乏明確適用的指導。
這可能是導致移民申請案件積壓的原因之一。去年第四季度的積壓案件近400萬宗,其中庇護案達150萬宗。
這份備忘錄提出,在遣返程序中,外國人有責任證明自己有資格獲得任何類型的救濟或保護,以避免被遣返;如其未能證明初步的救濟資格,此類申請通常可以提前終止。
現行法規僅要求在處理庇護申請時,為了「解決有爭議的事實問題」而舉行聽證會,並未規定在無事實爭議的情況下必須舉行聽證會。這使得移民法官一旦判定庇護申請有某些必須拒絕的理由,就無須再作聽證。
指南指出,判例法也支持該項原則。審裁員們經常因各種法律缺陷而預先駁回庇護申請。
指南要求審裁員採取一切適當行動,立即處理無可行法律途徑作為救濟或保護免於驅逐的案件。此外,他們可以適當考慮預先拒批有法律瑕疵的庇護申請,但最終決定權仍屬於主審審裁員。
這項新的工作指南發出後,雖然可以快速增加驅逐令的數量、減少案件積壓,但外界也擔心真正面臨迫害的申請人會被拒,其一旦被遞解可能面臨生命危險。不過,即使庇護案被拒,申請人還可以向移民上訴委員會(BIA)上訴,或接著申請暫免遞解,爭取下一步的法律救濟。
如何在庇護申請中避免法律缺陷
對於庇護審查的政策變化,洛杉磯環球律師事務所鄭存柱博士告訴記者,從今年開始,他們已經遇到七八起存在法律缺陷的案件。如有的中國人到美國後未及時提出庇護申請、一直拖延,結果法官未經任何審理,直接下了遞解令。
還有的人比較幸運。有庇護申請者回憶說,上庭時法官直接跟他說:「我覺得你的庇護案根本就不符合庇護的申請要求,或者說你沒有盡職去舉證,來證明自己符合庇護申請的條件。我準備拒絕你,但還是給你一兩個月時間,你看看有沒有符合的證據能補充一下。」
一些人在中國國內確實遭到政治或宗教迫害,來美申請庇護後,卻因存在法律缺陷而被拒批。鄭存柱出差到另一城市時,聽說當地有很多這樣的案例;研究之下,他發現其中有多種情況。
有的是移民法官的錯誤,因為法官也會犯錯;這類情況可以通過上訴來解決。有的是因為找到的律師不給力,尤其是「老美」律師,可能不了解中共的法律,也不清楚中共迫害的根本原因、到底發生了什麼。有的當事人未保存好迫害證據;來到國外後雖然參加了很多抗議活動,卻沒有記錄下來。
再有一種情況,就是當事人遇到了不負責任的律師或中介。「他們連那些律師的名字、辦公室在哪都不知道,就把錢轉給了對方。等到出問題時,對方微信把你拉黑,你連人也找不到。」據鄭存柱了解,有些人被騙了幾十萬美元。
「不要圖便宜,就去找一些沒有資質、沒有辦公室、甚至只是朋友介紹、你連對方的面都沒有見過的人,這是非常有風險的。」鄭存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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