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2月10日訊】落馬近2年後,北京市朝陽區前副區長范亮亮一審被判12年6個月,其被指涉收賄、串通投標。
2月10日,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公開宣判北京市朝陽區政府前副區長范亮亮受賄、串通投標一案。
范亮亮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120萬元(人民幣,下同);被以串通投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5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6個月,並處罰金125萬元。
2023年3月,48歲的范亮亮在任上被查。不過,令人費解的是,網上查不到范亮亮被雙開、逮捕、一審開庭等相關情況。
公開簡歷顯示,范亮亮1979年8月生,遼寧大連人,清華大學工學博士,2005年12月加入中共,2007年8月參加工作。
范亮亮長期在北京工作,歷任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房屋市場管理處副處長,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辦公室副主任,北京市行政副中心通州區建設協調辦公室主任,通州區張家灣鎮黨委書記、鎮長,通州區漷縣鎮黨委書記等職。
2021年10月,范亮亮任北京市朝陽區副區長,直至2023年3月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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