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島TikTok訴訟案 家長駁斥「言論自由」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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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02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紐約報導)一名居住在長島貝波特 (Bayport)的少年2022年在TikTok上觀看了大量鼓勵自殺的視頻之後自殺身亡,其父母的律師正在敦促長島蘇福克縣(Suffolk)的法官,拒絕TikTok以「第一修正案」作為抗辯理由,並允許案件繼續審理。

根據Newsday在2月17日報導,長島16歲少年蔡斯·納斯卡(Chase Nasca)於2022年自殺。家人指控TikTok應對他的死亡負責。納斯卡的父母在2023年提起過失致死(wrongful death)訴訟,指控TikTok設計了一個 「極度危險的社交媒體產品」,通過其演算法向納斯卡推送大量與自殺相關的內容,導致他最終走上絕路。

2023年12月,TikTok提出駁回訴訟的動議,認為案件不應成立,並援引「第一修正案」和《通信規範法》第230條作為抗辯理由。

本月,納斯卡的父母向法庭提交文件,反對TikTok在去年12月提出的駁回訴訟動議,請求法官允許案件繼續審理。

美國總統川普於1月20日頒布行政命令,允許TikTok繼續在美國營運75天,此前國會通過了針對TikTok的禁令且獲得美國最高法院支持。

納斯卡父母的律師馬科思(Harris Marks)表示,TikTok的設計「通過一連串的極端視訊,最大化地讓Chase Nasca參與,而這些極端視頻,正是利用了他發展不足的神經系統及情緒上的不安全感,該少年的死亡『是該設計可預見的後果』。」

被告TikTok Inc.和字節跳動(ByteDance Inc.)的律師勞萊斯(Megan Lawless)在請求駁回訴訟的動議中寫到:TikTok的內容屬於「第一修正案」所涵蓋的 「受保護言論」,而《通信規範法》第230條「豁免 」了 TikTok等平台因第三方使用者創作的內容所產生的責任。

但是納斯卡父母的律師馬科思表示,TikTok不是單純的內容平台,是「產品」,受紐約產品責任法(product liability law)規範,因此TikTok不應受「第一修正案」或《通信規範法》第230條的保護。◇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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