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3月21日訊】香港民主黨主席羅健熙被控2019年在理大外參與非法集結,早前經審訊後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裁決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今早(21日)頒下判辭,駁回上訴。
2019年11月18日理工大學被示威者及學生占據,期間不時與防暴警察爆發激烈衝突,理大外面則有大批民眾聲援學生。防暴警察其後拘捕了一些人,包括羅健熙,並控告各人非法集結。
早前,區域法院裁定羅健熙罪名不成立,但律政司提出上訴,上訴庭今天維持原判。
上訴庭認為,控方證據不足以令法庭肯定答辯人在場的唯一意圖就是參與該非法集結。雖然羅健熙是政治人物,有利用群眾觀感博取政治本錢的可能,但他沒有一般示威裝備和正面對抗警察,法庭無法肯定他是意圖參與非法集結,因此認為原審法院的裁決合理,駁回律政司上訴。
羅健熙事後向媒體表示,沒有「特別好開心」的感覺,並指將來仍有很多事要處理。
另外,同案被告鄧卓儒(報稱記者)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判囚15個月。他亦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但今日被高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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