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4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蘇淮亞特蘭大綜合報導)喬州議會已最終通過一項備受爭議的宗教自由立法,旨在限制政府干預喬州民眾行使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
這項名為《宗教自由恢復法案》(The Religious Freedom Restoration Act ,RFRA)的法案於4月2日晚間在共和黨控制的州眾議院以96票對70票獲得通過,基本上按黨派界限投票。該法案最初由共和黨參議員艾德·塞茨勒(Ed Setzler)在參議院提出,並於上個月嚴格按黨派劃分在參議院通過。
共和黨眾議員泰勒·保羅·史密斯(Tyler Paul Smith)在眾議院辯論時表示,該法案與1993年國會通過的聯邦版本RFRA高度一致。他指出,由於美國最高法院在1997年裁定該聯邦法律僅適用於聯邦政府,因此有必要制定州級法律。
他說,自那以後,已有39個州通過了適用於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RFRA法律。史密斯表示,第36號參議院法案僅適用於政府行為,而非喬州民眾之間的私人行為。「這不是賦予私人公民歧視其他私人公民的許可證,」他說。
但眾議院的民主黨人認為,這項法案恰恰就是一種對邊緣群體進行歧視的許可,包括非基督徒和 LGBTQ 群體。民主黨人試圖在委員會中通過修正案加入反歧視條款,但遭到否決。「在沒有配套民權保護的情況下實施州級RFRA,將打破在保障宗教自由與防止歧視之間的微妙平衡,」來自亞特蘭大的民主黨眾議員英加·威利斯(Inga Willis)表示。
在過去的幾屆議會中,共和黨人曾多次推動通過RFRA立法但未成功。他們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在2016年,當時州議會通過了該法案,但被時任共和黨州長內森·迪爾(Nathan Deal)否決。
亞特蘭大民主黨眾議員絲黛西·埃文斯(Stacey Evans)表示,其它通過RFRA法案的州已經嘗到了苦果。「他們失去了商業機會、失去了旅遊收入,也失去了我們都喜歡參加的大型體育賽事,」她說,「他們還失去了人才,因為年輕人不喜歡這種東西。」
但共和黨眾議員特雷·凱利(Trey Kelley)表示,該立法將宗教自由與憲法中其它權利(如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集會權和請願權)放在同等地位。「這項法案所要做的,就是為我們行使宗教自由權利制定與其它四項《第一修正案》權利相同的衡量標準,」他說。
州長坎普(Brian Kemp)在4月2日晚投票後發表聲明,表示他將簽署該法案。「我一直堅持,如果RFRA版本與1993年以來的聯邦法律條文和保護一致,我將支持並簽署,」他說。「我對這一承諾以及對喬州信仰民眾深切信念的承諾始終堅定不移。我也想向持不同觀點的人們保證,喬州仍然是一個歡迎人們生活、工作和養育家庭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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