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2月15日訊】2月12日,貓頭鷹資訊報道了一條新聞,山東臨沂某化工集團發布了一個內部通知,要求28-58歲單身員工(包括離異者)必須在2025年9月30日前結婚,否則就會被視為「不忠不孝,不仁不義」,並面臨被辭退。
有評論認為:「這不過是它們為了更深層次地剝削和掌控勞動力的一種手段,成家了就有了後顧之憂、受了委屈忍著、就好管理了,成高級牛馬可以任勞任怨了。」
可這嚴重違反《勞動法》,企業的管理權限只涉及工作範疇,不能干涉員工的私人生活。
公司強行要求結婚,並以此為由辭退員工,屬於違法解僱,員工完全可以起訴公司。
那也侵犯《憲法》賦予的婚姻自由權利,《憲法》和《婚姻法》都明確規定,公民有婚姻自由的權利,包括結婚自由和不結婚的自由。
企業強迫員工結婚,等於直接剝奪了他們的基本人權。
如果這個邏輯成立,那下次是不是還可以要求員工必須生兩個孩子?必須按照某種模式生活?這完全是對個人自由的無理干涉。那在《就業促進法》明確規定,企業在招聘和用工過程中不得存在歧視。把婚姻狀況作為工作考核標準,並且用來決定員工去留,顯然是某種單身歧視。如果這家企業真敢按照這個規定解僱員工,那等來的就不僅僅是社會譴責,還有法律上的直接處罰。
責任編輯:金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