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08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趙芬妮紐約報導)紐約市議會8月15日通過了一項由市議員黃敏儀提出的法案,要求紐約市遊民服務局(DHS)研究與社區非營利組織合作,處理無家可歸家庭的庇護所申請的可行性。此舉旨在減輕有孩童的無家可歸家庭長途跋涉至布朗士的負擔,並加強移民社區的支持網絡。
目前,有年幼子女的家庭必須前往布朗士的「預防援助與臨時住房中心」(the Prevention Assistance and Temporary Housing,簡稱PATH)申請庇護所安置,這是紐約市唯一一個處理有孩童家庭申請的服務地點。為了最終獲得批准,申請人通常多次往返該中心。
黃敏儀(Sandra Ung)説:「長期以來,這些家庭不得不帶著孩子跋涉數英里,常常因此耽誤工作或學業。」
她表示,許多家庭在危機時刻往往更需要當地社區組織的幫助,這項名為Intro 460的法案賦予社區組織更多權力,幫新移民家庭在其所屬的社區得到所需,而無需多次往返PATH。
紐約勵馨(Garden of Hope)總幹事劉元芬(Kristen Yuanfen Chi)表示該立法是「讓脆弱家庭更容易獲得關鍵服務的重要一步」,更有助於華人移民在自己的社區內得到符合自己文化和語言支持的服務。
「這一做法不僅減輕了家庭在危機中的負擔,也加強了整個移民社區的安全保障。」劉元芬說。
包括紐約勵馨在內的社區非營利組織通常會幫助有需要的家庭準備庇護所申請事宜,安排或提供前往「預防援助與臨時住房中心」的交通服務。劉元芬認為,這些組織不僅是社區內值得信賴的機構,還提供符合申請人文化背景和語言需求的服務。新法案的通過,為有需求的孩童家庭向這些社區組織直接提交申請提供了可能。
Intro 460法案規定,紐約市遊民服務局必須在一年內提交一份報告,評估與社區組織合作處理幼童家庭庇護申請的可行性,包括保密和隱私等法律問題,以及實施此類合同所需的培訓、人員和技術、成本等,並最終做出與社區組織合作可行性的決定。
責任編輯:鄭樺