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3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紐約報導)王后區地區檢察官凱茲(Melinda Katz)2月26日在公民犯罪委員會(Citizens Crime Commission)論壇上表示,由於檢察官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提交證據,王后區法官去年駁回了超過1.1萬起刑事案件,占其辦公室全年處理案件總數的27%。她認為,現行的證據共享法律,給檢方帶來了挑戰,影響了案件的正常起訴。
這些被駁回的案件主要涉及低級輕罪。凱茲表示,由於證據開示規則的行政工作量過大,她的辦公室被迫優先處理嚴重案件,而對輕罪(如商店盜竊)選擇不提交證據,導致案件自動駁回。她還表示,因證據開示時限問題,其辦公室未能及時提交保護令文件,導致某些受害者無法獲得應有的法律保護。
這些案件的撤銷正值她與其他檢察官向州立法機構施壓,要求修改2020年實施的刑事司法改革法之際。
根據紐約州2020年的「證據開示改革法」(Discovery Reform Law),檢察官必須在嚴格的時限內自動向被告提供所有案件相關材料,以提高審前程序的透明度與公平性。但檢察官認為,過於嚴格的時限,導致案件因程序性不合規而被駁回,而非基於案件本身的證據與法律依據。
紐約州長霍楚已提出修改證據開示規則的計畫,以減輕檢察官的負擔,其中包括縮小檢方必須披露的證據範圍,只限於檢方認為「相關」的材料。
然而,辯護律師認為,檢察官所描述的問題主要發生在紐約市,而非整個州,責任應歸咎於執法機構和檢方在案件管理上的失誤,而非改革本身。
法律援助協會(Legal Aid Society)刑事辯護部門律師康德利夫(Kalle Condliffe)表示,案件駁回的原因多種多樣,「證人可能變得不願配合,或者失去聯繫,這些問題在改革之前就存在」,「檢察官無法準備好案件的原因有很多……有時受害者或證人改變主意,停止聯繫檢方,這與2020年的改革無關。」
隨著紐約州政府討論新的司法改革調整,這場關於公平與司法效率的辯論仍將持續。◇
責任編輯:陳玟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