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4月14日訊】遼寧省桓仁滿族自治縣桓仁鎮陳某某在單位休息室中去世,母親事發後討說法卻被以擾亂公共秩序爲名行拘。
據大陸《華商報》大風新聞報導,陳某某出事前是當地一家會館的洗浴部部長。2023年8月,陳某某休病假,期間接到通知,8月17日單位舉行活動,必須參加。於是,陳某某於8月16日到單位,並於當晚住在地下室的員工休息室。
次日活動開始,單位負責人不見陳某某,到休息室找陳某某時,發現其躺在床上已身亡。事後醫院出具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載明死亡原因為心梗。當時,陳某某年僅36歲,家屬認為應當算工亡。
據牛女士的二兒媳王女士日前向該媒表示,事發當天,牛女士按當地風俗到兒子出事的地方去叫魂。單位報警,警察趕到後允許了牛女士的行為。次日,牛女士又到該會館門口為兒子燒紙,當地警方再次出警,在現場拉起警戒綫,但仍允許了牛女士燒紙。之後當地政府出面協調,會館方面承諾會給說法,他們隨後未在會館門口出現。
8月24日,一直沒有等來說法的牛女士,於當日下午5時許再次來到會館,詢問工作人員對此事究竟是何態度,對方表示需要聯繫負責人,讓牛女士到門外等。
之後不久,多名警察趕到,話不投機之下將牛女士壓在地上控制住。隨後帶到縣公安局,期間牛女士被上了背銬,並向上拉,造成牛女士肩部關節受傷。當天,牛女士被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行政拘留10日。
「我現在啥也幹不了了,右手一點勁兒沒有,雙肩疼,跟殘疾了一樣。」牛女士表示,雖然事後她曾手術治療,但效果不理想。「右臂肩關節功能完全喪失,右手萎縮,抓握功能喪失。」
王女士表示,他們到當地殘聯做了檢查,評了四級傷殘,按有關規定傷殘等級達到一定程度可構成輕傷一級,如此造成該傷害的人就可能構成故意傷害,「我們雖然要求鑑定傷情,但到現在也始終沒做成。」
王女士提供的診斷治療單據顯示,牛女士為右肩關節腱袖損傷,曾於2023年11月15日在中國醫科大第一附屬醫院做了右肩關節鏡下肩袖修補術,但之後一直活動受限右手麻木,近兩年來先後檢查出雙側正中神經SCV減慢、左側肩袖區損傷、左肩關節腔及喙突下積液、左肱骨頭囊性病變、右側肩袖區損傷、右肩關節腔積液、右側肩鎖關節退行性改變等症狀。
維權遇阻
牛女士認為,自己並無違法行為,當地公安警察採取粗暴手段抓捕,並非法使用警械致其肩膀受傷進而功能殘疾,已涉嫌違法。
2023年9月12日,牛女士就桓仁縣公安局做出的行政拘留處罰,向本溪市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但本溪市政府行政複議機關稱,被申請人對牛某某作出的行政處罰符合法律規定、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內容適當,維持原行政處罰。
牛女士不服,一紙訴狀將兩家單位告到桓仁縣法院。不過,法院以無事實和法律依據,將訴訟請求駁回。
「在訴訟過程中,各方都迴避關鍵性問題。」王女士表示,庭審中警方稱有為牛女士戴手銬時的執法記錄儀影像,提交時卻稱拿錯了,原告方和法院要求警方庭後補充提交,但警方至今未提供這一關鍵證據。
王女士說,該案日前已二審開庭,尚無結果。
針對牛女士的多方質疑,桓仁縣公安局負責人回應稱,「不存在的事!」
該負責人稱,對於牛女士身上的傷究竟是當時造成的,還是陳舊傷需要鑑定,而且拘留時曾做體檢,當事人並未提出肩膀受傷,而是在過了一段時間後,才提出警察在強制帶離時導致她受傷,但目前多個有資質的鑑定機構都認為不成立。「我們也按照相應原則救助過她將近10萬元了。」
對於鑑定一事,這位負責人的說法與當事家屬完全相反,「我們也尊重他們的意願,讓他們去鑑定」。而在當事人提供的一段派出所負責人與牛女士丈夫的交涉錄音中,對方明確表示現在傷殘鑑定做不了,而補償額度則可以談到數十萬。
責任編輯: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