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院《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影響 專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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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02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報導)台灣公共策益、台灣智庫等多個單位5日晚上共同舉辦座談會,就中華民國立法院《財政收支劃分法》三讀通過後,將對台灣有何影響相關議題,邀請學者專家與會分析。

主持人、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表示,《財政收支劃分法》的修正將對地方自治、地方財政和地方政治帶來天翻地覆的變化,需要大家共同持續關注。

台灣智庫民調與輿情中心主任郭玫岑表示,去年底立法院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牽動台灣整體財政分配機制,引發社會廣泛討論。這次修法原意在於縮小中央與地方間的財政落差,改善資源分配不均問題,然而實際執行層面仍存在諸多疑慮,可能引發更多爭議。

郭玫岑表示,各縣市的經濟發展程度、財政收入來源不同,修法後可能導致都會區財政收入減少,而財政較弱的縣市則可能獲得超過實際需求的資源。這樣的調整若無周延配套,不僅可能加劇地方間競爭,也恐造成資源使用低效或不當分配的風險。

此外,她說,財政分配的公平性不能單靠《財劃法》調整來解決,應同步檢討地方行政權責,避免中央與地方政府在政策執行上相互推諉責任,影響施政效率。

郭玫岑引用民調數據,說明社會各界對修法意見高度分歧,顯示共識不足,需要更多溝通。她強調,《財劃法》的修正關乎台灣財政制度長遠發展,應進一步凝聚社會共識,確保政策真正促進地方財政健全發展。她也呼籲青年世代積極關注地方財政透明度與資源運用效率,透過社會監督,推動財政制度更公平更永續。

南投縣議員沈夙崢分析,新制《財劃法》雖然表面上經費增加,但新制計算以事業營業額、人口指標為主,非常不利於偏鄉縣市。加上中央財源下降,未來計畫型補助將大幅調高地方配合款佔比,將由縣府大量負擔,長遠來看,新制《財劃法》會擴大城鄉差距和都市磁吸效應。

沈夙崢表示,「為強化福利和建設發展,我們需要更多公民關注地方議題,讓議會更透明,提升地方經費運用的素質和紀律」。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陳志瑋解釋,財政收支劃分是資源分配的議題,必須從中央和地方兩個層次思考如何福國利民。財政收支劃分法應和地方制度法、地方稅法通則,甚至是行政區劃法的未來發展一起考量,並加強地方議會的監督力道,提升區域治理的總體施政成果,而外部監督則有賴審計機關的努力。

彰化師範大學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教授劉兆隆表示,新制《財劃法》釋出新台幣3,753億元經費,看似增進地方政府自主性,但令人質疑地方政府真的做好準備了嗎?

劉兆隆說,根據國發會統計,台灣已有三分之二鄉鎮達到「死亡鄉鎮」標準,缺乏青年定居人口,因此沒有新生兒,亟需面對高齡少子化和青年返鄉問題。但是,地方政府的行政負荷量往往十分有限,突然獲得天上掉下來的預算,很可能淪為「政治買票」和「蚊子館工程」。

政治大學財政學系教授兼系主任陳國樑直言,地方自治必須地方財政自主,因此《財劃法》非修不可。但是本次修法卻只討論財源、沒有釐清中央地方的錢權、事責歸屬,「要對這次修法打零分」。

陳國樑說,要解決這波修法的燃眉之急,應該讓法律生效,儘快提出新版本來修正分配指標和權責不清問題。此外,財政收支劃分應建立制度限制地方政府的歲出成長,要求優先償債,並允許地方提列重大施政準備。

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羅承宗說明,「凍省」後開始「強中央,弱地方」的局面,但上次修正《財劃法》已是1999年,不符現況發展,清楚顯示《財劃法》「年久失修」。他認為,修正《財劃法》應讓錢權同時下放,例如警政經費由地方承擔,但實際指揮卻是中央統籌「一條鞭」,相當不公平,應適當修正。同時,也要將行政區劃和地方制度納入考量,貫徹財政理性。

責任編輯:葉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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